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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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宿两天的奥戈决定找一家客栈休整一番,他纵马几十英里终于遇上了一家木建客栈。客栈牌匾上蒙着一条黑布,遮住了“飞蛾旅店”四个字的下半部分。

        他牵马到简陋马厩,那里已经有一匹高大黑色战马,一匹棕色矮马,面黄肌瘦的马僮怯生生地说:“没地儿了,我给您牵后院。”

        奥戈摸了一把母马的蓬松鬓毛,嘱咐了几句,把缰绳交给了老鼠似的可疑马僮。

        逃离凤凰城的奥戈第一晚睡在黑莓丛里,耳边狼嚎不绝,被烦的睡不着的奥戈学了几个钟头的狼叫,喊到喉咙漫出血腥味。

        这很蠢,他知道,但胸腔里似乎憋着一股劲,不筋疲力竭不罢休。

        第二晚他睡在坍塌的石头房屋,靠着断壁生火吃兔子,三个乞丐突然出现跟他打了一架,抢走了兔子。

        “可怜的小子,他们没有抢走你的钱吗?”满脸胡茬的佣兵问。

        奥戈大口吃着热面包,说:“抢了,但我跟了他们一天,又给抢回来了。兔子已经到了他们肚子里。”我只能把他们吃了。

        佣兵赞赏地微笑,给银发少年点了一杯琥珀色朗姆酒。

        玻璃杯里装满冰块,甜润的酒液流淌过微型冰川。奥戈拿起冰冷潮湿的杯子,啜饮一口,沙哑疼痛的喉咙立马得到了慰藉。

        “你是孤儿吗?看着不像啊,像我那出生在闪鳞城的老婆。她家乡的人从来都不愁吃喝,一根银头发值一枚铜币。”

        生了一双罗圈腿的老板娘摇摇晃晃走过来,给佣兵端上烤羊腿肉,歪着嘴说:“胡说,他们是一晚上一个铜币,都是虚荣的烂女表子。”

        “男人都喜欢女表子!”佣兵倒也不为老板娘的侮辱言辞生气,“越放荡越可爱。”

        奥戈不受控制地回想起伊莱,年轻的小伙子为自己荒唐的爱情定下了个计划表,今晚想念十次,明晚减少到五次,到此时此刻已经超标了。

        “小东西,你脸红什么,想起小情人啦?”老板长着红彤彤的酒糟鼻,灵活穿越厅堂的样子活像个小丑。

        老板娘恶言恶语:“我看他不像什么孤儿,像是睡了教母、亲姐姐或者是什么贵族夫人的臭歌手。”

        奥戈模样英俊,虽然稚气未脱,可肩膀和长腿已有长开之势,他唰地抽出长剑,吓得老板娘钻回厨房。

        “脾气不小,你到底是为什么孤身一人呀,小兄弟。”佣兵和善地问。

        “因为该死的爱情。”奥戈气恼地回答,脸更红了。

        佣兵哈哈大笑,他粗如树干的胳膊不住地颤抖,说:“是啊,我们都会因为爱情犯傻,那玩意比瘟疫更可怕。我那老婆比领主老爷还难伺候,她要金项链银镯子,十几年前我便为此奔波。我当了一个小贵族的佣兵,差点没了命,可最后还是搞到了足够的钱,把我老婆娶回家。”

        老板娘一只耳朵贴着墙面,不错过每一个讥讽客人的机会:“那等你回家,她床上就有新男人喽!”

        “她不睡床上呀,她住在土堆里。虽然她有千千万万的追求者,可都在她变成白骨之后离她而去,只有我在夜里还会为她的风情而硬起来,只有我还想给她买金项链。”佣兵像浸在蜜糖里的老鼠,贪婪地吸吮甘甜,丝毫不知沉没的危险,“哦,她是因为瘟疫才埋进土里,她说我不滚开,她就会恨我,然后她把房子烧着了,留给我一堆灰烬,证明她爱我。”

        疯子……奥戈因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恨不得当场把胡言乱语的佣兵敲晕,人类的癫狂之处超乎深渊想象。

        “我最幸福的时候啊,就是爬上喜床,她戴着金项链、银镯子躺在那……该死的,我又硬了。”佣兵幸福的像新婚尤在昨日。

        奥戈后背冒冷汗,他对爱情的恐慌越来越深,但泡在浴桶里的时候,大脑自作主张地编造伊莱戴上珍珠项链的样子。

        场景不是佣兵描述的大红喜床,而是青绿草地。

        大海泛起白浪,伊莱背靠着石头坐在碎石与杂草混杂地面,半张脸爬着红色斑痕,丰腴珍珠自他颈子垂下。蓝眼睛的公爵拉他的手靠近,他没拿匕首,手指触碰到珍珠。

        你只需要靠过来,压在我身上。

        可怜可怜我吧,我这个可怜的家伙。

        思春期少年将记忆中单纯的话语擅自篡改,一切都蒙上了桃红色薄纱。

        蓝眼睛公爵那副任人鱼肉的样子叫奥戈浑身发烫,他无可奈何地将自己埋进冷水里,“咕嘟咕嘟”的水泡升起又破开。

        水是老板一桶一桶打上来的,黑心店家不愿意燃烧柴火,只给客人提供冷水澡。

        他们家的生意一定会越来越差,奥戈心想,待潮热褪去他爬出浴桶,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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