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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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柘刚吃完早餐,就看到了沈千钧的消息。

        约会二字确实惊到了他,这家伙心里在想什么,这种词都能蹦出来。

        但他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有份工”上,心中生出了疑惑,沈千钧竟然要打工么?明柘想起沈千钧清瘦的脸庞,和瘦削的身材,他记忆中,沈千钧应该是不缺钱的,所以那句“什么工”也自然而然发了出去。

        没有回应,于是明柘说了句“那明天见”就放下了手机。

        对于沈千钧的失约,明柘的反应远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大。

        明柘揉了揉肚子,昨天晚上吃完那家火锅后,他的肚子就有些不舒服,到现在还有点难受。

        过了会,明柘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新消息的通知。难道开始干活了?才过了十分钟不到。他按住音量键,将手机的静音关了,调成响铃。这样,就不会错过沈千钧的消息了。

        没一会儿,手机连着响了几下。

        明柘笑了笑,看着沈千钧发过来的消息,点了一下可爱猫猫的头,傻傻的,和沈千钧挺像的。

        他打字道:“没事。”

        k:“明天给你带好吃的。”

        之木:“吃早饭了吗?”

        k:“还没。”

        之木:“记得吃早饭。”

        k:“小猫点头jpg”

        明柘想了想,在输入栏里输入:“天气热,注意别累着自己。”犹豫了会却又删掉了。

        他和沈千钧好像还没那么熟。

        —

        沈千钧一只手拿着杯豆浆,单手骑着自行车,来到张叔的超市。

        “小沈来了。”张叔拍了拍沈千钧的肩膀,沈千钧看着他,眼前恍惚,再过几年,这一块就拆了,他和张叔,就再没了联系。

        沈千钧觉得鼻子有些酸,笑了笑,喊他:“张叔。”

        “吃过了吗?没吃就一起吃点。”张叔招呼着沈千钧往里走。

        沈千钧扬了扬手中的豆浆杯子,“吃过了。”

        “那歇一会,等会再去干活。”

        “嗯。”

        因为经常要打工,所以沈千钧十六岁的时候,身体要比二十六岁时强壮许多,但搬了几趟货,他还是有些撑不住了,可能因为坐办公室坐久了,对疲惫的耐受力也没有以前强了,很轻易就会觉得累。

        他扯了一张卫生纸擦掉脸上的汗,这时张叔递给他一瓶水,笑道:“小伙子不行了啊。”

        沈千钧接过来猛喝了一口,摆摆手,说:“什么不行,这点货还是没问题的。”

        上身的t恤已经全被汗水打湿了,清风拂过,很是凉爽,沈千钧坐在荫凉处的台阶上,看着碧蓝色的天空,叹了口气。

        这种活太浪费时间了,而且拿到的钱也不多,今天做一天,不仅是今天累,明天也会累,让人很难打起精神来。

        他还是得想点其他的方法赚钱。

        沈千钧歇了会便继续去搬,却没注意到手上的汗水太滑,手上的货箱一下子脱了力,向下坠去,他连忙想去捞,手臂刮到了一旁货车上的锁闩,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从手背快到手肘处。

        “嘶……”好疼。

        沈千钧有一瞬的晃神,握住手臂,整个人靠到货车上,一旁也在搬货的小哥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忙过来看,发现他不仅是手臂上落下了伤,手掌心因为去抓货箱,也擦掉了一块皮。

        两处伤口一直往外渗着血,蜿蜒而下,没一会儿手就被染红了,看上去十分可怕。

        他的唇顿时变得惨白,深吸了两口气,说:“没事。”

        张叔也过来了,说:“怎么没事?这锁上面有锈,得去医院打破伤风啊!赶紧的,小陈,你送他去。”

        “张叔,真不用!”沈千钧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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