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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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身上,都可以控制。

现在还无法确定的是,不知道能不能控制生物。

生物和死物毕竟不一样,生物有思想,哪怕是一只小猫,它也有自己的想法,“御”字诀能在死物上做到的,生物上不一定能做到了。

正想着呢,忽然方外传来了一声猫叫。

秦封心里一定,这是东伯养的花猫,平时就喜欢上蹿下跳,走街串巷的,今天竟然来到了他门前,那就拿它来做做实验。

想到这里,秦封立即走了出来,花猫正好趴在阳台上的围栏晒太阳呢。

今天的阳光不错,暖洋洋的,花猫眯着一双眼,非常享受的样子。

秦封伸长脖子看了一眼楼下,东伯没在,他双手一掐,一个封印术“御”字诀的六芒星阵从他掌心飞出,落在花猫的身上。

花猫很敏感,还没落下的时候,就仿佛受到了惊动,竖起耳朵警惕地看了看周围,尤其是秦封这个今天才搬来的新邻居,更是它注视的重要对象。

不过它怎么警惕都没用,六芒星阵如愿落在了它的身上,它那一双灵性的双眼,顿时多了些茫然。

“走!”

秦封对花猫下了个指令,花猫机械般的走了两步,但是浑身一个激灵过后,就恢复了过来。

它有些惊恐地看了秦封一眼,“喵”的一声跳下了楼。

秦封眉毛微微一挑,连花猫这么快都能恢复过来,那人的话句更不用说了,基本是没法控制了。

“哼唧哼唧……”

忽然,秦封身后传来的小东西的声音,然后他的肩膀上就多了一个红色的身影。

“这两天去哪野了?”

自从小东西熟悉了周围的环境之后,就不再只是窝在秦封的身上了,现在可以说一天有二十个小时是见不到它的。

反正每次回来,小东西身上都有一股浓浓的酒味,让秦封深深地怀疑,这小王八蛋是去哪偷酒喝了。

对此秦封并不担心,以小东西瞬移般的速度也没什么人能够抓住它,它就怕这小东西喝起来没个数,把自己灌醉了,被人家人赃俱获,那就太丢人了。

不过今天,小东西竟然身上没有酒味。

“你今天没有喝酒?还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秦封诧异地说道。

小东西昂起头,哼唧哼唧的,也不知它在说什么。

秦封看它的表情,也没猜出什么来,干脆就不管了。

反正它也饿不着,秦封短时间内还没有办法和它正场的交流。

看了看时间,快到晚饭时间了。

秦封他们这些保安是有伙食保障的,没有特殊情况,秦封也会在学校的食堂对付了。

他对吃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反正能填饱肚子就好了。

“东伯,我去上班了。”

秦封朝东伯打了声招呼之后就出去顺带把门关上了,这么些天了,东伯其实也没怎么和他说过几句话,这是一个脾气有点古怪的老头。

刚出门没走两步,秦封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他:“秦封?”

秦封转身一看,顿时惊讶道:“子平?”

“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原来真的是你!”周子平加快了脚步,走上前来不轻不重地在他肩膀上锤了两下。

周子平,秦封大学时的同学加舍友,以前关系也是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

不过秦封失踪三年回来后,也没联系上人,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这周子平穿着一身笔挺的、价值不菲的西装,脖子上若隐若现一条金链子,眼就知道这两年过得不错。

“我也没想到是你啊。”秦封看了看他身后的女人,“嫂子?”

“嗯,很快就结婚了。”

周子平大大咧咧的说,“害,我们这么久没见了,不如去找个地方吃饭,边吃边聊,你这么多年都没有一点音信,找你也找不到,可是让人怀念啊。”

“行啊,会不会耽误你们的时间?”

“哪有什么耽误的,再说了,现在也是该吃饭了,再忙也不能饿着肚子不是。”

秦封见他这样说,那他自然就不反对了。

三人在附近找了间中餐馆坐了下来,在路上的时候,他也得知了周子平未婚妻的名字——潘文凤,一个同样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跟着周子平也有好几年了。

“秦封,三年前你说去攀珠峰,后来就没有消息了,再后来你家人跟学校说,你失踪了,到底怎么回事啊?”

刚一坐下,周子平就问到。

“是出了点意外,这不这段时间才回来的。”秦封表现得不太想谈这段经历,反问道,“你呢,现在在搞什么?”

“能搞什么,你知道我的,不喜欢约束,所以东拼西凑了点钱,自己开了家小公司,赚点小钱。”

“小钱?子平,你还是那样的谦虚啊。你这大金链子都戴上了,能是小钱吗?”

秦封和周子平以前关系就不错,他知道周子平父母是个体经营者,开了个小饭店,辛苦是辛苦,但是也赚了不少钱,否则也没办法凑那么多钱给周子平创业。

“害,说这些就没意思了。”周子平摆了摆手。

这时候服务员拿了菜单上来,周子平点了几道招牌菜之后,打量了秦封一眼,说:“我说秦封,你现在在哪做保安啊?”

秦封等会而要去值班,所以就直接换上了工作服,省得还要回来换。

周子平这话听上去好像有点看不起的意思,不过秦封没在意,一句玩笑话而已。

“在神州大学。”秦封如实说道,“我当初并没有在学下毕业,所以也就没有毕业证、学位证,现在这个时代,没有证就寸步难行,所以拖我姐姐的关系,在神州大学找了个保安的活来干。”

“原来是这样。”

周子平恍然大悟,他是知道秦封有个姐姐,不过再具体地就不知道了。

“能在神州大学里面做保安,也很不错了。不过如果你顺利毕业了,应该还可以更好。”

秦封对此只是笑了笑,没有过多解释什么。

他在神州大学做保安本来就不是本职工作,解释起来也麻烦。

“我那里正好还缺人,要不你过来帮忙得了。”周子平笑道,“咱们兄弟一场,看到你混得一般,兄弟我怎么也得帮帮你啊。”

秦封微微皱眉,这话听上去怎么不太得劲呢?

想了想,秦封委婉地拒绝了:“不用了,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再说了,你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也不会。”

周子平还想说什么,不过这时候潘文凤察觉到秦封有点不情愿了,连忙打断了他:“老公,人各有志嘛,而且在神州大学也挺好的,想当初我刚毕业的时候,我也想去神州大学呢!”

周子平见状,也就没有再说这事。

两人也就转了话题,不过都是挑着一些陈年旧事感慨。

当年再好的兄弟,几年过去了,人都变了,再多的感慨,也只是感慨罢了。

秦封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人常说,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不忘初心呢?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有太多的诱惑了,权势、女人、金钱等等,每一样都如硫酸一样腐蚀着每一个社会人。

谁有能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直保持自己的清醒,从而保证自己那一颗初心呢?

很多人觉得自己不忘初心,觉得自己还是当初出走的那个少年,可是他们很多人都没有认识到,自己其实已经变了,这种变化,自己是很难察觉的。

等自己真的察觉到了,已经和原来的初心背道而驰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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