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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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小时候,超级英雄都只存在于漫画里。
当我还处于会为买到小樱同款伪卡牌周边而高兴的年纪,我在电视上也偶尔会看到以英雄为题材的电影。
电影都是大人们爱看的,顶着猫耳朵的蒙面男飞来飞去,而我只喜欢动画,会幻想与拍档数码兽一起冒险,会想收服自己的宝可梦,却就是不认识任何一个超级英雄。
长大了一点,“英雄”或者“heroes”是课文上的单词。
到了初中的某一天,这个词语走进了生活。
我当时在干什么呢?
对了,那时候我只是想趁爸妈在看电视,悄悄去厨房倒一杯冰块咬着吃。
捧着杯子路过客厅时,我冷不防就看到电视上,一个身穿蓝色紧身衣、套着红色内裤的人双手高举,使劲把塌倒的巨像推回去。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刻我的想法真是非常神奇。
没有惊慌,没有害怕,而是疑惑。
我10岁时没有博士让我去研究所挑选初始宝可梦,在电脑前左右横跳也没能进去数码世界。到了11岁,没收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当然也没有奇怪的小动物问我要不要成为魔法少女。
那么,为什么偏偏只有穿着奇怪紧身衣的英雄真的出现在电视上?
不是电影也不是电视剧,而是新闻报道。
更奇怪的是,自那天起,超英成为了我生活里的日常。
(六)
有一件事,我跟提姆坦白过。
那就是,我最爱的其实不是他。
不对!重来!
那就是,我最爱的超级英雄其实不是红罗宾。
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最爱的一直是第二代神奇少女。
金发蓝眼的少女英雄明明拥有精灵般的容颜,战斗时却仿若女武神般英姿飒飒。红与金光交织,闪电套索灵活挥动,她的身影飞上天空、自由穿梭,威风凛凛,每次看到照片和录像都让我脸红耳热。
哪怕是在跟提姆交往后,我也是经过一番内心挣扎,才下定决心换掉手机主屏幕的照片。
咳,虽然我论坛空间的头像和背景图没换掉,但我相信这已经能展现我的爱与诚意,对吧?
哪怕我每天都想跟又美又飒的小姐姐贴贴,每天都喊着她是我老婆,也跟我爱的人是提姆·德雷克没有关系,对吧?
嗯,没有半点关系!
不过我唯一希望的是,提姆永远不会找到我的论坛和作品平台上的创作用帐号。
苍天啊,信女愿一生荤素搭配,唯有这件事求你了,不要让他发现我的大小号,也不能让他发现我写那些超英小姐姐们的同人啊!
是的,不是“她”,是“她们”。
正如“某站三怂”是一个组织,我“最”爱的超级英雄不只一个有什么问题吗?
像神奇女侠、黑金丝雀那样的大姐姐我当然很爱,她们那么美,不当英雄都能出道成团了!但我更喜欢的是青少年英雄,他们在我还跟作业与背书拼命的年纪已经在拯救世人,充满活力,耀眼如流星。
是令我移不开目光的少年英雄。
不过,无关喜恶,我对所有英雄同样尊敬,他们是光芒,是奇迹,更是我们这些粉丝的信仰。
但他们当中有不少只是凡人。
哪怕是能把我摁在地上锤,能让我五秒内断气,在战场上保护他人时,他们只有血肉之躯,都会受伤,都会流血。
甚至会死。
超人死的时候,我基友为此大哭过一场。然后超人复活时,她又哭又笑,像疯了一样。
他们会死。
因此,我最爱的超级英雄可以是神奇少女、蝙蝠女孩、超级少女、绯红女巫、快银……但或许,不会是红罗宾。
(七)
那一天,提姆好像知道我是超英粉丝论坛的会员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靠着彼此,埋首于自己的事上。蓦地,他放下了他的燃料来源兼终生挚爱——咖啡,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放松地往后一靠。
“所以,你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是谁?”耳边传来的声音沙哑慵懒,看来他昨晚又没睡好。
一开始我以为他知道我知道他的身分了,咳,怎么这么绕。总之,那一瞬间,我打起十二分精神抬头一望,却只看到他故作轻松的模样。
我没自信能瞒过世界第二的侦探,但他若有心试探我,必然不会让我看出任何破绽,这点我还是能想到的。
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双手没习惯性地放在键盘上,证明此时此刻他心思分明没在电脑的文件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他很在意我的回答!
诶嘿嘿,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可爱?
我笑嘻嘻地凑近他,双手放在他腰上,上面没有一丝赘肉,按下去还能摸到硬实的肌肉,是我喜欢的手感,也是我肚上那软绵绵的肥肉终生所不能及的高度。
“你很在意?”我问。
只有这种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才份外鲜活,充满少年气。他抿了抿嘴,按住我作乱的手。
今天房间开了一盏暖光灯,他逆着光靠近我,阴影中那双蓝眼似是多了一抹靛蓝,深邃又神秘,与我平平无奇的黑眼对望着。
“只是好奇。”他又朝我凑近了一点,我们鼻尖之间恐怕就一公分不到。我看到他好看的薄唇唇嘴微微上翘,又听见他语气轻快地问我:“可以满足你男朋友的好奇心吗?”
今天的我,依旧毫无出息。
他的气息落在我脸上时,我双颊已热得通红,耳垂都充血了。
我告诉你,告诉你,你想知道我银行卡密码我都告诉你呜呜!
人果然是不能大意,看,我一个大意,被他反击得双手捂脸,弃械投降。
是真的弃械,我居然忘了我手上正拿着手机。因此,我眼睁睁看着还亮着屏幕的手机掉在我与提姆之间,而上面,正好开着一个对话视窗。
糟了。
刚才我正跟朋友聊天,她给我发了一张某位画手最新贴的神奇少女红裙画作,于是我们一起开始激情呐喊。
在一堆啊啊啊中,一句话尤为突出:
“神奇少女太a了!呜呜呜!姐姐我可以!我要给卡西小姐姐生猴子!!!”
沉默是今晚的哥谭。
不要慌,先找一下时光机。
没事,字这么小他一定看不到!……呜呜,他两只眼都比我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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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小时候,超级英雄都只存在于漫画里。
当我还处于会为买到小樱同款伪卡牌周边而高兴的年纪,我在电视上也偶尔会看到以英雄为题材的电影。
电影都是大人们爱看的,顶着猫耳朵的蒙面男飞来飞去,而我只喜欢动画,会幻想与拍档数码兽一起冒险,会想收服自己的宝可梦,却就是不认识任何一个超级英雄。
长大了一点,“英雄”或者“heroes”是课文上的单词。
到了初中的某一天,这个词语走进了生活。
我当时在干什么呢?
对了,那时候我只是想趁爸妈在看电视,悄悄去厨房倒一杯冰块咬着吃。
捧着杯子路过客厅时,我冷不防就看到电视上,一个身穿蓝色紧身衣、套着红色内裤的人双手高举,使劲把塌倒的巨像推回去。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刻我的想法真是非常神奇。
没有惊慌,没有害怕,而是疑惑。
我10岁时没有博士让我去研究所挑选初始宝可梦,在电脑前左右横跳也没能进去数码世界。到了11岁,没收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当然也没有奇怪的小动物问我要不要成为魔法少女。
那么,为什么偏偏只有穿着奇怪紧身衣的英雄真的出现在电视上?
不是电影也不是电视剧,而是新闻报道。
更奇怪的是,自那天起,超英成为了我生活里的日常。
(六)
有一件事,我跟提姆坦白过。
那就是,我最爱的其实不是他。
不对!重来!
那就是,我最爱的超级英雄其实不是红罗宾。
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最爱的一直是第二代神奇少女。
金发蓝眼的少女英雄明明拥有精灵般的容颜,战斗时却仿若女武神般英姿飒飒。红与金光交织,闪电套索灵活挥动,她的身影飞上天空、自由穿梭,威风凛凛,每次看到照片和录像都让我脸红耳热。
哪怕是在跟提姆交往后,我也是经过一番内心挣扎,才下定决心换掉手机主屏幕的照片。
咳,虽然我论坛空间的头像和背景图没换掉,但我相信这已经能展现我的爱与诚意,对吧?
哪怕我每天都想跟又美又飒的小姐姐贴贴,每天都喊着她是我老婆,也跟我爱的人是提姆·德雷克没有关系,对吧?
嗯,没有半点关系!
不过我唯一希望的是,提姆永远不会找到我的论坛和作品平台上的创作用帐号。
苍天啊,信女愿一生荤素搭配,唯有这件事求你了,不要让他发现我的大小号,也不能让他发现我写那些超英小姐姐们的同人啊!
是的,不是“她”,是“她们”。
正如“某站三怂”是一个组织,我“最”爱的超级英雄不只一个有什么问题吗?
像神奇女侠、黑金丝雀那样的大姐姐我当然很爱,她们那么美,不当英雄都能出道成团了!但我更喜欢的是青少年英雄,他们在我还跟作业与背书拼命的年纪已经在拯救世人,充满活力,耀眼如流星。
是令我移不开目光的少年英雄。
不过,无关喜恶,我对所有英雄同样尊敬,他们是光芒,是奇迹,更是我们这些粉丝的信仰。
但他们当中有不少只是凡人。
哪怕是能把我摁在地上锤,能让我五秒内断气,在战场上保护他人时,他们只有血肉之躯,都会受伤,都会流血。
甚至会死。
超人死的时候,我基友为此大哭过一场。然后超人复活时,她又哭又笑,像疯了一样。
他们会死。
因此,我最爱的超级英雄可以是神奇少女、蝙蝠女孩、超级少女、绯红女巫、快银……但或许,不会是红罗宾。
(七)
那一天,提姆好像知道我是超英粉丝论坛的会员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靠着彼此,埋首于自己的事上。蓦地,他放下了他的燃料来源兼终生挚爱——咖啡,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放松地往后一靠。
“所以,你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是谁?”耳边传来的声音沙哑慵懒,看来他昨晚又没睡好。
一开始我以为他知道我知道他的身分了,咳,怎么这么绕。总之,那一瞬间,我打起十二分精神抬头一望,却只看到他故作轻松的模样。
我没自信能瞒过世界第二的侦探,但他若有心试探我,必然不会让我看出任何破绽,这点我还是能想到的。
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双手没习惯性地放在键盘上,证明此时此刻他心思分明没在电脑的文件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他很在意我的回答!
诶嘿嘿,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可爱?
我笑嘻嘻地凑近他,双手放在他腰上,上面没有一丝赘肉,按下去还能摸到硬实的肌肉,是我喜欢的手感,也是我肚上那软绵绵的肥肉终生所不能及的高度。
“你很在意?”我问。
只有这种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才份外鲜活,充满少年气。他抿了抿嘴,按住我作乱的手。
今天房间开了一盏暖光灯,他逆着光靠近我,阴影中那双蓝眼似是多了一抹靛蓝,深邃又神秘,与我平平无奇的黑眼对望着。
“只是好奇。”他又朝我凑近了一点,我们鼻尖之间恐怕就一公分不到。我看到他好看的薄唇唇嘴微微上翘,又听见他语气轻快地问我:“可以满足你男朋友的好奇心吗?”
今天的我,依旧毫无出息。
他的气息落在我脸上时,我双颊已热得通红,耳垂都充血了。
我告诉你,告诉你,你想知道我银行卡密码我都告诉你呜呜!
人果然是不能大意,看,我一个大意,被他反击得双手捂脸,弃械投降。
是真的弃械,我居然忘了我手上正拿着手机。因此,我眼睁睁看着还亮着屏幕的手机掉在我与提姆之间,而上面,正好开着一个对话视窗。
糟了。
刚才我正跟朋友聊天,她给我发了一张某位画手最新贴的神奇少女红裙画作,于是我们一起开始激情呐喊。
在一堆啊啊啊中,一句话尤为突出:
“神奇少女太a了!呜呜呜!姐姐我可以!我要给卡西小姐姐生猴子!!!”
沉默是今晚的哥谭。
不要慌,先找一下时光机。
没事,字这么小他一定看不到!……呜呜,他两只眼都比我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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