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唱地星歌?放原版不香吗?

第(2/2)页


  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

  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

  【这歌好听啊!龙国风歌曲,写的真好啊这词!】

  【厉害了,就是有些字发音不太清楚……】

  林轩得知网友的评价后吐槽:“你们就庆幸吧,这已经是这位大佬吐字最清楚的一首歌了,他有些歌我听了小二十年,也没听清唱的什么。”

  【???】

  【这大佬有个性。】

  “莫喜科没有眼泪,大雪纷飞……”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

  林轩劈柴的时候,一直在播放歌曲。

  刚刚吃过饭,力气足够,加上安静的环境,听着歌,林轩不断的劈柴,居然劈了一大堆。

  安璐瑶就抱着劈好的柴火,放到物理,放在两架床之间的空隙里,垒砌,码好。

  这间像是宿舍一样的荒野小木屋,越来越有活力了。

  砍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已经到了晚上七点了。

  外面漆黑一片。

  屋里的火塘已经熄灭了。

  林轩把火沟里填满了柴火,盖上石板,然后进入了屋里。

  关上门,呼啸的寒风停止了。

  观众们看到这个画面,感觉到了深深的安全感。

  林轩非常作弊的摸出了汽灯点燃,挂在了屋里木墙专门留的短树杈子上。

  火光将小屋照的温暖。

  安静的环境里,安璐瑶:“现在睡觉太早,但是不睡觉吧,又没有事情可做……”

  林轩乐呵:“给你讲个故事,一本来自地星西方的名著的故事。”

  安璐瑶顿时精神了:“是你之前说过的那个《鲁滨逊漂流记》吗?”

  鲁滨逊漂流记的事情,林轩已经和安璐瑶说过了,安璐瑶老早就想听了。

  林轩:“这我记不住,等我去地星找本书。”

  过了一会儿,闭着眼睛坐在床上的林轩,开始开口讲述了:

  “一六三二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

  父亲是德意志不来梅市人。

  他移居英特兰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并在那儿娶了我母亲。

  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我取名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

  林轩作为主持人,在声音方面讲故事方面,水准还在电台主播之上。

  弹幕也安静了不少,都在听林轩讲故事。

  这个故事,很多不必要的东西,林轩就略过了,把重要的部分讲了出来。

  观众对这个故事的好奇,可能比地星的读者还更甚。

  因为他们从中听到了有关地星,那个并不熟悉的历史时段的事情。

  很多描写,都展现了那个时代的魅力。

  大约读了一小时后,林轩开口:“这个被我救下的野人,我给他取名——星期五……”

  安璐瑶:“下面呢?”

  “下面没了。”林轩觉得不对劲,又补充:

  “不是书太监了,是这故事讲了快两小时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等着买这本书。”

  而此时,节目组远在燕京的后勤团队已经崩溃了。

  他们刚刚虽然拿到了稿子,但是光是做字幕,就做了六万多字,疯了已经。

  【啊?说好讲故事,搞了半天你是在卖书?】

  【此子不当人】

  【妈耶,我买我买还不成吗,一定要保持住,明晚再讲一个故事。】

  林轩:“差不多就这样了,明天休整一下,我们也该休息了,关一下镜头。”

  几十米开外,一个大军用帐篷里,陈光孝按下了按钮,把这边镜头关了。

  不过第一次使用这东西,陈光孝按错了,按到了切换镜头。

  镜头切换到了主镜头。

  此时主镜头就在军用帐篷里,军用帐篷里修建了一个地坑,还有钛金的火炉。

  现在地坑里没有明火,只有炭火。

  炭火上,架着一只烤的金黄酥脆的兔子,还有一只大猪腿。

  发现直播没结束,林轩和安璐瑶两个人正在看弹幕,看到镜头里的画面,林轩怒了,打开房门高喊:“陈光孝!你们为什么有兔子吃?怎么还有蹄髈!”

  隔着老远,陈光孝就听到了林轩的咆哮,发现了镜头没关对着大帐篷的火塘,不以为然:“我自己打猎抓的啊( ̄_ ̄)”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