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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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几个大汉逐渐逼近,南宫晚只觉心里咯噔一声,可四周的人都一门心思的看着偶像,拍照都来不及,根本没人注意这边的不对劲。

        或者说,即便有人看到了,也未必想帮忙。

        “哈哈哈,小姑娘,你们这细胳膊细腿的,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对手?”一个男人咧嘴微笑,看着她们的眼神就像看着什么唾手可得地玩物似的,“还是乖乖和我们走吧,还能少受点苦。”

        说这话,这人已经把手伸到南宫晚面前。

        南宫晚今天穿着一件十分简单地小白裙,妆容清纯无辜,在配上她那份‘大家闺秀’的独特修养,看着像极了小白兔。

        当然,也只是像小白兔而已。眼见男人的大手伸过来,南宫晚的脸色彻底沉了下去。

        不是吓的,而是气的。

        紧接着,便是男人凄厉的声音响起,“你,你……”

        男人面容扭曲,疼的弯了腰,右手死死捂着自己的下面。

        “你个头啊你,还敢占老娘的便宜,你知道我是谁吗?”南宫晚面容阴霾,双眸冰冷地看着男人,慢慢收回刚刚那招‘断子绝孙脚’,“老娘可是南宫家的人!”

        而一旁,沐之晴好似才如梦初醒一般,从惊愕中回神,可就算反应过来也没用了,男人已逼至眼前,两个手臂如同铁箍一样,死死地制住她。

        “啊,这女人咬我!”沐之晴身后的大汉同样一脸不可置信。

        以往遇见这种事情,他们随便说几句,那些女人就都被吓傻了,更别说反抗了。

        沐之晴快速挣脱男人的桎梏,可刚想朝南宫晚那边跑,就见剩余的几个大汉将她的路堵死,齐齐围住她。

        倒是刚刚领头的大汉看向南宫晚,皱了皱眉,“南宫家?”

        南宫晚双手叉腰,方才那股子‘小白兔’气质凭空消失,十分嚣张,“没错,我就事南宫晚,识相的就赶紧把我朋友……”

        话还没说完,就见男人直接道,“还等什么,还不把这女人一起抓了!”

        说着,男人摆了摆手,登时便有几个大汉朝她走来。

        南宫晚呆了呆,可就在这时沐之晴喊出声,“跑!”

        南宫晚顿时一个激灵,反应过来。

        跑!

        她得跑,不然不止她要落到这群家伙的手里,还救不了沐之晴!

        理清这一点,南宫晚再也顾不得什么,转头就跑。演唱会的人很多,而越是人多的地方就对南宫晚越是有利。所以,南宫晚一路都朝人多的地方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身后总算没动静了。面前早已不是会场,南宫晚抬头望了望天空,只觉有种劫后余生之感。

        劫后余生……对了,她是跑了,可沐之晴怎么办?

        脑子乱乱的,但南宫晚心知她得振作起来,这样才能救回沐之晴。

        有了。

        忽地,脑子灵光一闪,南宫晚快速给那个人打了个电话。

        电话上赫然写着——陆经年。

        可那人却不知怎么回事,打了好久都没接通。

        “快接啊!快接电话!”南宫晚只觉自己的神经就处于奔溃的边缘,而陆经年现在就是她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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