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你我携手,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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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在日本出道赚钱,应该也没啥大问题。
  比如说,自己可以组一个男子组合,就跟后来的beyond乐队一样。
  咦,这么说来,beyond乐队好像也是成立于1983年,具体哪月忘了,反正是同一年。
  不过男子组合好像没啥意思。
  对了,咱可以玩男女搭配,类似飞儿乐队那种。
  比如说,乐队中除了自己,其他都是女人,这好像挺有搞头的。
  至于怎么选艺人,这也简单。
  中央音乐学院有的是会玩乐器的好学生。
  还有那些面临解散的,数不胜数的各种文工团,歌舞团。
  这都是未来爱豆的好苗子啊!
  我就不信了,我有后世的流行歌曲,有专业的音乐后备军,还有后世的欣赏水平,我就拿不出几个现象级的偶像团体,来个反向输出!
  没错,现在要说造星水平,那确实是日本跟港台最出名。
  但实际上,他们的水平也就那样,还都不到最鼎盛的时期。
  如果这时候,自己能先一步推出更好的偶像团体,打造新的舞蹈,新的歌曲,然后再借着跟佐田雅志的合作,还有中日友好的噱头,反向输出给日本,那应该会有很好的反响。
  而一开始,最好是打着民族风的外衣输出,比如戏腔女团,民族风乐团之类的。
  这样的特色女团,更不容易引起对方的反弹跟抵触,也应该更能吸引日本人的喜爱。
  自然,在这期间,自己也要作为歌手的身份,进入日本市场,以实力来打动对方。
  一旦自己包装的偶像明星,在反向输出日本的时候能够获得成功,自然就可以打消一切疑虑。
  不说别的,娄晓娥肯定就会同意跟自己合作,帮助自己开辟港台市场。
  换言之,别看日本跟港台的流行文化现在很牛逼,可要真论造星跟做内容,曹志强还真不怕他们。
  毕竟曹志强有后世的见识跟知识做依托,还有系统外挂做辅助。
  这,才是他敢一个人对抗日本以及港台流行文化的底气。
  一人成军,不过如此。
  但是,这都需要一个大前提。
  那就是日本方面,要给曹志强一个名正言顺的发行渠道,让曹志强可以正正经经的去日本发展。
  最起码,要让曹志强的歌,不受阻碍的在日本发声,并且能在日本捞取到足够多的报酬。
  而这,就需要一个靠谱的日本友人了,而且最好是跟日本歌坛的圈内人。
  毫无疑问,这位负债累累的佐田雅志,就是目前来说的最佳人选。
  佐田雅志的身份特殊。
  他不光在日本国内,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创作型歌手。
  他在大陆这边,也是第一个影响力不小的人。
  毕竟第一个来华开演唱会的日本人,噱头还是十足的。
  而且佐田雅志不光本人牛逼,他父亲佐田雅人,在日本娱乐圈也很有人脉。
  所以,要是有佐田雅志帮忙打通日本方面的关节,曹志强介入日本市场的途径就打开了。
  那么按照对等原则,自己这边可以把日本歌手的歌,在国内发行。
  同样道理,通过佐田雅志,也可以把自己这边的歌手引荐到日本,让日本人听到华人的歌声,让大陆的华人偶像,赚到日本人的钱。
  只要歌好内容好,相信赚到小鬼子的钱这方面,肯定不会是问题。
  当然了,这里面的小心思是不能说的,只能说那些高大上的互利互惠的部分。
  尤其是要画好大饼,让对方相信,通过跟自己合作,可以让日本艺人,尤其是让佐田雅志这个中间人,在大陆这边赚的盆满钵满。
  “你的想法很不错!”听了曹志强一番诉说的佐田雅志十分兴奋。
  “不过,曹桑,你真的能做到你说的那些吗?我是说,你真的能保证我们日本歌手在大陆的唱片发行权吗?”
  “呵呵。”曹志强微微一笑,“这样吧,过两天,我的出版社就要开业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参观一下吧,到时候你就有信心了。
  只要我的出版社开业,我当然就有资格发行图书跟音像制品,只要内容不违规就行。
  现在是中日友好的蜜月期,只要我们彼此都引入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进行一个互相授权,那问题就不大。
  由于我国还没有相关的音乐著作权法,我们就只能用公司对公司的授权合同的模式,来对这方面加以约束了。
  不过,这种乱而无序的状态,早晚会终结。
  而我希望,这个乱而无序状态的终结,能够从你我而起。
  就让我们携手一起,为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再搭建起一座美丽而坚固的桥梁吧!”
  “很好!”佐田雅志心情激动的握住曹志强的双手。
  “中日交流,增进友谊,这正是我想做的!
  曹桑,你说的没错,你们国内市场很大,人民也很聪明,这种版权意识淡薄的局面,也早晚会结束。
  既然如此,就让我们携手,提前结束这个乱局吧!”
  “说的好!”
  曹志强也紧紧反握着佐田雅志的双手,满脸都是激动之色。
  “佐田君,你我携手,合作共赢,共同开启美好的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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