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八】人面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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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小子,这是你媳妇儿?”
我们很有夫妻相吗?我差点没把茶喷出来。
“不,她是我同事。”johnn解释。
“哦哦,不好意思啊。”
“她曾经还是我的同学,十多年前,她在这儿跟我绝了交。”
“哈哈!小孩子嘛,一会好一会闹别扭,当不得真。”
“可我当了真,这些年来,每每想起,还真有些难过。”
“那你们俩,今天就好好喝上一杯!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要赶飞机,黎叔,以后有机会再来看您。”johnn婉转的拒绝了他的提议,潜台词便是他不肯原谅我。
年少时幼稚的举动就让他这么难以释怀吗?不过换做是我,也很难顺坡下驴,毕竟针锋相对了那么久,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
上了飞机,我问他“你爸妈为什么离婚?”
他冷冷回答“关你什么事。”
我语塞,但没有生气,因为这种事通常不容易说出口。
“易晴还好吧。”我又问,易晴是他妹妹。
“你有什么资格问她!”johnn忽然暴怒,这是出乎我意料的,问候家人不是最正常的聊天内容吗?
他的神情变得极其痛苦,眼中复杂的情绪交错涌动,似乎心中有座火山正在燃烧。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他,感情那么炽烈、那么澎湃,赤裸裸的暴露在我面前,让我心生畏惧。
“我不想从你口中听到她的名字!”他一贯虚伪冷漠的面具被撕得粉碎,两滴愤恨的泪水从眼底涌出,这虽让我心惊,却觉得此时的他无比真实。
难道易晴过得不好吗?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些年过得很悲惨,却没有想过他的生活是不是也有波澜。
没有人会在一夜之间改变,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让他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少年变成了心机重重的钻营家?
一路上,他都没有跟我讲话,却和旁边的男人聊得投机。那个男人是做红酒生意的,听说johnn是服装设计师,非常高兴,让johnn为他推荐搭配。
johnn借机为“初”做了把营销。
男人问“初”为什么叫“初”。
他回答说“《说文》所注初,裁者衣之始也。初,是开始,是,是万事万物最美好的开端。我创立这个品牌,只为留住心中最初的记忆与情怀,在这浓墨重彩、群魔乱舞的人世间,珍藏一股静谧祥和的清流。”
哼。我冷笑,这卫道士一般的说辞!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这才是他所谓的“初”吧。
johnn掏出钢笔,草草几笔,为那个男人介绍搭配的关键。
我惊讶的发现,他手里握的是爸爸送给我的那只粉蓝色钢笔!
那天不是被他扔到窗外了么?
是他压根没有扔掉,还是又捡了回来,我不得而知,反正现在,那支笔正好好的夹在他的修长的手指间。
“把笔还给我。”我向他摊出手掌。
他缓缓的合上笔帽,一边嘀咕着“还是这支笔好用”,一边将它揣进了大衣内侧口袋,像个无赖似的看着我,隐隐发笑。
可恶!大庭广众又不好明抢,只能由他去了。
抵达连崇,他要送我,被我拒绝。人才公寓人多眼杂,大晚上的被人看到,又要生出许多是非。
此时的我并未料到,即使我小心翼翼,迎接我的仍是莫大的屈辱。
嘿嘿,小子,这是你媳妇儿?”
我们很有夫妻相吗?我差点没把茶喷出来。
“不,她是我同事。”johnn解释。
“哦哦,不好意思啊。”
“她曾经还是我的同学,十多年前,她在这儿跟我绝了交。”
“哈哈!小孩子嘛,一会好一会闹别扭,当不得真。”
“可我当了真,这些年来,每每想起,还真有些难过。”
“那你们俩,今天就好好喝上一杯!前尘往事,一笔勾销!”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要赶飞机,黎叔,以后有机会再来看您。”johnn婉转的拒绝了他的提议,潜台词便是他不肯原谅我。
年少时幼稚的举动就让他这么难以释怀吗?不过换做是我,也很难顺坡下驴,毕竟针锋相对了那么久,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
上了飞机,我问他“你爸妈为什么离婚?”
他冷冷回答“关你什么事。”
我语塞,但没有生气,因为这种事通常不容易说出口。
“易晴还好吧。”我又问,易晴是他妹妹。
“你有什么资格问她!”johnn忽然暴怒,这是出乎我意料的,问候家人不是最正常的聊天内容吗?
他的神情变得极其痛苦,眼中复杂的情绪交错涌动,似乎心中有座火山正在燃烧。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他,感情那么炽烈、那么澎湃,赤裸裸的暴露在我面前,让我心生畏惧。
“我不想从你口中听到她的名字!”他一贯虚伪冷漠的面具被撕得粉碎,两滴愤恨的泪水从眼底涌出,这虽让我心惊,却觉得此时的他无比真实。
难道易晴过得不好吗?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些年过得很悲惨,却没有想过他的生活是不是也有波澜。
没有人会在一夜之间改变,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让他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少年变成了心机重重的钻营家?
一路上,他都没有跟我讲话,却和旁边的男人聊得投机。那个男人是做红酒生意的,听说johnn是服装设计师,非常高兴,让johnn为他推荐搭配。
johnn借机为“初”做了把营销。
男人问“初”为什么叫“初”。
他回答说“《说文》所注初,裁者衣之始也。初,是开始,是,是万事万物最美好的开端。我创立这个品牌,只为留住心中最初的记忆与情怀,在这浓墨重彩、群魔乱舞的人世间,珍藏一股静谧祥和的清流。”
哼。我冷笑,这卫道士一般的说辞!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这才是他所谓的“初”吧。
johnn掏出钢笔,草草几笔,为那个男人介绍搭配的关键。
我惊讶的发现,他手里握的是爸爸送给我的那只粉蓝色钢笔!
那天不是被他扔到窗外了么?
是他压根没有扔掉,还是又捡了回来,我不得而知,反正现在,那支笔正好好的夹在他的修长的手指间。
“把笔还给我。”我向他摊出手掌。
他缓缓的合上笔帽,一边嘀咕着“还是这支笔好用”,一边将它揣进了大衣内侧口袋,像个无赖似的看着我,隐隐发笑。
可恶!大庭广众又不好明抢,只能由他去了。
抵达连崇,他要送我,被我拒绝。人才公寓人多眼杂,大晚上的被人看到,又要生出许多是非。
此时的我并未料到,即使我小心翼翼,迎接我的仍是莫大的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