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发现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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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生物,在生物学家眼中,这是一种活的化石,就像植物界中的苏铁与拱桐。在卧龙保护区中,就有很多后一种植物。但是,如果不是发现了熊猫,保护计划启动,停止了伐木工人的刀斧,那些具有同样生物学意义的植物便难逃灭亡的命运。

  中国人对于自然界的认识能力是非常贫弱的,所以,虽然卧龙区内出现人类最初的足迹时,熊猫就已经存在很久很久了。最后,还是西方人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发现了熊猫,并使这种动物的名声响遍了世界。过去中国的象征是虚构于想象中的龙与凤凰,而在今天,熊猫成了世界各地的人们说到中国时最先想到的动物。

  熊猫已经成为中国的象征。

  在当地嘉绒部落中,人人都相信熊猫的尿液有一种神奇的药用价值。那就是可以化解误吞入肚子里的金属物品。而人们误食金属的时候也不是太多,加上那时卧龙的森林中人口稀少,所以,猎杀这种动物并没有太多的用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熊猫家族那微弱的脉息,才得以艰难的代代相传,直到今天。关于熊猫尿液可以化解金属的传说,其实是来自熊猫一种特殊的习性。在卧龙保护区内,或者别的一些地方,常有熊猫进入到农家,或者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宿营地,不但吃完锅里的东西,还把铝锅等金属容器啃烂,之后,还拉出包含着无法消化的金属团的粪便。

  本世纪之初,一些西方的传教士与探险家开始进入川西北的嘉绒地区,寻找传说中一种珍奇野兽的踪迹。

  1869年3月,群山中初春季节,一个猎人送了一张皮给法国传教士爱蒙·大卫,这位神父便以此为据把这种动物介绍给了西方。这也是真正具有科学眼光的科学家们关注熊猫命运的起点。也就是说,熊猫进入科学视野的历史,也不过短短的一百多年。

  大卫神父在日记中写道:

  “在这个异教徒家里,我看见著名的黑白熊的毛皮,看起来它体格十分宠大。这是个非比寻常的物种,我听我的猎人告诉我,不久就可以猎到一头这种动物,我感到很高兴。他们说,明天就出发去猎捕这种动物,这会提供新鲜有趣的科学材料。”

  同样是野蛮的猎杀,一个西方神父想到了科学,想到了物种。而在中国人惯常的思维中间,熊猫毛皮却是用来作成褥子,据说睡在上面可以避邪,甚至还可以做梦,从睡在熊猫皮上做的梦中,往往可以预见未来。

  大卫神父果然就得到了一张熊猫皮。那是一头未成年的熊猫。又过了一周,神父又得到一张成年熊猫皮。他因此认定:“熊猫一定是熊科动物的一个新品种,它们不仅颜色特殊,脚掌底部多毛,还有其他许多前所未见的特征。”

  第一批在野生环境下看到熊猫的西方人是1929年的罗斯福兄弟和1931年的杜兰探险队。他们不仅看见了野生状态下的熊猫,这些文明的西方人,也像当地猎人一样举枪射杀了熊猫。其中包括一名叫做谢弗的德国博物学家,他就亲手把一头不到周岁的熊猫击毙在树下。

  1936年,美国人露丝·哈肯丝在野外活捉一头幼年熊猫,将其带回国内向全世界展示,而使自己名声大噪。

  这位美国女人在涉足嘉绒地区的熊猫生息地时,从来没有过野外探险的经验。

  她的丈夫家境富裕,性喜冒险,1934年,他就在科摩多岛上捕获巨型蜥蜴科摩多龙活体,送给纽约动物学会。当年底,威廉离开新婚两个月的妻子,赴中国捕捉熊猫。他的计划因为红军和国民党军队之间的战争被阻滞,使其迟迟不能抵达熊猫之乡。1936年,威廉因病死于上海。两个月后,露丝到上海“继承了他的探险”。

  露丝和她的探险队员抵达卧龙及其周围地区。她的手下有一位美籍中国人,洋名叫做昆丁。露丝在她的一本叫做《淑女与熊猫》的书中,记录了捕获第一头野生大熊猫时的情形:

  “昆丁突然停住脚步……他专注聆听了一阵,就快步往前冲,我简直跟不上。透过拂动的潮湿树枝,我隐约看见他接近一株枯死的大树。……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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