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遇上恶婆婆

第(1/2)页

林青禾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欲裂,身体好像被分成了两半。

        她想睁开眼,眼皮却异常沉重,只能听见耳边传来的一阵阵刺耳的尖叫声。

        “一个赔钱货,还要去医院?家里锅底灰刮一点喂她喝点就行了。”

        “再不行就找村头马婆子来叫叫。”

        “还真当我们家是什么地主老财,发个烧就要去医院,也不知道金贵个什么劲!”

        林青禾恍惚间又听见了另外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那个声音哀求道:“妈,我不去医院了,求您给我几毛钱买两片安乃近行不行?小月都烧的说不出话了啊。”

        “钱钱钱,一天到晚就知道张嘴要钱,你挣钱了吗?家里的钱都是大兴挣的,你一个生了赔钱货的,整天就是在家里闲着,除了花钱你还会什么?。”

        “妈,我和大兴是夫妻,昨天大兴的工资不是刚交给您……”

        她话还没说完,立刻被那个尖酸刻薄的声音打断:“好你个林青禾啊,平时看着挺老实,背地里净往钱上盯,我没钱!”

        “妈,小月也是您孙女啊,就算您可怜可怜她,救救她吧!”

        “你个丧良心的东西,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你们,我最后还落不着一个好了?一个泥腿子出身的嫁给我儿子做工人的媳妇,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早知道你现在这样,当初大兴就不应该娶你。”

        女人的声音几近崩溃:“妈,我求求你,这钱就当是我向您借的,求求您给我钱吧,小月真的坚持不住了,等小月好了,我就还给您!”

        “说的倒是好听,你拿什么还?是回你娘家找你那个残废的大哥,还是找你那个只会土里刨食的二哥啊?到头来还不是用我儿子的钱。”

        林青禾又听见一阵拉扯的声音,随着“砰”的一声,她感觉额头传来一阵剧痛,也正是因为这剧痛,让她感觉自己的另一半身体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掌控之中。

        眼皮没有那么沉了,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子站在自己面前。

        面前的婆子膀大腰圆,脖子短粗,脸上长着一双跟身材极不协调的吊梢眼,这会儿正从那细小的眼睛里挤出一点不屑,整个人像一只趾高气扬的肥母鸡。

        看到她醒了过来,对方先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就在脸上挂满了嫌弃,数落着她道:“不就是个丫头片子起热,你犯得着跟我一哭二闹三上吊,弄得活像是我故意要害你们娘俩似的。赶紧起来,锅底灰先喝上。真是的,不就是发烧,还能烧死人不成。”

        她一边说一边从屋外端进来一碗黑乎乎的东西,往桌子上重重一磕:“大的小的都得我伺候,还不赶紧喂了她喝。”

        林青禾下意识地皱起眉头,环视了一周。

        只见一个不足二十平的房间里,棚顶低矮,墙上的大白也刮得凹凸不平,边边角角的地方有墙皮脱落下来,露出里面灰漆漆的水泥墙。房间里只有一张木床和一个发旧的衣柜算得上家具,衣柜上方款式陈旧的大摆钟每摇摆一下,都要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

        靠门的那扇墙上,还挂着一个只有豆腐块大小的洋黄历,上面清楚地写着今天的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五。

        一九八五年?

        眼前的一切太过虚幻,林青禾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就感觉脑中忽然挤进来一段记忆。

        这是一本年代文,她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

        纵然是林青禾见多识广,这会儿也忍不住头疼起来。

        原因无他,主要是……

        原主在这本书里注定是个纯血的倒霉蛋。

        本来她家里样样都好,父母具在,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家里四间正屋,再加上男丁多,在乡下就是底气。林家说起来也是大队里数得上的人家。她爹生前还是大队上的赤脚大夫,乡下人,谁还没个三灾六病的,所以村里的人对着她一家子也很客气。

        后来改革开放,林家的生活更好了,原主大哥甚至考上了大学,是整个公社唯一的大学生。

        不过好景不长,在隔壁的邻居白妙妙发了一场高烧,请林父过去把人救过来之后,林家的运气就像是突然抛弃了这一家子。

        原主大哥暑假回来帮着家里忙活夏收,恰好遇上了白妙妙掉水里,原主大哥下水救人,结果白妙妙倒是救回来了。原主大哥却因为被水里的铁钉划伤,没保住自己的腿。

        这下子,原主大哥的大学梦也碎了,整日都躲在屋子里,人也越来越不爱说话。

        为着给大儿子治病,林父忙活着挣钱,结果上山采药的时候出了意外,被村民们抬下来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

        林父一走,林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没多久就缠绵病榻,没两年也跟着去了。

        ……

        这一串的事情下来,连村子里的人都跟着嘀咕,说林家是不是撞了什么煞,连门都不敢上,各个都是绕着林家走。

        甚至还有那些个之前拿了林父的药方抓药的,忙不迭把药方扔了,生怕沾上这家人的晦气。

        至于原主……

        林青禾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原主家里的条件好,人又长的漂亮。当初想娶原主的人可不少,别说是大队上了,连城里都有人来说亲。

        原主挑来选去,最后找了同是一个大队的郭兴。

        一个是觉得离家近,她还是小女儿心态,怕嫁远了挨欺负,留在大队里,就算父母不在,她还有兄弟,怎么也算是这辈子的保障了。

        再有就是……

        林青禾接手了原主的记忆,忍不住扶额。

        在原主的记忆里,原主看上郭兴纯粹就是因为那时候郭兴每天过来偷偷给她送一个鸡蛋。

        这匪夷所思的理由林青禾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多数的女人嫁人好像图的都是一个“对我好”。

        想想看,林家也不缺每天那一个鸡蛋,但是郭兴缺啊,郭兴家里没什么家底,两间房子还是土坯的。他家里就他一根独苗,爹也去得早。他老娘一个人上工下地的供他读完了初中,家里可想而知的捉襟见肘。

        这种情况下,对方却每天坚持送一个鸡蛋过来……

        原主毫无悬念的沦陷在这种“对我好”的幻想里了。

        郭兴结了婚,林家心疼女儿,彩礼象征性地收了个二十块,嫁妆倒是给压了不少,二百块钱,三床棉被,两个搪瓷盆,一个热水瓶……

        把同个大队的人都给看傻了,直呼林家猪油糊脑子,居然给外嫁的女儿陪了这么多礼。

        郭兴也傻了眼,他虽然动了点心思,但真没想到大肥肉能长腿跑到自己嘴里来啊。

        原主过了门,超出他想象中的妻子太多太多了。不光是做饭洗衣服这种家务样样勤快,原主还让郭兴自学点高中的文化课,后来还托了大哥同学的关系,给郭兴弄来一个镇上面粉厂的考试指标。

        当然了,郭兴考上了。

        郭兴工作了几年,面粉厂给他分了房子,一家子也都住到了镇上。

        原主也满心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