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经有人抢劫被判了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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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出自于对秦牧的完全信任。

  秦牧……

  从不会说什么大话。

  每次出手,都无漏网之鱼。

  “机票钱我自己买吧,你给我个地点,我马上就来。”

  秦牧想了想,开口回复道。

  事情紧迫。

  只有五天时间,他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这个案子……

  最主要的难点,是他对国外的法律不熟悉。

  目前只知道了事件经过,在如何诉讼辩护这块,还是一头雾水。

  要知道。

  欧洲那边的法系,和本国完全不同。

  本国的法系……

  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最为完善的德系,以及部分美洲体系。

  算是如今全球颇为完善的法律之一。

  因此。

  许多涉及了宗教、当地风俗的奇葩法律,在本国是没有的。

  在挂断了张清源的电话之后。

  他直接朝着万中元的办公室而去,将老张遇到的这个案子详细说了一遍。

  说出了自己请假的想法。

  “你……去国外打官司?”

  而万中元听后,却是愣在了当场。

  脸上尽是不信。

  他知道秦牧的牛逼。

  却没想到……

  秦牧连国外的法律,都想掺和一脚。

  “不去没办法啊,老张被导游坑了,这个案子估计不怎么好打。”

  秦牧苦笑了一声。

  颇有些无奈。

  他和张清源比较熟悉,对方极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幸运值的缘故,而身陷黑导游事件。

  真要说起来……

  还有他的原因。

  而且。

  在欧洲那些国家,最看重契约精神,签订的合同非常神圣。

  老张既然签字了……

  就代表他愿意捐款,不能朝令夕改而反悔。

  若是败诉的话……

  他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偿还的捐款。

  “那你……懂那边的法律吗?”

  万中元听后,又忍不住问道。

  他担心的……

  是秦牧一知半解,对那边法律的造诣不深。

  这样的话……

  还不如让张清源在国外直接请一个律师帮忙打官司。

  此外。

  国外的审判制度……

  和国内的截然不同。

  国内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国外似乎还有陪审团之类的。

  法官的权限极大。

  听说可以凭借个人一己私欲,无视法纪,决定法律是否执行。

  “这个……我只了解了部分,打算在飞机上争取多掌握一些。”

  秦牧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如实说道。

  这件事……

  他没怎么隐瞒,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过有【过目不忘】技能在,他对此倒不是太过担心。

  这个技能。

  是目前为止,系统奖励的最实用的技能。

  一目十行。

  他看过的任何文献内容,都可以化作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

  再者。

  国外的法律条文远没有国内这么繁杂详尽,而法律思想是共通的。

  一通百通。

  对他而言,难度并不大。

  “好吧,我还有个问题,你的律师证……能去承接国外的案子吗?!”

  万中元神情复杂的看着秦牧,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然的话……

  秦牧屁颠屁颠的跑到了国外,却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我了解过了,外国律师代理诉讼,可以通过授权和公证的方式,再加上一名当地律师,便可以参与法庭诉讼了。”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

  他要代理老张的这个案子……

  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大使馆或者其他法律机构的公证和授权。

  把这个流程办理下来。

  他就可以顺利在法庭上,为张清源辩护。

  并没有太困难。

  最后。

  一番交谈完毕。

  万中元批准了秦牧的假期,一批就是十天。

  给了秦牧充足的时间。

  而获批了假期之后。

  秦牧立即预定了当晚的机票。

  李卫国等人听闻这个消息,纷纷赶到了门口来给他送行。

  “小秦,国外的案子可以看直播吗?你这去了国外,咱们也没法看啊。”

  “听说是有直播来着,但是要翻墙?我这年纪一大把了,估计没办法去翻墙了。”

  “怎么可能是徒手翻墙,我听我儿子说,要用梯子,咱们院的杂物间只有两把,也不够用啊。”

  “这个老张,去哪里溜达不好,非要去国外,国外有什么好的?”

  “……”

  送行的同时。

  众人殷切的看着秦牧,希望秦牧能在国外整点直播出来。

  他们对这个国外案子……

  非常感兴趣。

  这也是他们遇到的第一起国外官司!

  而秦牧听着众人像模像样,一本正经的讨论,则是老脸一黑。

  颇为无语。

  神特么的翻墙和梯子。

  就是一个连接外网的设备而已,被他们整的跟体力活一样。

  “我会给小林留个链接,如果可以直播的话,再让他帮你们投屏。”

  临走之前。

  秦牧找到了院里的员工小林,将投屏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国外的庭审……

  通常也是允许直播的。

  只不过……

  他们更看重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具备公益性质,也需要在遵循当事人准许的情况下才能直播。

  而这个案子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

  国外法院同样是无法直播的。

  “是这样啊?”

  李卫国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失望。

  老张肯定会允许直播。

  就看对方是不是愿意直播了。

  在他看来。

  对方这么不要脸,居然骗取他人的签名,估计不会授权同意直播了。

  不出意外的话。

  他们看不到这场官司的直播。

  ……

  当晚。

  秦牧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前往国外的飞机。

  途中。

  登录了专门的现行法律文献网,花钱购买了大批量的国外法律电子书。

  在飞机上。

  盯着手机,一目十行。

  疯狂吸收着这些知识。

  其中包括了该国当地的审判制度、律师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等。

  此外。

  还有本案中涉及的捐款协议的《合同法》相关领域。

  有【过目不忘】技能在。

  他学习的速度极快,很快就对国外的法律有一整套的了解。

  相较之下。

  这些法律更注重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国内的则更看重集体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

  国内更加稳定,而国外动不动就是枪战每一天。

  在国外。

  基层民警是危险性极高的职业,每天都有一大批的人因公殉职。

  也因此……

  国外经常出现为了制止某某自杀,警方持枪将其击毙的新闻。

  因为自杀的人手中,是存在致命武器的。

  长期杯弓蛇影之下,没有人敢冒险,只能先发制人。

  而在审判制度上。

  国外施行的通常是三级二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是一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而判决的标准更多的是依照既有的判例。

  即……

  曾经出现过该类似案件,已做出过判罚,那新的案子也该按照该判罚进行判处。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法律的专一性和公正性。

  防止判罚不同,造成有失公允。

  只是……

  这样却忽视了每个案子的区别。

  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子,当事人有可能另有苦衷……

  而民事诉讼中,还存在一个审前会议。

  即法官和法院组织双方律师参与,当事人不参与该环节,三方协商,确定该案件如何审理。

  有的案子……

  因为过于简单,不存在疑点,通常是三方沟通后便足以做出宣判。

  连正式的审判环节以及陪审团都不需要。

  这点类似于国内的庭前调解,若是三方达成一致,将视为原告撤诉,同样不需要继续庭审。

  而在开庭前。

  法官和法院是不会做任何准备的,不会事先了解案情,更不会事先进行调查。

  也就是说。

  庭审的时候,更多是看双方律师在法庭上的发挥。

  若是能凭借证据、资料以及口才,说服法院,基本就稳了。

  而庭审的答辩环节里……

  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问题,要求对方在宣誓之后进行回答。

  宣誓的回答,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不准予推翻。

  而庭审环节……

  和国内相差不大,主要是答辩、出示证据、辩论、判决等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

  国外做出判决的,并非是合议庭,而是陪审团!

  每个案子,都会随机挑选陪审团,坐在陪审席旁听整个案件。

  这些陪审团……

  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合法公民,门槛极低。

  有可能是优秀企业家。

  有可能是清洁工人。

  也有可能是乞丐。

  法院的最终裁判,将由陪审团作出。

  且该结果必须要集体一致,方可生效。

  若有一个陪审员认为该案不能这么判,那该案子将延期再审,或者重新挑选陪审团进行审理。

  在判决上。

  不遵循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

  这也导致了一个现象。

  那就是国外的许多案子,往往一拖再拖,始终未决。

  “这个案子……不好搞啊。”

  飞机上。

  秦牧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揉了揉额头。

  只感觉有些棘手。

  想要胜诉,有两个难点。

  第一,在当地,已经有过了类似捐款签名被起诉的判例了,所有判例都判处了当事人偿还许诺的捐款。

  这估计是这个黑导游团伙选择在该地骗取捐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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