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大型电视连续剧《借钱》

第(2/2)页

  有人发出了一个论坛的链接。
  众人纷纷加入。
  这个论坛里汇聚了大量人才,分为三大板块。
  这三大板块……
  井水不犯河水。
  但又谁也看不起谁。
  灵魂洗涤区,潜心攻研诗歌、格言警句等文学。
  重新做人区,段子手遍布。
  学法专区,每天都会讨论各种奇葩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要点。
  而在阳城法院外。
  马明刚刚结束官司,和石良平并肩走出了法院。
  再三拒绝了石良平的“转行邀请”。
  点开了手机。
  恰巧看到了同学群里的讨论。
  “他们……居然发现我创立的论坛了?”
  他嘴角抽了抽,不禁有些惊讶。
  为了自身安全。
  他是学法联盟论坛创立者的消息,除了他,没有任何人知道。
  没想到这个案件……
  居然激发了这些同学们学法的热情。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下班之后。
  秦牧又返回了家中,自己做了一顿晚饭。
  刚刚吃完。
  便收到了青岚发来的组排邀请。
  吸取前面多次的教训。
  他果断选择了紧急避险,以要更新视频为由,拒绝了青岚。
  和青岚打组排……
  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随后。
  他走进了书房,准备将这期借钱不还的纠纷案子录制下来。
  这个案子……
  最开始是从借钱不还引发的。
  而借钱不还这种事,生活中太多人遇到过。
  借钱其实没什么。
  问题是借钱不还,那就糟心了。
  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借出去了连个水漂都没有。
  说的好听点,是借出去了。
  可实际上……
  跟丢了没有任何分别。
  “孟磊”这种人,每个人的一生中难免碰到一两个。
  秦牧坐在书房里,深吸了一口气。
  面对镜头。
  开口道:“今天这期案子,主要讲的是借钱不还。”
  “相信很多人都曾碰到过,借出去的钱,无论如何都要不回来。”
  “这个案子,也是up的一个粉丝遇到的。”
  紧接着。
  他将马明的情况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
  录制之前。
  他曾向马明询问过,征得了他的同意和授权。
  “这个粉丝的大学同学借了他十八块钱……”
  再接着。
  秦牧将马明和孟磊之间的恩怨纠葛,重点阐述了一遍。
  至于两人的名字,自然用的化名。
  从十八块钱开始,马明便数次前往孟磊所在的城市,前后参与了四起官司。
  一起民事诉讼。
  三起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里,运用高度盖然性原则,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十八元,并且支付250元诉讼费。”
  “但对方却在判决下发后,做出了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举动,始终不肯偿还十八块钱。”
  “而在刑法中,拒执罪……”
  面对镜头。
  秦牧梳理了一遍拒执罪的构成条件,转移财产的行为明显构成了这条罪名。
  “此外,此人还向大学同学们借取了大量钱财,历时数年,一直未曾归还。”
  “在这种情况下……”
  马明联合所有同学,以诈骗罪,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这个罪名……
  一下子将民事纠纷,提升到了刑事自诉。
  对于面向多人借钱,且拒不归还的行为,完全可以以诈骗罪起诉。
  因为……
  诈骗罪,指的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借钱,本身就是用自身信用,来向他人借取财物,承诺日后归还的经济往来。
  但孟磊的信用为零。
  借后不还。
  虚构了借后便还的承诺,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对方这种大规模借钱的行为,还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秦牧接着录制道:“这条刑法是近两年增改的,新增了自然人犯本罪的条例。”
  最开始的时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针对的是单位犯罪。
  即公司、团体等组织进行的犯罪行为。
  如今已扩充到所有自然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主要针对的是金融领域的犯罪。
  但个人若存在非法吸收,且非法占有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而孟磊完全符合。
  在量刑标准上。
  自然人需要满足向三十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需要满足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
  一般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若是自然人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向五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则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孟磊的行为……
  属于一次触犯多条罪名,将从一重罪处罚。
  相较之下。
  诈骗罪的量刑更重,金额若是超过了五十万,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
  他向孟磊优先建议的是诈骗罪。
  在第一次庭审中,孟磊因为没钱请律师,法院做出了认定诈骗罪的判决。
  然后……
  公安机关亲自下场,搜集证据。
  调查出了孟磊这些年的所有借款未还记录。
  累计金额七十三万。
  第二次庭审。
  孟磊和田舒兰互相攀咬,场面极为惨烈。
  夫妻相爱相杀。
  孟磊举报田舒兰教唆,田舒兰甩出现金借款账单。
  第三次庭审。
  判决终于下达,夫妻双双把家还。
  “这次的审理过程较为复杂,不断有新的证据出现,因此庭审了三次。”
  最后。
  秦牧抬起头,缓缓说道:“好在迎来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夫妻双方都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希望这个视频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至此。
  录制结束。
  秦牧将视频保存下来,导入电脑。
  另外从网上录屏了数次的庭审直播片段,加入了其中。
  花费了三个小时。
  才将一段长达十五分钟的视频剪辑完毕。
  发布到了小破站。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刚过十点。
  青岚尚未开启直播,一直沙发上玩手机。
  每隔几分钟。
  就点开秦牧在小破绽的主页,刷新一次。
  “哼!”
  “居然不跟莪打排位!”
  “还借口说更新视频,我倒要看看你更新的是什么视频!”
  她的腮帮子气得鼓鼓的。
  一直在吐槽。
  她鼓起勇气,向秦牧发起组排邀请。
  可秦牧……
  再次无情拒绝了她。
  她这些天苦练技术,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至少战绩不会再是·0-8-1了。
  好几次都打出了0-8-10的傲人数据。
  “咦?真的更新了?”
  刷着刷着。
  青岚突然发现,秦牧的账号,显示在一分钟前更新了一条视频。
  而这个视频的标题……
  也是非常劲爆:《十八块钱引发了一场血案,借钱需谨慎!》
  “借钱的官司?民事诉讼?”
  青岚眨了眨眼睛,不由好奇了起来。
  说起借钱。
  她不由想起了她的某个朋友。
  在知道她当主播赚了点钱之后,找她借了两万块钱。
  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
  最多几个月就还。
  可是现在都过去一两年了……
  始终没有音讯。
  而她因为自己也不是很缺钱,碍于朋友关系,也没有一直催着要。
  但欠钱不还这件事,始终如鲠在喉。
  随后。
  她点开了视频,认真观看了起来。
  视频开篇,就给她吓了一跳。
  “真的有人为了十八块钱,去发起民事诉讼?”
  她瞪大了眼睛。
  有些不敢相信。
  对于标题所说的“十八块钱引起的血案”,她只当是标题党。
  没想到……
  秦牧的某个粉丝,真的学到了较真那一套。
  跑到了其他城市。
  递交了起诉书。
  状告对方欠十八块钱未还!
  “这种事……也只有up的粉丝能做得出来了。”
  青岚苦笑了一声。
  她之所以喜欢看秦牧的视频,是因为秦牧视频里,传递了正能量,以及认真生活的态度。
  较真……
  其实就是对自己的生活认真负责。
  不再得过且过。
  这是很多人都没有的,更像是一种理想状态。
  当自己的权益受损,大部分人的选择是如果不严重,那就算了。
  这种态度其实很不错,利于和和气气,与人为善。
  但……
  当遇到了某些道德绑架,或者爱占便宜的人,就会恶心到自己了。
  比如说借钱不还。
  借钱的,反而成了大爷。
  借给别人钱的,还要哭着求着想办法要钱。
  “不过这个人也真是恶心,十八块钱都不还。”
  一边看视频,青岚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两人不愧是曾经的大学同学。
  卧龙凤雏。
  名不虚传。
  而视频后面的内容……
  更让她惊叹不已。
  判决下发,假离婚,转移财产,拒不还钱,诈骗罪自诉,连续数次开庭,夫妻反目……
  像极了大型连续剧现场。
  生活中的这种事情,真的是比剧本还要精彩。
  十五分钟后。
  青岚咽了咽口水,默默给视频点了个赞,转发评论三连。
  说实话。
  视频里含有大量的法律知识。
  诈骗罪、拒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教唆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等等……
  可让她记忆最深刻的。
  还是夫妻两人在法庭上相爱相杀的那些片段。
  这期视频……
  完全可以拍成大型系列连续剧了,名字就叫《借钱》。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