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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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我居然跟我偶像做了朋友,还让我偶像当了我老板,这是什么人间天堂。小棠儿,我爱死你了。不对,偶像我好爱你,快快快给我签名。”

        咔嚓,周玲玲掰开她的白色挎包,嚯嚯嚯地翻了半天了,没找到笔,只好拿出了一支口红,兴奋地冲着姜棠在手背上比划。

        “快快快,签名,就在这签。”

        下一秒口红就塞到她手中,听铃铛的语气不像是在叫偶像签名的崇拜语气,而是从头彻尾的兴奋,还带有一点命令的口吻。

        如果是以前,就算是好朋友这样说,姜棠还是会翻脸,现在不知道是不是被陆煜骁命令多了,她反而没有那种很排斥的心理了,而且铃铛又没有恶意,只是纯粹的兴奋过头。

        姜棠签的笔名是苏景宁专门找人设计的艺术字体,写出来大气磅礴也很漂亮,尽管是在手背那么狭小的地方,仍然能把签字体写的非常飘逸。

        其实姜棠在写的时候,周玲玲一直在观察手背上的笔迹,一个人可以说慌,两个人也可以说慌,但唯独笔迹不会。

        就算是心有不良之人刻意模仿,力度和写作习惯也会有些许的偏差,而周玲玲从小练字长大,对认字这一块颇有心得,那细微毫米的偏差,对她来说就像是用显微镜看细胞。

        随着最后一笔落下,周玲玲跟脑海中的签名做了下多翻对比,直到两者两两重合,一般无二,周玲玲震惊的心情难以用词语来形容。

        “啊,太好了,我可以一个星期不洗手了。”

        有个签名做对比,周玲玲心里打消了,小棠儿不是姜糖木棉这种可能性。

        姜棠尴尬的讪笑:“铃铛咱们不至于,不就是一个签名嘛,一个星期不洗手那得有多少细菌啊。”

        看到铃铛这么喜欢她的签名,姜棠内心的触动很深,签名这件事情,其实姜棠不是很喜欢。

        因为以前苏景宁经常会找很多东西,让她签名,有时候是海报,有时候是照片,有时候甚至是衣服,一签就是成百上千。

        签名就是不停的重复一个动作,姜棠只觉得很枯燥、无趣,可看到有人因为她的签名兴奋激动的样子,姜棠猛然间觉得她的签名好像不是毫无用处。

        “不,我要,快给我拍照,发朋友圈,我要得瑟一下。”

        姜棠接过手机,对着她手背上的签名特意放了一个大特写。

        “老婆,我走了,晚上记得给我留门。”

        陆煜骁冷不丁出声,吓了正在挑照片的两人一跳。

        “你怎么还没走呀?不是说要要跟夏叔开新项目会。”

        姜棠没回头,拿之前陆煜骁的话来噎他。

        “新项目就是《灵心传》,现在准备回去紧急叫停。”

        姜棠还以为陆煜骁说着完,没想到他是真想暂停。

        “哦,我刚刚才想起来,新闻不是说《灵心传》的第一笔资金1亿昨天已经拨下去了,”

        “是拨下去了,但是不妨碍我撤资,这个你就别管了,你的东西我不会让别人抢走的。”

        陆煜骁临走前,虔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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