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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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万丽萍曾经以为这小孩是哑巴,她觉得孩子可怜,起过恻隐之心,最后到底还是没化为实质行动。直到后来某一天,女人死了,小孩消失了。

        “她儿子长大,也该这么大了吧。”万丽萍说。

        邱慧说,“不晓得哩。”

        她看那少年长得干干净净,高挑匀称英俊,下意识不觉得会是当年那个小孩。

        晚上,夜色愈浓。

        明霜心情越来越差,她第10086次打开手机,竟然还没收到江槐的道歉短信。

        她大小姐当惯了,以前从来没人违拗她的意思。

        纵然江槐没甩脸色给她看,她还是觉得烦躁——甚至里面还夹着几分隐隐的委屈,她和季年又没什么,莫说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他江槐也没资格对她发火。

        明霜越想越生气,板着脸,她穿好鞋,一摔门,出去拨通了林崇之电话。

        头疼越来越剧烈。

        他拿冷水直接冲上太阳穴,一闭上眼,还是针扎般的刺痛。

        从孩提时代开始,每次这种时候,他都会反复用冷水冲洗自己,无论夏天还是冬天,甚至会用更极端的方法,让伤口的疼痛来缓解剧烈的头疼。

        闭了闭眼,他想起很多事情,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的事情。

        关于这些日子,关于她转学的原因,关于她来到自己身边的原因,以及,关于她身边的各式各样的人。

        他没有资格生气。

        没有资格嫉妒。

        独占连想都不能想,他甚至连触碰喜欢的人的资格都没有。

        一切都平复了下去,月光下,凋谢的百合花安静插在花瓶里,已经只剩下了一根暗青色的杆茎。

        门口忽然响起一阵剧烈的敲门声。

        很大很吵,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分外刺耳,如果再持续下去,一整幢楼的人估计都会苏醒。

        少年陡然睁开了眼。

        “砰,砰。”砸门声还在继续。

        周围陆续几声狗叫,然后有灯亮起,江槐从床上起身,打开了门。

        门外,少女沉着脸站在门口。

        头发甚至都未梳理,略带自来卷的浓密秀发披散在脑后,一张白白的小脸紧紧绷着,光着腿,白嫩小脚没穿袜子,上面还套着一双兔子拖鞋。

        这破小区地面这么脏,她嫌弃地看着门口地面,对少年说,“让我进去。”

        少年没动,他比她高了一个头,门后传来的暖黄灯光落在他秀气的侧脸上,半明半暗,浓郁的睫毛在脸上留下阴影。

        “江槐,你什么意思?”明霜大小姐脾气说来就来。

        他家的这个地址不是还是他自己给她的吗。明霜长这么大,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可从来没有过这种亲自登门,还在门口被拒的奇耻大辱。

        少年紧抿着唇。

        明霜说,“江槐,你在不高兴吗?生我的气?”

        他摇头。

        “那你让我进去。”明霜说。

        门打开了。

        明霜一点不和他客气,进门后,直接在客厅就座。

        室内静悄悄的,她左右打量了一圈,不出意外,江槐果然是独居。

        卧室门虚掩着,她往里头看了一眼,应该是江槐住的卧室。

        室内陈设自然相当简单,没什么人气,完全不像是有住人的样子,屋子阴沉沉的,光线黯淡,看得出来有一些年代了,属于明霜从不会踏足的地方。

        但是她泰然自若地坐在这里,面庞娇嫩美丽,神情骄傲,像是一个小公主,哪里都是她的国土。

        “我要喝水,渴了。”明霜说。

        她一点都不觉得不自在,像是屋子主人是她。

        厨房传来烧水的声音,少年端来茶杯,明霜没接,直视着他,“江槐,我要用你的杯子。”

        “你这房子这么久没住人的样子,别的杯子都不干净吧。”少女皮肤白皙,骄傲又高高在上,大小姐的骄矜淋漓尽致,“我要你的。”

        少年沉默了。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很久后,他换了茶杯,给她端来。

        她坐着,他站着,客厅昏黄的灯下,少年身姿挺拔,肤色苍白,只有两片形状好看的薄唇是嫣红的,他弯腰给她倒水,平日遮得严严实实的领口下,无意露出了一弯清瘦精致的锁骨。他靠近时,明霜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香。

        江槐太好看了。他是那种安静地看着你时,就能让你主动给他找出八百个理由开脱的美人。

        破碎又纯洁的美。

        明霜喝了一口茶水,气也慢慢消退了一些,给江槐找理由,“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她想起江槐说家里有事,还请了两天假。

        “不然,你性格不至于有这么差吧。”她嘀咕。

        虽说江槐什么都没说,她就是觉得他生气了——至于吗,不就摸了摸别人的手,还不是故意的。他们还没什么关系呢,就是搞对象了,因为这个事情生气也很神经病吧。

        出乎意料的是,他看向她,“如果我说有呢。”

        明霜瞪大了眼。

        他站在背光的地方,挺拔秀颀如竹,刚洗过的黑发半干着,皮肤白皙如玉,显得安静又清纯。

        头还在挣扎一般的疼。

        他性格极差,身世肮脏不堪入目。

        善妒,占有欲强。

        不过这些,都被他极力遮掩克制住了。

        他视线轻轻扫过她裸露的脚踝,扫过包裹在兔子拖鞋里的嫩生生的瓷白脚丫。

        真实的他,就是这样的肮脏与不堪,妄念滋长。

        他想对她做的事情,像对那支破败的百合花一样,站在这片肮脏的泥淖里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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