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三节 礼轻人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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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月下旬以来,在词典编纂上,分成四个小组共进事业的通书什毫无疑问地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除了两千多个在校对底本时形成的基本词以外,他们已经从笔记中整理了数百个新的常用词,内容从天文、时序、地貌一直延伸到瓦甑的名头、装饰的纹样。这个工作持续两个月,这个时代东亚最先进最完善的词典,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本匈奴语词典,就将以三四十卷的大部头面世,成为一本中国语言学史上绕不开的煌煌巨著——无论其失传与否。

        但是,什中的事情并不是只有辞书的编纂工作。譬如在赵司马月初前往北地之后,天依和乐正绫每日同通书什在天禄阁中工作时,便总觉得周围缺了点什么。

        天依也说不上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自己在初穿越来时的半年时间当中,就是在赵司马的府邸里面过着并不自由的生活。无论是为奴挨打也好,还是给赵筠战战兢兢地当老师也好,赵破奴司马作为府邸绝对的主人,自己总是恐惧他的威权,忌惮他的脾性。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在迎接赵筠的宴会前见到赵司马的时候,他向自己和奴隶们发布的训令:

        “若是我从小姐那听到你们有谁犯了家法,或者有敢欺侮她,对她忤逆,就让你们充军,若是婢女就转卖出去。”

        这番话并不独赵司马的首创,赵家的公子们平日里向奴婢们言语,基本上也是以这种威胁性的言辞为主。但是同他的几位儿子不同,赵司马在说完这段话后,还会在后面补充一句:

        “但若是小姐错在先,那另说。”

        ——这便是他同他的公子们,尤其是二公子,最大的不同了。就事实上来说,相对于那几个年轻狠厉的后生来说,司马使君也尚是对自己有很大的知遇庇护之恩的。

        在自己同阿绫的海国知识被发掘出来之后,自元狩二年冬日以来,赵司马对二人的态度发生了一次非常大的转变。当他应了骠骑将军的委托,征召二人组织起通书什以后,在这半年间,凡是她们在什务或者个人方面有什么需求,只要走到赵破奴的幕下,他就能和颜悦色地同自己讨论许多问题。天依一开始并不很适应这种变化,但是经过什官与军幕之间半年的磨合,再加上出征河西以来司马和骠骑将军对什中的各种保护,在依绫两人的心中,这位军司马俨然成为了一种名为“老领导”的亲切印象。这个结果是天依初来汉地的时候,怎么想也不会想到的。

        她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可以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还是什么——应该不至如此。在古典时期,作为没有家族背景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知识、能够被保证基本生活的人群中的一份子,天依很清楚赵司马同自己的关系是这个时代上层人物同知识人关系的一个缩影。无论是远古的王朝还是现代的市场社会,要建立统治基础,其中必要的一环便是将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收编为自己的附庸,让知识分子成为殿堂的扬声器而非大众的先锋官。在这个大背景下,自己和阿绫能从奴隶、逃犯、死囚的危险境地一举翻身,并不是由于这个社会有很大的流动性,其同自己的努力也无太大的关联,纯粹是展现出海国长技的她们在统治者的眼中变化了标签。

        在穿越之前,自己看到一些大女主的宫廷穿越剧,总是为其中的女性形象感到不快。在编剧、制片方的运筹下,似乎具有一身现代知识的女性,到了古代,只能跟这个阿哥谈恋爱、与那个王爷玩暧昧,而现代人能够施展的事则一件也不做。但是穿越一年来,天依才发现,自己真到了那个境地,能够做的还远不如那些幸运的姑娘。

        何况,无论是以某种形式去奋斗,无论是出卖知识还是出卖爱情,她们都要依附于政治和社会上的父权体系,在里面当一名乖巧的角色。自己和阿绫在这个社会体系中所做的,同那些大女主爱情片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现在二人面临的新环境是自己的直接领导从赵司马换成了另外一位军尉——官秩没有赵司马大,也不一定能见上几次中尉,而且他同两人是完全陌生的。这两日在什中增补新词的时候,天依每想及此,就担心通书什能否继续像先前那样在长安中,只要在学术上有需求,打个报告便能开绿灯,受方便。

        乐正绫也担忧这件事。她们打算找个时间,先同这位军幕中的臣尉打上第一回交道,试试情况。

        “阿绫,我们明日去见他的时候,需不需要带点什么东西?”

        六月初四日夜,当两人披散着中衣躺在床上纳凉时,天依一边摇着自己闲时在家奴营中织的草扇,一边问阿绫道。

        “我们现在还不清楚郭军尉属于何等样人。”乐正绫看着黑漆漆的屋,“至少,我们如果是面对那名姓司马的中尉的话,或许不能随便送礼。因为他是汲黯的亲故。汲黯在历史上名号比较清廉,作为他亲戚的司马中尉,恐怕也是这样。”

        “这个清廉也受遗传学的影响?”

        “或许是我想多了。”

        “无论如何,我们找的现在还不是司马中尉,而是赵司马军幕中的军尉。”天依靠着枕头,“我想的是我们明日找他的时候可以顺带地带点什么。如果我们把行贿这一点抛开,古代是十分注重赠礼这一行为的。‘千里送鹅毛’,就是大致发生在这个时代的事。”

        “有道理。在同他不熟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先送他点什么东西。这样他也开心,我们继续做事也有个保障。”

        “那就这么试试。”天依打了个哈欠。

        “问题是,送点什么?”乐正绫皱着眉头,“我们只是斗食的什官,几乎什么财物都没有。不仅是贵的没有,贱的也没有。”

        “我们只有四万多钱,穷得只剩下钱。”

        乐正绫听到此言,突然笑了出来。

        “你这么一说,还挺有戏剧性的。”

        “我们当然不可能真的给他送钱。”天依道,“送钱,一是有行贿的嫌疑,为君子和伪君子所不齿;二是他自己恐怕也不缺钱。”

        “我们应该早向通书什的后生们讨教讨教,他们从前在自己乡上的时候,一般行礼时会送些什么东西。毕竟我们在汉地待了一年,他们待了二十年,在这方面我们是后辈。唉,还是我们的准备没有做好,我们应该把一些钱转换为货物囤积起来,到这种时候可用的就能用上。”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我们明天开始准备也是来得及的。”

        “但是明天我们就要去军幕谒见他……”乐正绫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前,“能有什么办法呢?”

        “实在不行就将时间延后一天吧。”天依说,“等明天放了课,我们驱车去长安市上找找看,有没有拿来赠礼的理想物什。”

        “那还要劳烦御者多饶一趟。我们最好是拿一个现成有的东西,明天直接去拜访。”

        “上月初拿来过端午的五色线、五色匹还有剩余的么?”

        “那个肯定不行,”乐正绫摇头道,“那个是拿来过恶日的,恶日既已经过了,拿来送也未免有什么不太吉祥的寓意吧。”

        “有了!”天依突然站起来,“这大营中的酒垆不是有姜么?我们明日去酒垆上,问他们买一些新进的生姜,送一些姜去拜谒他。”

        “姜?这是什么道理?”乐正绫一时摸不着头脑,“在我们现代,有人送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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