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晋江独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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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电话,打断了叶颂明的思绪。

        来电人是他的助理编辑,通知老板找他,说有重要的消息宣布。

        助理的语气轻松愉悦,应该是一个好消息。

        叶颂明用最快的时间换了一身休闲装,背上双肩包,提起电脑包,脚踩着帆布鞋,好似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朝气蓬勃地走出别墅区。

        大多数人上班都觉得痛苦,少数人像叶颂明这样脸上洋溢幸福,因为他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

        一年前,叶颂明弃医从文。

        他先找到一零三医院的院长景逸宸,也就是他其中一位岳父,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再向上司递交辞职信。

        景逸宸虽然替他和医院都感到惋惜,但仍然尊重他的选择,并且给予行动上的支持。

        他辞职的消息一传出去,不管是同事还是朋友都很惊讶。有人问他是不是医院的工作节奏太快撑不住,还是那个患者至上的岳父故意压榨他。

        他说都不是。

        有人又问了:“那你干嘛辞职?”

        叶颂明:“我不喜欢在医院上班。”

        “那当初为什么学医呢?”

        叶颂明坦然一笑,如实说:“因为那时候年轻没想好,听别人说学医不错就认为真的不错,读研时才确定了自己喜欢的职业。”

        原来叶医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都有过一段迷惘的时期。

        叶颂明很钦佩景逸宸那样的医者,永远将患者排在第一位,可惜他做不到。他去医院上班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抱有一种对得起工资的想法。

        回家以后他几乎是和患者隔绝,表面不关心,内心没兴趣,潜意识排除医院的一切事物。

        会辞职也是偶然间被人一语点醒才做出决定。有位朋友提醒他:“你不太适合在医院上班,你那么喜欢文学,干脆辞职专做翻译工作多省事。”

        他办事不拖拉,当天找到景逸宸,第二天就递交辞职信。

        大约一周后,他恢复自由身。

        叶颂明并不是在国内上大学,他考入f国有名的医学院,年纪轻轻就获得规培证,也是在学医期间,他发现自己有语言天赋,惋惜自己不该学医,应该报考外文系。

        但这并不耽误他学习外文,现在的叶医生可以熟练掌握两门外语,甚至倒背如流那两个国家的历史和民族文化。

        在去医院上班之前,他兼职名家编译委员会的翻译顾问,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余出的时间他都在做翻译工作。

        不是口头翻译,而是文字翻译。

        截止目前,叶颂明已经译出三本外文长篇小说,一本e语,两本f语,并且出版销售,名家翻译的文字精准灵活,得到同行和读者的一致好评。

        辞去医生职位的叶颂明可以专心致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他现在不仅是委员会的翻译顾问,还是hx出版公司的总编辑。

        有人叫他叶医生,有人叫他叶老师,也有人叫他叶主编。

        他对称呼无所谓,叫什么他都答应。

        叶颂明的预感是对的,出版公司的老板找他,确实是向他宣布一个好消息。

        老板年过四十,天庭饱满,身材微胖,长相和个头都一般,性格很随和,从不压榨员工,是少见的不提倡加班的老板,在出版公司上班的同事都很喜欢他。

        他一见叶颂明进来便站起身拍手叫好,笑容灿烂,嘴角都要裂到耳根处。

        “叶老师!恭喜啊!”

        “侯总。”叶颂明姗姗来迟,不着急问有什么喜事,先放下背包,脱了外套,开始冲泡咖啡。

        侯总迫不及待地走到他跟前,一手杵在桌面,歪头看他:“罗斯托夫和鲍里斯的独家版权都被咱们买下来了!幸亏有你,要不是你和作者见面聊过,咱们公司想买版权还真不容易,叶老师,这回你有事儿干了。”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叶颂明眼眸瞬亮,高兴的把第一杯咖啡让给老板,转身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从书架上抽出两本外文书,关心地问:“《外乡人》的版权也买下来了吗?”

        这是叶老师近期最喜爱的一本e语书。

        老板这么宠员工,必须买下来。

        叶颂明略翘起嘴角,欣慰地点头:“那就好,我还有一篇译者后记没写完,结束后我会把精力投入到罗斯托夫和鲍里斯的作品中,尽快译书出版。”

        侯总伸出手来与他握手:“辛苦叶老师,需不需要我再调一名助理帮你,这些小孩都想跟你学习。”

        叶老师已经迫不及待要工作,敷衍的握完手便把头低下,用温和的声音无情拒绝:“我有小亮就够了。”

        小亮是叶颂明唯一的助理编辑。

        侯总只得答应:“好吧。”

        侯老板出去没多久,闫小亮就敲门进来了。

        “叶老师,下周的作协分享会你去吗?”

        闫小亮两手杵在叶颂明的办公桌,瘦长的身体前倾,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上满是期待的神色。

        叶颂明喜欢阅读,喜欢翻译,喜欢写一些读后感和随笔,但是不喜欢参加和文学相关的聚会。

        正好手头有两本书急需他翻译,他以此为借口拒绝:“太忙,没时间,《外乡人》的版权刚买下来。”

        “唉”闫小亮长叹口气,“见不到男神了。”

        叶颂明低笑:“你自己去。”

        闫小亮挠挠头,露出惭愧又不甘的表情:“谁认识我啊,一帮文人和傲骨,我去了没人鸟。”

        这点叶颂明不反驳,他翻开手里的书,打开笔记本电脑,很友好地下逐客令:“小亮,你先去忙,我有事叫你。”

        闫小亮跟在他身边好几年,了解他的脾性,一旦进入阅读状态那就是六亲不认。

        他刚把闫小亮赶出去,安静不到五分钟,办公室又进来人了。

        这次来的人更让他头疼。

        他不得不合上书籍,调整一下情绪,抬头朝门口看去。

        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身材高挑样貌出众,头发略长,穿着灰色的涂鸦连帽衫,双手插在宽松束脚裤的裤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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