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第(2/2)页

是一家外企的小领导了,气质变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气,显得沉稳又独立。

        顾芝之还单身,没有对象,也没有想结婚的意愿,她现在终于通过自己努力摆脱了家里的一堆烂账,根本没心思想这种事情,因为工作繁忙圈子小,身边也没合适对象。

        顾芝之说,“  你什么时候要结婚,我可以给你当伴娘。”

        她一直就觉得江槐好,也觉得,明霜对他不一般。她和明霜一起长大,虽然曾经关系恶劣,却对她的性格极其了解。

        明霜浅浅一笑,细腻的手指把玩着手里杯柄,懒洋洋道,“行,那到时候给你留个位置。”

        顾芝之竟然还真的认真追问,“什么时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时间,江槐怎么说,你和他商量时间了么”

        “什么江槐?”明霜说,“我们早分手了,新郎干嘛一定就得是他。”

        顾芝之笑了笑,“你要结婚,还能和谁结?”

        顾芝之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知道明立诚和喻殷的事情,明霜要么一辈子不结婚,倘若真的要结婚了,那只可能是和一个人。

        虽然他们小时候关系很恶劣,但是她了解明霜,她为江槐破了太多数不清的例。她不敢说明霜一定爱他,但是很显然,江槐是特殊的。

        明霜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她忽然支起身子,问顾芝之,“我记得你说,你以前和江槐一个小学。”

        “对。”

        “你认识江槐的妈妈吗?”明霜琥珀色的猫儿眼直直凝着她,缓缓道,“他是不是江家的私生子,他的父母,到底有没有结过婚?”

        ……

        安以在国外的巡演最终没有出圆满结束,鼎盛互娱的人找到了他,叫他回来,后年的行程被取消,票都退了。

        安以死死盯着坐在对面席位上的男人,肩膀有些颤抖。

        安以的资源是被人用钱堆出来的,被宁早的女儿宁芷萱,宁早是著名唱作人,也是鼎盛互娱的股东,而现在,他带着宁芷萱,和鼎盛互娱的老板一起,坐在江槐下席,他竟然才知道,林泉的手伸得有多长。

        安以回国好几天了,不知道为什么江槐偏挑了这个下午来找他。

        茶几上泡着的是最顶级的龙井,茶香袅袅。

        江槐垂眸看向他,声线很凉薄,“你可以继续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过,再也别出现在她面前了。”

        “你继续你的巡演。”他缓缓说,“以后安心在国外发展,再也别回来了。”

        他需要明霜眼里只有他,安以极为碍眼。

        以前十几岁时,江槐爱上了她,随之而来的,就是浓烈的独占欲。他希望明霜也爱他,而且也只爱他一个人。那时,他大部分时间选择了忍耐。而现在,他开始把自己的想法化为实际。

        男人气质清贵,说话不疾不徐。

        宁芷萱脸一阵青一整白,她怎么也没到,哪天她想调戏的帅哥,竟然会是那个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个女人眼前完全不是一个模样,那时候的他,像个可口的清纯大学生,现在的他,清冷又阴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没看她一眼,似乎已经根本不记得她了。

        安以背后的人不是明霜,知晓这个事实,已经足够让他心情愉悦,暂时不计较更多。

        会议室里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娱的高层,在开会,讨论公司下一步方针。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离席了。

        “江总这是?”

        “回家。”他说。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这件事情,便连工作时心情也会变得更加愉悦。

        以后,他还想要一个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属于他们两的小窝。

        工作疲惫后回家,可以看到她的笑脸,有她的吻和抚摸,他想要这样的生活。

        云贝小区里,明霜独自一人,叫司机留在外头等她。

        一别六年,居民楼浸润在雨水里,似乎显得更加破旧。

        江槐以前住的那个家,她很久很久没有去过了,但是还记得住址,江槐以前给过她一把钥匙,明霜没用过,过去七年了,她发现那把钥匙竟然还在被保存在她的抽屉里。

        江槐竟然也没有换锁,明霜试着用钥匙一拧,门便缓缓打开了。

        屋子里有些灰尘,似乎很久没住人了。

        明霜一按灯,发现早已经断电了,显而易见,江槐这么多年,没再回来过。

        她打开手电筒,慢慢走到江槐的卧室。

        什么都没有了,干干净净,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迹都已经清理干净了,只留下——以前,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迹。

        屋角放着一个箱子,明霜打开一看,里面应该是于嫣以前曾用过的旧物。

        她倒是不觉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医学的专业书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伸手,抽了出来。

        翻开后,扉页写着字,字迹清劲,她几乎是瞬间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迹,她以为是江槐的日记本,但是很快发现不对。

        本子式样很老久了,透出一股子上个世纪的老旧感,纸页发黄,那时候江槐都还没有出生,即使出生了,应该也还根本没法握笔。

        她翻到第二页,第二页写了一个名字。

        檀城大学  临床医学一班于嫣。

        明霜记得,这是江槐母亲的名字。

        似乎是从大一开学开始记录的,很多是学习和生活相关的,明霜一目十行扫过去,江槐的妈妈,显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个思维很快,逻辑通畅的优等高材生。

        早期日记早围着学业和阅读打转,偶尔提到一些生活琐事,明霜却感觉字里行间满是疏离,她的日记里,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第二个人名。

        但是很快,日记本里开始频繁出现在一个字眼。

        ‘他’

        一直到结束,于嫣也没有把‘他’的名字具体写出来。

        这个厚厚的日记本用了很久,明霜没空一篇篇看过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带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脸泥巴,把他弄得脏兮兮的,他抱怨说我总是骗他,不够爱他。”

        “他被家里养得很天真,也很干净,像是云和雪堆出来的,没下过凡尘的神仙,从没吃过苦,也没受过挫。”

        “他脸红时的认真样子挺可爱。他是第一次恋爱,说爱我,说以后想和我结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话。”

        “人是会变的,假若有一天,他变了,对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会爱他,我要让他一辈子痛苦。”

        这是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按照主人记录的习惯,明霜想着,应该会有第二本日记,她在书房翻了翻,没有发现第二本日记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张老照片。

        她一眼便认了出来,是童年时期的江槐。男孩大概还只有四五岁,是一张侧脸,在走廊,外头风呼呼的,他穿着明显不合身的衣服,很瘦弱,五官极为漂亮,皮肤苍白,一侧脸上还有淡淡的淤肿。

        他抱着膝,独自蹲在走廊,看着外头的天暮,显得极为安静乖巧。

        那方狭窄的天幕,被电线和晾衣绳,切割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边缘。

        她翻了过来,看到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小孩不听话,挨了一巴掌,被赶了出去。”

        “他和这个小孩,毁了我一辈子。”

        ……

        从江家老宅出来,明霜呼出了一口气,冬天天黑得早,已经几乎看不到太阳光了。

        她衣兜里手机响了起来,和那张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电话,“要我来接你回家吗?”

        他喜欢使用这个字眼,似乎真的认真地,在把那里当成了他们的小窝。

        “我在家。”他说,“在等你。”

        江槐很认真地在爱她。也在努力学习摸索,如何做好一些,奢望她也能多爱他那么一点点。

        无论是十八岁的江槐,还是二十五岁的江槐。

        “霜霜?”久久听不到她声音,他沉默了一瞬,试探性叫了声。

        他声线原本好听,清清冷冷的,只有叫她霜霜时,会衔着一分独属的温柔缱绻。

        她在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

        江槐为什么又偏偏要爱她。倘若选择换个人爱,他会快乐得多,早已经得偿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着,多穿点。”她盯着窗外,看着外头飞快倒退的风景,“最近又降温了,你病还没完全好,别出来乱跑。”

        江槐说,“好。”他语气里有了几分显而易见的欢欣。

        他极其喜欢她惦记关心他的感觉,这让他觉得,她心里有他。

        “我马上回来了。”车窗外头风景一闪而过,她手指攥着那张照片,那张照片挥之不去,印在她的脑海里。

        五岁的他,十八岁的他,二十五岁的他。她皱着眉,纤细的手指抬起,在车窗上浅浅划下几笔,又放下全部抹去。

        她喜欢欺负折腾江槐,喜欢看他露出各式各样的模样。有时候,甚至觉得他要是再可怜一些就好了,就永远没法从她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张照片上的江槐,那样的神态和模样,她发现她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看他那样。

        为什么一个母亲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她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妈妈,紧紧抿着唇。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