第34章 (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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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不想让我看?……我的想法是不是愈来愈负面了?

        我这个人真的好麻烦。

        他往后挪了挪,幸好,他脸上没有半点不快。

        我知道我的脸很热,但提姆的掌心比我脸颊还要温暖。他轻轻摸上我的脸,眼神专注认真,但我看不懂他在想什么。

        下一刻我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我赶忙两手并用捂住自己的嘴。

        因为怕他误会,在他说话前,我快一步解释道:“我还在生病,不能传染你。”

        他挑了挑眉,反问道:“你也知道自己在生病?”

        我皱起了眉,放下了手,不忿地说:“你不打断我看……的话,我早就休息去了。”

        他像气笑了,又对我无可奈何,最后捏了捏我的大圆脸,用商量的语气说:“你保证看完就睡了?”

        我竖起三根手指,回道:“我发誓。”

        他将我举起的手指按了回去,宽大又布满老茧的指腹在我拳头上磨蹭了几下,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被拎着后颈皮的猫咪。

        我乖巧地看着他,又问了声:“可以吗?”

        他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摆出了悉随尊便的模样。

        好耶。

        我吸了吸还是有点堵的鼻子,又咽了一下口水。我先是把双手放在他腰部两侧,然后用姆指一点点地贴着他的肌肤、把他的t恤往上推。

        那种霸占了他上腹的疤又出现在我眼前,我定睛注目着它,良久,倏地一弯腰——我的双唇贴上了那道疤,一触即分。

        我整个人也像小弹簧坐直回去,低着头不敢看他。

        天啊,我感觉那一下提姆的肌肉紧绷得像藏了小石块一样。我是不是太奇怪了?他是不是被吓到?

        我试着挽回一点自己的形象,低声道:“这个就是……祝福,希望你之后身体都会很好,还有就是……少一点疤痕?”

        我在说什么?我是谁?我在哪里?

        (一百一十六)

        提姆没说话。

        我觉得我今晚一直在犯蠢,麻烦帮我再拿一下温度计,我的脑子恐怕已经烧成糊糊了。

        我偷偷往上瞄了他一眼,发现他这次用手掌挡住了眼睛,别过头去,长吁了一口气。

        有什么就说嘛,老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

        “你生气了?”

        “生气?不,为什么生气?”他这才把手放下来,瞧了瞧我,又移开了视线。他清了清喉咙,视线移了回来,说:“你该休息了,我也先出去了。”

        我捏住了他的衣角,阻止他离开,尽管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

        可能,就是有些不安?

        我低下头,轻声恳求道:“能多待一会儿吗?”

        他没立刻回话,兴许是考虑了一下。接着他摸了摸我的头,说:“你先放我回房间一趟?我保证,15分钟内回来。”

        “真的?”我不太想放手。

        “只是淋个浴,好吗?”他精准地抓出早已卷进被窝里的罗宾娃娃,放到我另一只手里,又说:“就让‘他’先陪你一下。”

        “……好。”我还是放开了手,捏着罗宾娃娃,认真地对他说:“15分钟。”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忽然皱了皱眉,拿起床头柜上的体温计再替我量了量,啊,真的上升了。

        “20分钟,我替你把退热贴拿来。”

        “……好。”我应道。

        在我印象中,退热贴是小时候才会用东西。也可能是因为长大后,我都没几次像来哥谭后那样发起了高烧?

        我不想思考是不是哥谭的水土不适合我,问就是罪犯们的错,顺便fxxk一下小丑。

        他出去后,我缩进了被子里,侧身看向门口,罗宾娃娃则放在手边。

        秒针的咔嗒声在静谧的房间里响起。

        我这个人容易失眠,又对细微的响动格外敏感,房间里一直都是用电子钟的,因此这不是这个房间内的钟声,是外面客厅墙上的挂钟。

        平日我绝对受不了这种声音,尤其是在过于宁静的屋子里,会让我有种压抑感。

        但今晚大概因为知道提姆就在外面,这种带着僵硬节奏的声响莫名跟我的心跳声重叠起来。

        咔嗒,扑通,咔嗒,扑通。

        我忍不住数了起来,一二三……好,才到三十多我就乱了,两种声音重覆算了。这种时候,就得感谢哥谭大学不用我这个数学废柴多修一门数学。

        过去多久了啊?好慢,20分钟有这么慢吗?

        咔嗒,扑通……轰隆!

        我都不用问是不是有奇怪的声音混了进来了。

        刚刚我眼角好像瞥见闪现的雷光,最初还以为是哥谭常态,结果没几秒这听见这炸裂天际般的雷声了。

        据说闪电和雷声出现相隔的时间愈短,雷暴离你就愈近。这样算的话,这片雷云恐怕就在我头顶上方。

        我整个人缩进被子里,把耳朵遮起来。我是不怕打雷的,真的不怕,我只是觉得有点吵。

        冷不防,又是一声堪比“哥谭街头艺术”的轰隆巨响,吓得我一个激灵,还不小心一拳将罗宾娃娃打在了地上。

        我没有怕,真的,我只是不喜欢这种“jumpscare”!

        我立刻趴到床边,看到罗宾娃娃脸朝着地,背影仿佛写满了委屈。

        对不起罗宾!我这就把你救上来!

        我探出身子去,努力把双手伸长。可我这一拳把娃娃打飞得有点远,我肚子都顶着床边了,指尖才够着了娃娃的披风。

        好的,抓住了。

        但问题来了,我身体好像已经开始往下滑了。

        我要是不用手撑着,而是回缩一只手去床边,头就会顺着重力往下坠。但我不把手伸回去,光靠这十只只能抠出三室一厅的脚趾,又无法把自己拉回去。

        我救到了罗宾娃娃,但没救到自己,这是什么极限一换一吗?

        咔嚓,这是开门的声音。

        “……格蕾,你在做什么?”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原本只是在捡东西。”

        “原本?”

        “嗯,我现在觉得,我是在为你表演一部小剧场,就叫《哥谭夜惊魂》。”

        看,这一头拖到地板上的长直发,这扭曲都不行的姿势,不就是完美的女鬼造型吗?

        (一百一十七)

        最后是提姆把我抱回去的。

        没错,是抱,他一手放在我腰上,一手放到我膝后,轻易就把我翻个身横抱了起来,再放回床上。之后,他还帮我贴上了退热贴。

        我跟他说明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后,他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让我感觉他此刻心里已经是“老人地铁手机”了。

        他提出了一个正论:“那为什么不下床、捡起来再回去?恐怕不会花你超过三十秒?”

        “你不懂,偷懒的人就是这样。”我理不直气也壮地瞪了瞪着他,哼,这是我这种懒人的日常。

        “但结果也没省多少力气不是吗?一不小心还会扭到脖子。”

        我捂起耳朵,把雷声跟他的教训一起阻隔开去,但手很快就被他拉了下来。

        “如果你一个人在家,尽量不要再这样,好吗?”他放柔声线说道,“但如果我在,喊我一声,我就会过来了。”

        他明知我拒绝不了他这种温柔,还有这种低沉又轻柔、让耳朵发痒的声音。

        “提姆。”

        “嗯哼?”

        “提姆。”

        “怎么了?”

        “你不是说喊一喊你,你就会过来吗?”我张了张手臂,假装自己没在撒娇地说:“让我看看你的诚意。”

        理所当然地,我得到一个充实又温暖的怀抱。

        与此同时,窗外又是一声惊雷。

        我把自己缩在他怀里,嘟嚷道:“雷神这是从纽约来哥谭串门了吗?也响太久了。”

        他把下巴搁在我的发顶,亲昵地磨了磨。

        “害怕?”

        “没有。”我坚决否定他的说法,“我就是觉得太吵了。”

        我蹭了回去,突然发现他身上还带着点水气,皮肤却有些冰凉,这是洗冷水了?真少有。不过夏天这么热,他在外面跑了这么久,洗的水冷一些似乎也合理。

        更何况,凉凉的,好舒服,我再蹭蹭。

        他突然又说:“你该睡了。”

        “打雷吵到我睡不着。”

        “我给你拿双耳塞?”

        我抓住他的手放在耳朵上,说:“我想,我要提姆牌耳塞就可以了。”

        他的手自然地掩住我的耳,但他居然还用食指沿着耳形从耳尖轻扫至耳珠,害我不由自主地躲了躲,抱怨道:“会痒。”

        “抱歉。”明明说着道歉的话,他的语气却没几分歉意,反而有些带笑,“那么,你是打算就这样睡?”

        我故意用有点凶的口吻反问:“有什么问题吗?”他都答应陪我了,我才不要放他走。

        “我只是觉得,我们能换个更容易入眠的姿势。”

        眼前一下子天旋地转起来,没过几秒,我已经躺在床上,身边当然是笑得有些得意的提姆。

        “毕竟,你一向比较难入睡。”

        满嘴正经理由,但脸上却不是那么回事,我早就看透这只铁蛋了。

        可是,这一次,我并不打算拆穿他,只是说:“谢谢你的体贴喔,mrbirdie。”

        他亲了亲我的发顶,回道:“不用谢,msbunny。”

        这本来就是单人床,肯定也只有一个枕头。他靠在枕头的左边,将大半个枕头留给我。但我这个人就是贪心,觉得他那边比较好睡,便慢慢挪了过去,跟他的脸就隔了一个我放在鼻尖前的拳头。

        他帮我把眼镜脱掉,我却眨着眼睛,有些不想睡着。

        感觉闭上眼,他就会像上次那样,醒来就不见了,让我甚至产生了一切都是梦的自我怀疑。

        他放好眼镜,转身回来跟我对上了视线。他拿手掌遮住我双眼,说:“睡吧,晚安。”

        我没有问他会不会半夜离开,也不敢问。我只是伸手到他腰间,就这样摆在上面,同时闭上眼。

        我是这么想的,用这个姿势睡着了,明天一觉醒来,他是不是还会在呢?说实话,我都要被自己烦到了,但生病的人任性点……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我听到他低笑了几声,于是我眼皮闭得更用力了。

        我睡着了,已经睡着了,真的!不知为何,我愈是装作无事发生、睡得很沉,提姆就笑得愈欢,颤动都传过来了。

        就在我想要睁眼问他怎么回事时,他的手揽了过来,暖暖地贴在我腰后。

        我一直以为,睡觉时有人把手放在我腰上是很重的,也很妨碍呼吸。但显然,提姆没把所有力气压上来,还将重心移下一点,是我能抵受又不会太有存在感的力度。

        就像只为告诉我一声他在,然后又默默守在旁边一样。当然也可能是我多想了,他说不定只是恰巧放到那个位置的。

        不管怎样,我睡意都涌上来了。

        我模模糊糊地动了动嘴,依稀记得自己是想说晚安的,但最终说了什么呢?实在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属于他胸膛微颤的响动又蔓延过来,夹杂着他沉稳的心跳,慢慢地,盖过窗外令人不安的雷声。

        伴随这围绕着我的安心感,我坠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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