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地主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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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赖子从城里回到幸福屯,听说地主金焕文的二女儿金妮与刘忠诚有一腿,别人把这种事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二赖子可不这样想,他觉得有可乘之机,准备把金妮搞到手。
金妮作为地主家的二小姐,从小家庭优渥,养尊处优,淑女型气质和魅力非一般屯里姑娘能比。
可惜一棵好苗长在了垄沟里,现如今金妮背负着地主家庭标签,就像是落了毛的凤凰,不如一只鸡。
金妮平时参加生产队劳动,社员群众并没有歧视她,但她却无法抬起头来,一直少言寡语,默默无闻,虽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金妮穿着落魄,但她身上有一种不可侵犯的气质,二赖子向来对她敬而远之。
二赖子对金妮敬而远之不是不敢冒犯她,而是跟她搭不上话,你说一百句,哪怕是骂她祖宗,她都不会理你。
万万没想到,金妮矜持的外表下,背地里竟是一位闷骚俏佳人。
百秋的意外离世,二赖子伤心,但伤心不代表他安分守己。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女人对他来说,永远是挡不住的诱惑。现在他既然惦记上了金妮,就朝思暮想琢磨如何下手。
金妮不像潘桃容易接触,可以挑逗撩拨,撩着撩着就上道了。金妮和小梅姑娘一样,就好像天生有宝甲护体,要想得到她,必须让她自己心甘情愿才可以。
二赖子一时还没有琢磨出道道来,没想到,人走桃花运,老天都帮你,挡都挡不住。
花喜鹊正在为金妮物色对象,她把幸福屯和周边认识的光棍男人都琢磨一遍。
根据金妮的条件,年龄相当的好小伙子是不会看上她的,幸福屯不忌讳她地主家庭成分的只有五十岁没娶老婆的饲养员老顽童周运发,如果金妮愿意嫁,这好事一说就成。
可是,花喜鹊向金妮说出自己的想法,金妮宁可一辈子不嫁,也不愿意委屈嫁给老顽童。
既然金妮不同意嫁给老顽童,下一个人选花喜鹊想到了二赖子,如今的二赖子与过去的二赖子不可同日而语。
二赖子现在家里有车有房,穿的比屯里人讲究,每次进城都有机会洗热水澡,与过去那个邋遢小子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是,二赖子毕竟过去在幸福屯的名声不好,而且结过婚,金妮比二赖子年龄大很多,而且与刘忠诚传出绯闻,又是地主子女,如果嫁给二赖子两人都不算委屈。
这事先不能向金妮透露,得问一问二赖子啥想法,二赖子如今跟刘彤走得很近,花喜鹊拿不准他会不会同意。
二赖子回到幸福屯喜欢显摆自己,穿了一套新衣服,蹬着三轮车招摇过市在屯里转悠,也舍得向屯里人分派些糖果和香烟。
花喜鹊想见二赖子不用上门,家门口就能等到。
果然,二赖子路过花喜鹊家门口,故意按响了车铃。
花喜鹊平时讨厌二赖子,今天却不同,听见车铃声,脸上洋溢着笑容出来见他。
“行啊,二赖子,洋气上了,你也配穿这套衣服?”花喜鹊揶揄二赖子。
“我不配你配,要不我脱下来给你穿,顺便让你看看我是不是比你家老蔫硬朗。”二赖子开口就没有正经话。
“瞧你那个损色,硬朗顶个屁用,百秋不在了,还不是憋得你嗷嗷叫。”
花喜鹊就着二赖子的玩笑话,有意直奔主题。
二赖子叼起香烟道:“憋得嗷嗷叫,也用不着你帮忙,三条腿的蛤蟆没有,好看的大姑娘有都是。”
“你就吹吧,没见你领回来几个,小猫小狗看上你我信,好看的大姑娘谁稀罕你。”花喜鹊凑到二赖子身边,上下打量,“时隔三日刮目相看说的就是你哈,不仅气派还干净了,有点人模狗样了。”
“那是,在城里泡热水澡,这光滑身子,搂在被窝里感觉老好了,比你家老蔫强百倍。”
“别跟我没大没小的,”花喜鹊道:“啧啧啧,可惜了,要不要我给你搭个(介绍)一个。”
“你说啥?给我搭个一个?”二赖子顿时眼放亮光,“你可别放闲屁。”
花喜鹊道:“那要看你如何表现了。”
二赖子道:“那得看是谁,歪瓜裂枣我看都懒得看。”
“金妮怎么样?”花喜鹊满怀信心地看着二赖子。
“你当真?”二赖子一听,立马来了兴趣。
“我爱开玩笑不假,不过这可真不是跟你开玩笑,你要是有意,我就帮你这个忙。”
“行,你是我肚里的蛔虫,我感谢你八辈祖宗,你要啥我给你买啥。”
二赖子喜出望外,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能要你啥,你有啥呀?省着点吧,留着讨好老丈人吧。”
花喜鹊心中窃喜,这二赖子还真不忌讳金妮的家庭出身,或许他还不知道金妮的绯闻。
二赖子其实心里明镜似的,他当然忌讳金妮的家庭出身,压根她就不想跟金妮结婚,只是想把金妮弄到手。
且说,二赖子应允,花喜鹊当晚就去找金妮,一番抬举二赖子后,金妮有些活心了。
金妮以往对二赖子十分反感,但她现在式微落魄,又丑闻缠身,自己正年轻,有过被滋润的经历,如今久旱无雨,早已饥渴难耐。
二赖子既然对她有心,两人干柴烈火,正好可以聊以欣慰。不过,她对二赖子心里没底儿,不敢轻易答应。
花喜鹊察言观色道:“暂时先有这么个事儿,不算订下来,我就为你俩搭个桥,接触一下看看行不行再说。”
金妮矜持,没有表态,金焕文替她答应下来。
事成了八九分,花喜鹊当晚就把话传给了二赖子,二赖子非常欣喜。
舍不出孩子套不着狼,第二日,二赖子进城卖完山货,逛百货商店,吃的穿的用的买了一车,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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