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参加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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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子不注意,将一块洁白的手帕,递到林书豪的身前。
  “快些擦擦,天凉,别受了风寒。”
  林书豪感动之余,并没有接,而是咧嘴一笑,表示没事,然后毫不在乎形象的用自己的破袍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大小姐,快进去吧,别让周公子等急了。”
  杜雪见叹了口气,只能收回手帕,走进了杏林苑。
  “周公子到。”
  一阵锣鼓响起,周士杰的名头响彻整个诗会,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不少才子摇着折扇纷纷迎了上来,更有一些大家小姐,眸中含情,身姿摇曳,双颊晕红,娇羞一片。
  “快看,是周公子,好帅啊!”
  “此生若能嫁与周公子为妻,我就是死,也值得了。”
  一旁的林书豪是目瞪口呆。
  奶奶的,老子当年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京大录取的时候,也没这阵仗啊。
  真是生不逢时啊。
  “哈哈,周兄你来晚了。”
  才子中,一名同样英俊不凡的公子哥走了上来,目光挑衅的看着周士杰。
  “按照规矩,来晚的人,要献诗一首,周兄可不能让大家失望啊。”
  面对那名公子哥的挑衅,周士杰淡淡一笑,原地来回踱了几步,看了杜雪见一眼,手中折扇一拍,随即吟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月下孤影独憔悴,若得一人心头念,此生不渝伴相随。”
  “好诗,好词。”
  “好一个此生不渝伴相随。”
  “看来周公子今天是有备而来啊,我等今天注定是陪衬了。”
  众才子一通马屁献上。
  周士杰心里得意的不行,表面却谦虚道:“诗词本天成,妙口偶得之,打油诗而已,不算什么经天纬地之作。”
  林书豪是三观炸裂,这尼玛也叫诗?
  这种水平,隔壁三岁小孩,奶瓶一甩,分分钟崩出来五六首。
  就目前来看,这家伙山陵城第一才子的名头,多半是徒有虚名了。
  不过,诗糙理不糙,傻子都能听出来,这首诗表达的啥意思。
  杜雪见自然也明白,只不过对于周公子这首情诗,她不但没有丝毫感觉,反而有种排斥感。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周士杰和那名公子哥对视一眼,后者心领神会,目光看向他早就注意已久的杜雪见道:
  “哈哈,难怪周公子今天上来一首情诗压场,原来是有佳人为伴啊。”
  “周公子还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太不够意思了。”
  周士杰等的就是这个时候,故作有些为难道:“大家不要乱说,我们暂时还只是普通朋友,今天雪见能来,我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若是换成旁人恐怕见一下她的真容都不容易。”
  周公子虽然说的很中规中矩,但每一句话,都暗示他与杜大小姐关系不一般。
  果然,那名公子哥听了,接着话道:“周兄就不必解释了,你们茶楼相会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恭喜恭喜啊。”
  看着这些狗屁才子演的比自己还专业,林书豪是发自内心的鄙视。
  狗屁的才子,一群二五仔罢了。
  如果大小姐真的嫁给这样一个人,他还真替大小姐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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