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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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瑟兰。

    “听我的父亲说,我的祖父曾经在年轻的时候来到这里,当时这里周围有许多树林,后来陆续被砍伐用于木材销售,或者为农田腾出空间……”

    布特子爵也是一身猎装,骑在马上,指着面前猎场的松树林,对巴伦说道:

    “后来我的祖父就买下了这里,尽力将这里恢复成原来更接近自然的模样。”

    在这个猎场中,他们一行人可以说是浩浩荡荡——倒也没有太多随行,他们一行人有布特子爵夫妇,巴伦和邦妮这对情侣,以及布特子爵的妹妹珍妮·布特和她未婚夫。

    珍妮·布特是巴伦第一次见到,他倒是没有想到,布特子爵的这位妹妹,却是看起来颇有些英姿飒爽,她的长相有些神似一位巴伦前世很是喜欢的女性——苏菲·玛索。

    珍妮今年24岁,比巴伦大两岁,而她的未婚夫,名叫约翰·史密斯,是一名美利坚人,这倒是让巴伦有些意外。

    只不过在言谈之中,知道了约翰的身份之后,他就有些恍然大悟。

    约翰·史密斯是其父亲的第五个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而他的父亲,名叫朱利安·辛克莱·史密斯,他们家族控制的企业,就是辛克莱集团。

    巴伦前世的时候,听说辛克莱集团,还是他们在2017年收购美利坚论坛媒体公司和其所属的42家地方电视台的时候,在那次收购之后,辛克莱集团控制的电视台数量达到223家,覆盖美利坚72%的家庭,成为了全美最大的电视公司。

    辛克莱家族非常低调,可以说在那次收购之前,甚至大部分美利坚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美利坚的新闻界将其称为“雷达看不见的公司”。

    除了他们这六人之外,就是各自的随从,以及数量更多的猎犬了。

    无论是他们所骑的马匹,还是带着的猎犬,都是布特家族在这一处猎场专门为狩猎而养的,可以说是训练有素。

    “这里猎杀的主要目标就是鹿,偶尔也会有狐狸……对此,你们无需有任何的负担,因为这里的鹿群,可以说有些泛滥……”

    毕竟新世纪以来,不管是环保,还是动物保护,都越来越成为年轻人的“潮流”,因此布特子爵特意对他们说明:

    “这五年以来,我们已经猎杀了超过2000只鹿了,但鹿群的规模依然很大,他们啃食幼苗,导致我们需要一直对这里的树林进行补种,所以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是为了这里的生态而战。”

    在英伦,猎鹿是狩猎的重要项目,因为其还有一个意义,就是维持生态平衡——在英伦的生态环境中,并没有鹿的天敌,因此很容易泛滥。

    而猎鹿,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做Stalking。

    正如同这个词汇原本的意义“跟踪”所示,猎鹿需要猎手长时间的跟踪猎物,而且很多时候需要徒步,因而猎鹿对于猎手体能的要求比射猎野禽要高很多。

    在苏格兰高地非常出名的年度Macnab挑战就是对技术、体能,当然还有运气的考验,因为这项挑战要求参与者在一天之内射猎一头雄鹿、一对松鸡并钓到一条三文鱼。

    而且猎鹿的难度,还在于,首先猎鹿需要尽量小的团队,因为鹿对周围环境极为敏感。

    并且因为鹿虽然相较于野禽的体积要大很多,但法律规定,猎鹿或野猪需要一击而中猎物的致命处,以便最小化猎物的痛苦。

    因此英伦射猎及保护联合会对射猎时机以及猎手资质有严格的要求。

    当然,作为贵族,在自家的猎场,通常就可以无视这种“人道”的规定了,毕竟也不会其他人知道你是如何进行狩猎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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