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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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梦,对吧?

        邵光启看温如瑾的眼神,比刚刚还要复杂一百倍,真的是一只眼睛写着“复”,另一只眼睛写着“杂”了。

        温如瑾说的话,真的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他们这样的人,已经和那些会被轻易愚弄的百姓们分开了,不是会被这些话所轻易蒙骗的存在,可是偏偏温如瑾说的那么有道理。

        是啊,不然怎么解释温如瑾一个小孩是如何杀了五个匈奴士兵的呢?当然也可以说他撒谎了,可是这孩子说了那士兵的尸体就丢在了他家的地窖,为了证明自己,他还献上了六只左耳!

        肯定是这孩子遇见了什么奇遇,这才使他小小年纪便战力爆表,一人就能斩杀五个匈奴人。

        可是什么样的奇遇能解释得了一个孩子的神奇能力?那自然是神奇的奇遇了,就比如仙人梦中教授武功。

        逻辑是正确的,推理是顺遂的,唯一有冲突的,是和常理。

        可是最开始一个小孩能杀死五个匈奴人本来就已经违背了常理了啊!

        有句话说得好,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剩下的唯一选项,不论这个选项有多么离谱,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它都可能就是那个真相。

        温如瑾看着风中凛乱的众人,没有给他们继续凌乱下去的时间:“大人,再不做决定,天快亮了。”

        邵光启倏地回神,最终定定地看了温如瑾一眼,问道:“你那梦中的仙人师父,教你骑马了吗?”

        “教了。”

        “好!”邵光启终于下定了决心,一击掌,“传令下去,备马,你们几个,随我持火把,连夜赶往南阳郡!”

        几匹快马,在黑暗中飞驰,火把的光只能隐隐照亮一点点方向,却没有人喊苦喊累。

        温如瑾沉默地骑着他们给他安排的小母马,骑术绝佳地稳稳缀在大家的后面,看来还是不相信他,就应该给他一匹公马。

        这时候一夜不停歇地赶往南阳郡,大约需要三个时辰,速度快的话,天亮就能抵达了,众人都咬紧牙关,深知这个消息的重要性,没有人有要中途停下来休息的准备。

        他们也没有空再和温如瑾说什么了,至于信不信温如瑾所说的话,那都是后面的事情了,现在要紧的是那些匈奴人,是否已经深入了荆州的范围。

        而温如瑾,只要展现出他确实有杀死六个匈奴人的实力就行。

        “你为什么要穿品如的衣服?”520贱兮兮地在他脑子里冒泡。

        温如瑾冷笑一声:“你滚一边去。”

        “说嘛说嘛,难道就不能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吗?我难道就不是你的小宝贝了吗?”

        “你还能想到更好的理由吗?你能想到更好的,可以解释为什么接下来‘天降神兽,神兽选择了我’的神迹吗?”

        他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是不符合科学、不符合常理的,不要小看这些古人,温如瑾也根本无法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将当世所有的聪明人全部给忽悠过去,难道要告诉他们真相,解释一大堆他的身份,再说“我是天道强行留下来的人”吗?

        这比仙人梦中授课更扯!

        既然从一开始就不合常理,那么就让一切都不合常理。

        一开始,他们很难接受他这样的一个孩子会有那么强大的力量能杀死多个匈奴人。

        可是这就是事实,他确实杀了,尸体还在地窖中,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而一旦接受了温如瑾确实能够“越级”杀匈奴人的事实,就等于他们接受了他拥有“超凡力量”的设定,由此他们心中就会对温如瑾这个人的底线放低,潜意识告诉自己温如瑾不能以常理去判断。

        所以后面温如瑾告诉大家,他这般厉害是因为自己在梦里有个神仙师父的时候,众人第一个反应也是不相信,但是却又开始半信半疑了。

        而这个理由,是温如瑾最好的掩护色,在接下来,他会将自己身上所有一切“不合常理”的、“超凡脱俗”的,包括但不限于武功、兵法、粮食等等东西,全部归咎于那位梦中的仙人师父——“和光君”。

        久而久之,人们会被这些匪夷所思的现实打击到麻木,完全接受温如瑾就是不同寻常的设定。

        这时候,再忽然跑出来一只神兽,选定了温如瑾是一统中原的雄主,也就没那么难以接受了吧?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世人不会觉得奇怪和突兀,毕竟他一直那么神奇,大家将一切合理化之后,就变成了——

        温如瑾从一开始就是被神仙选中的人,他是众望所归啊!

        “尼玛的你好心机啊,心机boy!”520吐槽。

        “蠢蛋闭嘴。”温如瑾不介意和它互相伤害。

        “我以为你做了那么多简单粗暴的清扫任务,你脑子早就木了呢,没想到小丑竟然是我自己,嘤嘤嘤。”

        “边儿去吧你。”

        翌日,太阳初升,荆州南阳郡,太守府。

        长孙元正正美滋滋地吃着肉糜,下边的人传讯,柏洛县县令邵光启过来了,正在外边求见。

        “哦?子亮这么迫不及待?”长孙元正挥了挥手,让下属去把人带进来。

        邵光启刚进门,行礼,礼刚行了一半,就被长孙元正给拦住了,长孙元正笑道:“你消息可真灵通,那南阳太守,我昨天夜里才将他下狱的。”

        温如瑾等人都被留在了门口,不被允许进去直面群雄争霸中的其中一位霸主——荆州牧。

        不过就算是站在门口,也不妨碍温如瑾不动声色地看着荆州牧邵光启和长孙元正之间的肢体语言,不过短短几句话,温如瑾已经确定了520的情报是正确的,邵光启确实就是长孙元正的心腹重臣,否则他不会以如此亲近的话语,说着这样机密的话——处理了一个大城太守!

        “主公,我此次前来……”

        长孙元正显然没在意到邵光启脸上焦急的神色,挥了挥手,说:“你来得正好,来了就别回去了,将这南阳郡的事务都接手了吧,你的任职诏书会晚点到。”

        平易近人到了极致。

        “主公,请听下属一言!”

        邵光启脸上的神色太过紧绷,长孙元正面容上的笑意也收敛了起来,然后,邵光启凑在了长孙元正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长孙元正的眼神,倏地就落在了门口的温如瑾的身上。

        温如瑾脊背笔直地站在原地,任由长孙元正的眼神如同扫描仪一样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扫描他。

        长孙元正,金陵长孙氏的嫡系,四世三公的后代,如今的一方霸主,将荆州政权军权经济一把抓的荆州牧。

        金陵长孙氏是百年的名门望族,族中子弟数不胜数,长孙元正却是其中最叛逆的一个,这货不肯听从家族的安排娶黎江季氏之女为妻,非要娶一个江浙的商户女为妻。

        长孙元正最终得偿所愿,却也和家族决裂了,几乎没有再回过金陵。失去了庞大的家族背景,这是他家世背景的不足之处。

        但与此同时,长孙元正又却是是重情重义的人,且他能力过人,有识人善用的本领,生逢乱世,没有了家族的支撑,他依然成为了不容小觑的荆州牧,这是他的长处。

        长孙元正有个遗憾的事情,他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就是被众人嘲笑为商户女的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只给他生下了两个女儿。

        没错,在这个时代,没有儿子,也是一个巨大的短板,这个短板令他不敢扩充领土,没有儿子,就没有继承人,领土扩充了,又要给谁呢?

        主公没有儿子,一旦有个什么意外,大家就失去了领头羊,会一片混乱,手底下的人,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争抢土地。

        但凡长孙元正年轻个十几二十岁,大家也有点盼头,可他偏偏已经年过半百,他妻子也十几年未曾生育了,据说是生二胎的时候坏了身子,而且他还不肯纳妾,只守着自己的夫人一个……这就很完犊子了。

        现在,温如瑾打算帮他补上这块短板。

        没错,长孙元正就是温如瑾让520筛选出来的,认爹首选之人。

        别看不起吕布,吕布靠认爹,也比别人少奋斗三十年好不好?

        这样的乱世,想要称王争霸,就得有自己的人马,而人马从哪里来?两个渠道,一个是继承,就比如三皇子直接就拥有他父皇传下来的势力,这些人都是经过筛选的,能力强不说,忠诚度还高,简直是香馍馍,全靠有没有点亮投胎小技巧。

        另一个渠道就是招揽和自己组建,这个就难得多了,一个乞丐去招揽天下贤能之士,你确定你不是在搞笑吗?钓鱼佬都不敢这样看轻池塘里的傻鱼,你当贤能之士是路边破烂你想捡就捡呐!

        至于自己组建,不说耗费精力和难度值的问题,时间的跨度就让520不能接受,它可是和其他系统比快慢的!它家稳如鸡绝对不能输!

        520千挑万选,最终筛选中了长孙元正。

        长孙元正不是这些割裂的势力中最强大的那一梯队,但他的人品和风评和他的个人情况,绝对是最好的选项。

        威武雄壮的美髯公冲温如瑾招了招手,让他进去。

        温如瑾脚步刚动,就听到520激动地尖叫:“快,宝,你爹叫你呢。”

        温如瑾简直是无言以对:“你能别这么入戏吗?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认爹确实是个不错的选项,却不是唯一的选项,温如瑾通常情况下,更适应直接……杀人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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