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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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又响起:那周末去爬山,好不容易回来一次s城,大学毕业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了。丝浓回想了下,从毕业至今,确实已经有六七年了。想了想,好不容易回来一趟,那就去吧,于是同意了李征的爬山邀请。

        回想之前上大学时,两人都在s城,李征在警官学院,丝浓在师范大学,一个在浦口,一个在鼓楼。那时候流传着一个笑话:“在理工学院,你可以见到一个男的骑车载着一个男的,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在师范学院,你可以见到一个女的骑车载着一个女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的。”调侃的是理工和师范两所大学的男女比例,本来不会产生交集的两个人,后来偶然因为一次社团活动而相识了。

        那时候丝浓是大学记者团的,而李征是学生会的,因为一次采访活动,两人因此认识,后来才发现居然是老乡,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不过那时,两人并没有擦出爱情的火花,毕竟那时的丝浓完全是个单纯的小土妞,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并未对自己的容貌过多捯饬,因为常年的记者团采访需要出外景,后来又趁着暑假去山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支教,晒的又黑又瘦,跟营养不良似的。李征要是能看上那时候的她,那真的是真爱了。恰恰相反,那时李征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既要忙着学生会的事,又要关注学业绩点和体能训练,无暇他顾。

        只有一次两个社团联谊,丝浓所在的记者团与李征所在的学校还有南财南邮的校报记者团进行高校联谊。有一个活动项目是夜爬紫金山,那时候大家都是满怀青春与热情的大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晚上男生一路在前面探路,女生在后面跟上,大家说说笑笑地走在漆黑的夜里,行走在冷风中。本来走的好好的,突然一声女生尖叫响起来,在漆黑的山路上更显恐怖,有胆大的男生走上前去,定睛一看,才发现,在竹林映照下的路中央有一条小蛇在游动,这可把人吓得够呛,尤其是胆小的女孩子。男生倒还好点,纷纷打起手电筒,提醒后面的人注意,不要一不小心又踩上去。

        后面的路就一路风平浪静了,待大家精疲力尽地爬到紫金山顶时,眼前的美景和山顶的晚风使人完全忘记了爬山的疲惫。站在山顶俯视山下,晚上紫金山的风景绝美,黑夜中隐隐透出城市璀璨的灯光,抬头又是闪烁的星星和深紫色的银河,似乎触手可及。山顶的风尤其凉快,又不会很大,吹干了大家爬山出的满头汗,舒适而凉爽。大家三三两两地散着,有的倚靠在山顶栏杆俯视山下风景,有的在安营扎寨手忙脚乱地扎帐篷,有的坐在石头墩上聊天,队长招呼大家一起站在巨石上合影留念,丝浓和李征分别站在队伍的两个角落里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因为年轻,所以肆意地挥霍青春;因为年轻,所以勇于尝试;因为年轻,所以友情、爱情都很真挚,一切都很美好。后来工作了以后,再也没有过这样的激情满怀和闲情逸致去夜爬,只为了看那山顶最美的风景。年轻时咕嘟咕嘟喝可乐,工作几年后开始保温杯里泡枸杞,每天疲于应付忙碌的工作,忽略了春天花儿的绽放,夏天荷叶的亭亭玉立,秋天落叶的静美,冬天纷飞的飘雪。

        大家伙儿热热闹闹地在山上,玩到将近十二点后,开始躲进各自的帐篷里进行休息。丝浓没有过夜里在山上过夜的经验,只带了一层薄毯,而她的小伙伴只带了个帐篷,比她还无语,两人到了半夜开始瑟瑟发抖,因为到了夜里,山上的温度很低,同时地上潮湿,躺着感觉身下一阵潮气,两人冻得受不了爬出来。李征夜里出来正好看到,看到丝浓冻得瑟瑟发抖,毕竟是男生,野外生存的经验丰富,从自己的敞篷里又拿出一床可折叠的小被子递给她两。两人接过被子,连连道谢,待重新躺进去帐篷后,同行的女生八卦地问:“我去,极品帅哥啊,浓浓你认识啊?”丝浓已经又困又累,尽量蜷缩着自己的身体取暖,闻言只有气无力道:“不熟,好像是其他学校的。”说完,不待旁边女孩子再说话,已经闭上眼休眠了。

        这大概是大学期间两人同在s城唯二的交集了,后来虽然都在s城四年,但是再无交集。现在想起来,大学四年虽然没有恋爱经历,但是却有金陵大道的梧桐,街上飘着的柳絮,夏天如火炉的炎热,鸡鸣寺的樱花,都构成了自己美好的回忆。如果不是工作后再遇到,丝浓大概都要忘记这一段插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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