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毁城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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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我就醒了。我在破庙里躺着一动不动,脑子却在不停地转动。

                  被误认为一个八、九岁的小细作,不是不可能。一座小城,为了自身的安全,宁可枉杀千人,不可漏过一个。因为千里之坝,毁于蚁穴。一旦城破,城中百姓就会被奴役,自己的子孙后代,也将世代为奴,几乎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所以,我不能贸然企图进城,尤其是自己翻墙而入。如果被抓住一次,就算让自己捡回一条命,下回就会被当做黑名单处理,格杀勿论。

                  要不,就和守城的士兵实话实说?告诉他们自己是莘城城主的女儿公仪敏,走投无路,希望小城收留?自己痛哭流涕,希望以自己无家可归、无所依附的可怜,来博取大家的怜悯之情,放自己入城?

                  这个主意十分不靠谱。一则,我说自己是公仪敏,怎么证明?单凭我会说莘城话,就可以证明吗?二则,在这弱肉强食的年代,一位走投无路的前莘城城主的女儿,只会遭来大家的鄙视。如果,他们中有亲人在莘城被杀被奴役,说不定还会怪我的父亲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城民,而把仇恨转嫁到我的身上,对我这个女儿进行虐待。

                  而表明真实身份,还有一点,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小城为什么要为了我这么一个小孩,得罪贾城主?自从成功占领莘城后,贾城主势力如日中天。小城为了自保,尽量避免与人结怨,怎会为了我,得罪贾城主,为自己树立一个强敌?

                  我思忖了半天,要进入小城,为今之计,只能混一个合理的身份。而这个身份,必须由小城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来宣布。只有他带着自己进入小城,才会彻底消除小城百姓心中的担忧。自己也才能在小城安稳度日。

                  想到此,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我整理了下自己的东西。如今,干粮已耗尽。我只有两片金叶子、几粒碎银子、一把匕首、一件斗篷。

                  要想通过金钱,来收买一个人,显然行不通。若能行得通,小城早就被霸占了。

                  想到这,我对素未谋面的小城百姓,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那么,金叶子和碎银子,带在身上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益处。普通百姓,尤其是一个小孩,身上不会有金叶子、碎银子,只会有几个铜板。

                  匕首我得留着,这是我的防身工具。我拔出匕首,仔细看了看刀刃。这是把杀过人的匕首,因为刀一旦喂过血,就会上瘾。我的手指轻轻抚过刀刃,它散发着寒光,那些寒光像是人的舌头,贪婪地舔着我的手指,期待我的手指进入它的咬程,被它噬咬吸血。它散发的寒光冷气逼人、迫不及待地团团罩住我的手指,可知它已经杀过不少人,是个嗜血狂徒。

                  匕首很珍贵,因为它是用陨铁锻造而成。不单是匕首,只要金属质地的,刀、剑,都很珍贵。因为它们都是天赐之物,天下落下的陨铁数量有限,能锻造成兵器的更是罕有。只有建城多年的城主、贵族手中,才会拥有一些铁质兵器。普通百姓,只能用棍。父亲曾说,谁能掌握炼铁技术,就能一统天下。

                  我收回手指,心中有些诧异,为何南郭言会舍得将这么一把匕首,送给我,一个素无交情、此生许不会再见的人?

                  我把匕首插回刀鞘,目光被这刀鞘吸引。如今陨铁稀缺,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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