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满天星

第(1/2)页



        苏山是个好地方,像是陌上的公子,温文尔雅;像是私塾的先生,学识渊博;像是瑞士的钟表,先进周密。它是个现代化的城市,周边却依山傍水,乘车到希桐,只需要一个小时。

        希桐是一个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乡村,清溪,是希桐西面的一条小溪流。夏季,住在希桐的女人们常常结伴去清溪浣洗衣服。冬季,溪水结冰,大人们便不会到这里来了,只有贪玩的小孩子才会来到这里,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冬日时光。不过,这些年,住在希桐的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青年人去城市打工,孩子则去城市求学。所以现在,别说冰天雪地的冬季,就算是夏季,来这里戏水的人也是寥寥无几。

        孟熠每年冬夏跟着父母来希桐,只住几天,希桐是孟太太的家乡。

        孟太太不像希桐人,也不像苏山人,这里的女人大都温柔、安然,像潺潺的流水,像结着愁怨的丁香。

        孟太太还不是孟太太的时候,家徒四壁。希桐的小学十几个学生、六个年级、三个教室、两个老师,叶小姐——孟太太姓叶,二年级的时候,就跑去苏山的小学读书。叶小姐那时才九岁,小小的人儿,捧着满满一篮子鸡蛋,上面还沾着泥土和鸡的粪便,咬着牙敲开了亲戚的家门。

        叶小姐把亲戚家放置闲物的仓库打扫干净,搭几块木板,铺上厚厚的稻草,既是床,也是书桌。叶小姐的亲戚厚道,可她还是每天放学回去,把屋子收拾干净,做好大家的晚饭,再去囊萤映雪、凿壁偷光。

        叶小姐大学时认识了孟先生,孟先生是苏山人,有城市户口,家里政商关系良好。叶小姐成为孟太太以后,借力东风、平步青云(这是十几年后的时境遇)。孟先生却酷似魏晋名士落拓不羁、放浪形骸,高中没读完便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

        孟熠出生后,孟先生孟太太都很失望。孟先生失望孩子的性别,孟太太失望丈夫的收入,两个人见面像斗鸡一样威风凛凛,各自被啄下几根翎羽后骄傲的转身离去。

        小小的孟熠瑟瑟发抖却不敢走开,只能一边流泪一边小心翼翼的劝说妈妈——她害怕爸爸把她一脚踢开,妈妈更生气。她为她的存在道歉,她为没有早早夭折在母亲的输卵管而道歉——夭折在子宫会对母体产生伤害。五岁之前,孟熠夹在父母激烈的炮火中惶惶不可终日。

        二

        孟焕七岁那年,被他的妈妈送到孟家,那时,他叫姒甥——姓姒的女人生的男孩,多通俗易懂。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耐脏,破了,缝补的痕迹也不明显。脚上的鞋鞋底磨得很薄,像是用布裁剪的鞋垫粘在上面,鞋帮冒出了线头。衣服很旧,有些发灰,但洗的很干净,还有着淡淡的肥皂味,混在这个泛着淡淡幽香的房间,像是在摆着慕斯蛋糕和咖啡的桌子上放着的烤红薯。突兀、醒目、不合时宜。

        姒小姐眼窝深陷,大大的眼睛像是死了好几天的鱼的眼珠,血一般的腥红,空洞洞的挂在眼骨上。她的脸仿佛勾着薄薄一层的蛇蜕,摇摇欲坠。好似嵌着泥的沟壑深深地刻在她涂了脂粉依然灰败蜡黄的脸皮上。二十几岁的年纪,却好像一个垂垂老矣、形如枯槁的老妪。只有从她的儿子的眉目中,依稀可见当年青葱少女的影像。她跪在地上,泣不成声,求孟太太可怜。她的眼泪像是望庐山的瀑布,挂流三百丈,喷壑数十里。却并没有洗去尘颜,只是冲污了她脸上泛着粉笔灰气味的化妆品,然后混着年久失修的垝垣般斑驳的残色,洇湿了胸前的白衬衣。透过微微透明的衣衫能影影绰绰的看到胸部,干瘪下垂的□□像是挂在胸骨上残破的芭蕉叶、皱黄的三角巾。

        碎裂的玻璃杯静静的躺在地上,茶叶粘在杯壁上像是牙齿缝里保留的菜叶,蔫蔫的搭着。姒小姐哭的大脑缺氧,断断续续的说自己当年未婚先孕,只能辍学。父母兄弟避她如洪水猛兽,她还没有成年,找不到正规工作,只能打零工。可孩子三岁那年又生了大病,年轻的姑娘没有什么能变卖的,只能卖皮肉。她打了几次胎,现在,又得了病,实在活不下去了,只想让孩子的爸爸给孩子一口吃的。

        姒甥静静的看着这一切,仿佛地上跪着的不是他的母亲。听到母亲的艰难时,他没有同情;听到母亲出卖色相时,他也没有难堪。自始至终,他只是默默的站在一旁,七岁的孩子,比水的颜色还要淡,仿佛寺中的僧侣。略长的头发遮住了额头,浓眉下的瞳仁倒是像墨染过的黑,黑珍珠一样泛着光,只是被垂下的眼睑和长长的睫毛遮住,显得晦暗不明。英挺的鼻梁下那两瓣薄薄唇紧紧抿着,这是一张极俊美的少年的脸,只是很淡漠,略有些不近人情。

        四岁的孟熠坐在房间的书桌前,早起奔波于补习班的疲惫、练字的枯燥加上午后透过窗户的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阳光,不禁让小小的孟熠昏昏欲睡。睡意朦胧间,依稀听到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便揉着眼睛坐了起来。钢笔尖戳到米字格的书法纸上,晕成了圆圆的一摊墨迹,她打算拿去向妈妈道歉,并想着,这次加练几张字帖才能平息妈妈的怒气。可她却不知道,现在,算错算数,练坏字帖,都不像以前那样毁天灭地了。孟太太现在的怒气,是就算现在她把卫夫人的簪花小字练得炉火纯青也无济于事的。

        孟先生会须一饮三百杯后回到家里看到的一幕让他红光满面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像是刚漆过的墙面。

        三

        姒甥作为长子留在了孟家。

        孟先生谢他酒朋诗侣,专心工作。

        孟太太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和女儿身上,说一不二。

        九月份,姒甥改名孟焕,和孟熠一起上学。

        苏山第一小学是苏山市民默认的小学清华。它是苏山明德大学的附属小学,可以凭着校内考试直升明德大学的附属中学。在十年寒窗这条路上,进入苏山第一小学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孟太太把孩子送到了特优班,两个孩子坐在第一排中间,一举一动,讲台上的老师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孟太太每天检查孟熠的功课,总是不满意,无论是书法或是算数,即便孟熠的书法作品已经参赛拿了国家级青年书法三等奖,算数也考了第二——第一是孟焕。孟太太看到成绩单上第一名的名字,总是如鲠在喉。看着妈妈难看的脸,孟熠的心微微刺痛,妈妈爱我,她默念。

        孟熠对自己身上的大大小小的伤已经习以为常。右手中指上有厚厚的茧,连着指甲的形状都和左手有些不一样——这是长期用力握笔磨的。刚开始是水泡,鼓鼓的,软软的,一扎,就冒出了血水。后来愈合、磨破、再愈合,就变成了茧,不疼,可是孟熠很讨厌。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看着,就希望这个圆圆的茧能够消失。她经常用指甲刀一点一点把这个茧剪的小一些,刚开始,总是流血,她也不在意,慢慢的,就不再流血。每剪一次,就能小一些,过几天,外面那层茧又长出来,再剪掉,周而复始。

        孟熠两只小小的手白的像瓷,只是,翻过来,手心又红又肿,那是字没练好孟太太用一寸厚的木板打的。伤了手,笔就不稳,字写的孟太太更加不满意,于是,小小的手心愈发红肿。孟熠练字费纸、费笔,厚厚的一本米字格书法专用纸,几天就用完了。钢笔一只用不上一个月,笔尖就劈了叉,不过,也不完全是练字练的,也有摔的。每当这个时候,孟熠都会想,妈妈爱我。

        孟熠三岁学书法,懵懵懂懂的,一听妈妈说,要坐在桌子前练上两个小时,就要拒绝。孟太太没有苦口婆心的劝说女儿,那么小的人儿,能听明白什么道理?她只说了一句,练了书法,字写的漂亮,妈妈想要熠熠写出一手漂亮的字。于是,孟熠点了点头,却又担心的说“如果练不好,妈妈会骂我,还会打我。”孟太太温柔的摸着孟熠的头说,“只要用心学,练不好也不要紧,妈妈绝对不会打骂你的,不管熠熠写的字好不好看,都是妈妈的宝贝。”孟熠听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练字。但是,练什么字?怎么练?她一无所知。

        别的孩子都在玩捉迷藏、过家家,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