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这真的是个误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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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货的低级二道贩子,算是零售商。
  而李有福,则已经脱离了个人摆摊的原始阶段,成了一个更高一级的批发商。
  也就是说,李有福平时不摆摊卖货,而是专门从南方大批量的拉货过来,再把货分给一些摆摊的个体户,他从中赚一个差价。
  这样一来,一些本地的小个体户呢,不需要自己去南方倒货,避免了旅途劳顿跟被人抓的风险,只需要去他家进货就行了。
  因为这年头没有私人企业,所以李有福的买卖就算做大了,成了个二级批发商,但就身份来讲,他依旧是个个体户,只有个体户的执照。
  张前进呢,平时都是去李有福那边进货,从这个角度看,李有福算是张前进的上级供应商了。
  这个张前进找到李有福之后,本来只是想跟他合伙,凑够五千套,然后赚一笔大的。
  毕竟李有福虽然算是批发商了,但他的身家也就那样,充其量也就是个十万元户,但现金却没那么多。
  所以,张前进打算倾家荡产,跟李有福合作,吃下五千套,再多就够呛了。
  其实五千套已经很可以了,毕竟一套书的进价只有八元,哪怕十元定价往外卖,也能一次赚一万元,很可以了。
  甚至是,李有福是批发商,他只需要以十元钱的价格批发出去,很容易就能回笼资金。
  毕竟《江湖行》这套书现在是真的火,市场上完全是供不应求,根本不愁卖。
  就算京城饱和了,那不是还有外地嘛。
  比如拉去天津卖,那应该就很不错。
  张前进都打听过了,这套书上市没多久,总共还不到一周的时间。
  不到一周的时间,京城本地就到了一书难求的地步,那要是在外地城市,肯定同样火。
  所以这书,绝对不愁卖。
  难得有这个用低价私下购书的渠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李有福也很赞同这点,毕竟《江湖行》这套书火不火,他也是十分清楚的。
  于是乎,李有福就跟着张前进,重新去了新华书店,私下见到了沈振华。
  那个时候呢,曹志强其实也在,当时他正在书店门口的汽车队里,跟人一起现场售书。
  只是那时候呢,曹志强一直在以身作则的在后面忙着搬货收钱,忙的跟什么似的,自然也就没在意沈振华去做啥。
  毕竟十辆车,十支队伍呢。
  当时那么多人,场面那么乱,后车的曹志强,根本看不清前车的沈振华在做啥。
  张前进跟李有福来到现场,看到现场的汽车队路边售书的情况呢,也很是震惊。
  而他俩看到沈振华也在一辆车上负责卖书收钱,甚至还能指挥其他人的时候,立刻就信了他。
  于是,等到售书结束,很快就有一群人找到沈振华,其中就有张前进跟李有福。
  之所以是一群人,当然是因为沈振华当时并不是只找了张前进一个人聊这事儿,他其实找了好多他认出来的二道贩子,都私下聊过这事儿。
  只是那些人呢,论身家,没有一个比李有福有钱的,且还有几个算是李有福的熟人。
  于是乎,李有福做东,大家一起请沈振华吃饭,具体商量批发图书的事儿。
  对了,当时一起吃饭的人,不光有沈振华,还有一个印刷所仓库的库管主任。
  这个库管主任,是沈振华强行拉着一起去的,为的是给那群人一个定心丸。
  然而,在吃饭吃到一半,并且情况也知道的差不多的时候,李有福偷偷拉张前进出去,说他有了个新法子。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他们这群人加起来,一次性也买不了多少书,一万套都吃不下。
  那个沈振华呢,也只说自己有关系,能从仓库里,把那些新书,以残次品的名义卖给他们。
  他的证明呢,就是那个管仓库的库管主任的亲自背书。
  说简单点,李有福觉得,沈振华说的这笔买卖,其实是一种监守自盗行为。
  这种买卖本身就见不得光,所以要么不做,要做就一次做个大的,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赚到最多的钱。
  但这事儿不能太多人参与,最好就他俩人知道,他俩人干。
  于是,计议已定的李有福跟张前进回去后,就一个劲儿的给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灌酒,很快就把那俩人给灌醉。
  接下来,李有福跟张前进,就借口沈振华喝醉了,让其他人明天晚上再来具体谈,还说吃饭结账,以及今晚送沈振华回去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等其他二道贩子走了,李有福跟张前进,就一人扶着一人,把醉醺醺的沈振华与那个库管主任,都带去附近的一个招待所住了下来。
  来到招待所住下后,李有福掏出他提前写好的提货条子,要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都在上面签字。
  那个提货条子本身没啥问题,只是数字有点问题。
  上面的数字,是四千套,只不过不是大写数字,而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4000。
  由于沈振华喝的醉醺醺,加上
  再然后,李有福从一个车贩子那里,租来三辆五十铃,还招了一批什么都不知道的手下。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的时候,李有福亲自登门,然后用凉毛巾,强行把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弄醒。
  紧接着,李有福拿出一张他提前写好的提货条,要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都在上面签字。
  那个提货条子本身没啥问题,只是数字有点问题。
  上面的数字,是四千套,只不过不是大写数字,而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4000。
  由于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都是宿醉刚醒,脑子还不太清醒,加上李有福还直接拿出了一大笔定金,也就是一万六千元。
  人家直接给了钱,合同看起来也没啥问题,沈振华又身体不适,确实不适合跟车,加上李有福本人还陪着他们,只是让张前进去提货,于是就跟那个库管人员一起签了字。
  接下来,李有福本人负责伺候,或者说监视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张前进则拿着提货单子出去后,立刻在4000后面加了个零,从4000套,变成了40000套。
  再然后,张前进带着人,开着三辆卡车,就过来拉货了。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李有福只付出了一万六千元的定金,外加吃饭钱跟住酒店钱,当然还有租车钱以及招人的钱,就可以轻松从红光机械厂的印刷所仓库,拉出四万套图书,等于是八万本。
  算算价值,哪怕以定价来算,四万套就是四十万啊!
  如果是李有福自己的家产,绝对拿不出十六万的定金,但用了这么一个添加数字的小计策,就可以用一万六千元的小钱,弄出价值四十万的货。
  这一来一去,简直血赚啊,跟空手套白狼也差不了多少了。
  当然,李有福并不是想白拿这批货而不给钱。
  他是想先把货拉出来卖,等卖了钱之后,再按照说好的批发价,把钱交给沈振华。
  而且有了这么一遭后,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也算是被拉下水,等于都有了把柄在李有福手里。
  今后,只要把这事儿拿捏住,沈振华这些人,就只能跟李有福同流合污,加大私下卖书的力度不说,说不定还能在价格上压的更低。
  甚至是,如果能扩大规模,买通印刷所的人,加大印刷量,那赚的就更多了。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法子,要的就是胆大心细,以快打慢,打对方一个疏忽大意,以及打一个时间差。
  只要这笔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能成,借此赚到这一大桶金,今后是进是退,是继续还是抽身,都游刃有余。
  李有福认定,这件事本身就不正规,属于违规操作,相关人等就算发现被人拉走了货,也绝对不敢声张,更不可能报警。
  至少短期内不可能。
  沈振华最多是个马前卒,背后肯定还有人。
  因此,沈振华一旦被拖下水,为了怕担责任,肯定不敢声张,至少不敢立刻上报,更别说报警了。
  就算沈振华背后还有大人物,可只要李有福他们散货快,回款快,并及时把货款打给沈振华,让沈振华能够交差。
  这样一来,沈振华背后的人,别说不一定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就算知道了,也说不上什么。
  一切的一切,都被李有福算计到,看起来是天衣无缝。
  而且为了以防意外,李有福还没有亲自去拉货,而是去看住沈振华跟那个库管主任,只让张前进自己带人去拉货。
  如此一来,万一出事儿,在外的李有福也可以随时抽身跑路,立刻撇清关系,不会有任何问题。
  “事情就是这样!”张前进最后苦着脸道,“我们只是想趁机先多拿点货,等卖了钱之后,再把钱还上,并不是想赖账,更不是想偷盗,所以,这真的是个误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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