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阿斯塔法 二 光与影同行

第(1/2)页

波斯同盟与阿斯塔法派教军的战争,已经到了第二十个年头。

        以赛因温和为理念的教派军,在同黑暗恐怖的辛统治下的波斯军打起来,往往负多胜少。

        阿斯塔法教派军已经被波斯人打回了底格里斯河的西岸。

        底格里斯河防线已经被攻克大半,至于波斯军还未全部渡河。

        辛派起了求稳的心思,打算把阿斯塔法派的军事领袖刺杀后再行动。

        几天后,教派军的领袖真死了,波斯军也开始渡河。

        秋天的底格里斯河,风中飘扬着大波斯菊的花瓣,飘散在河面上似乎就变成了密密麻麻的人影。

        悲观的阿斯塔法派,觉得巴格达也可能会不保。

        其实这不光是阿斯塔法派的悲观,辛派也有把鹰巢搬去巴格达的想法。

        双方都有这种判断,之所以到最后也只是悲观与想法,是因为没能成为事实。

        阿斯塔法派应该感谢远在东方的喀布尔军阀。

        他们从喀布尔起兵后,瞬间攻入了波斯呼罗珊,又攻克重阵伊斯法汗。

        德黑兰与鹰巢纷纷告急。

        喀布尔军阀的这次军事行动,无论是对于波斯同盟,还是对阿斯塔法派,都是一次偶然。

        可历史就是靠着偶然推进的。

        史学家会假设偶然未发生,当今十三大财阀中,就有以暗杀起家的辛财阀。

        历史不能去假设,因为假设之后还会有更多的偶然。

        至于时间线是不是会收束偶然成为必然的组成部分。

        这是科学命题,也是哲学问题。

        现实是波斯同盟军奇迹般的撤了。

        辛派使者送来了和谈的礼物,是几天前刚刚割走的教派军首领人头。

        所以使者拿出协议文书后,阿斯塔法第四代领袖,看也不看就签了。

        好在,这份协议还是可以接受,阿斯塔法派只需做出战争赔偿,且不可以度过底格里斯河的停火线。

        痛定思痛的阿斯塔法派终于明白,凭着温和的教派是无法战胜残忍的敌人。

        但对赛因理念的理解又使他们分裂成为两种意见。

        最终在两种意见无法调和的情况下,阿斯塔法派分为光势与影势。

        光势认为,阿斯塔法派应该进行财阀化改革,最大程度的增强实力,以发展后的力量来维护赛因温和。

        而影势认为,对付辛派以及异端,唯有采取以暴制暴的态度,才能保护阿斯塔法派内的赛因温和。

        但这两种势力都遵从赛因的理想,所以在阿斯塔法内保持着和而不同。

        民众由于刚刚经历过惨痛的失败,所以更加相信影势,觉得要保护赛因的温柔,唯有对异端势力的残忍。

        同时民众与领袖也接受了光提出的教派财阀化改革意见。

        所以光与影同在,各行其道,各安其命。这一奇怪现象,却使得阿斯塔法了高速发展阶段。

        由于协约的限制,以及对辛的畏惧,阿斯塔法教军一时无法向西。

        北方的奥斯曼王国崛起,改革中的阿斯塔法肯定无法与之争锋。

        东边的犹太文明也建立了其企业,长期与阿斯塔法保持良好贸易关系。

        排除法做完后,阿斯塔法派唯一的选择是向南进军阿拉伯半岛。

        当时的阿拉伯半岛处于一片混战,刚刚摆脱奴役的半岛人民,似乎一直都无法适应这种没有饲养的自由。

        自由还不如换成一磅干面包加一跨脱水来的实在。

        所以各路军阀、各种野心家,晃着面包,摇着水袋,轻松得到了无数仆从军。

        他们是纵横沙漠戈壁的沙盗,劫掠屠杀无数城邦村寨。

        但这次沙盗们要面对的敌人是阿斯塔法,集光影于一体的强大对手。

        沙盗对于阿斯塔法影势来说,犹如踩死蚂蚁一样简单。

        虽然简单,也需要足够的耐心,对于阿斯塔法影势来说,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因为将来他们要对付的是辛。

        散沙状的半岛被蚕食,但影也耐心的花费了一百年时间,才将整个阿拉伯半岛消化成阿斯塔法的营养。

        而这一百年,阿斯塔法光势也完成了从教派向财阀化的改革。

        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集教派与现代化企业于一体的财阀。

        其命名为阿斯塔法财阀,以赛因的后人阿卜杜拉阿斯塔法为控股法人,并担任阀主。

        西元2132年潘德夫率领马其顿王国东征小亚细亚,奥斯曼王国很快被灭。

        马其顿成阿斯塔法财阀的领居。

        当时的马其顿与阿斯塔法,都有各自的对手,所以达成了不战条约。

        西元2170年阿斯塔法财阀已经完成了对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