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二十八)~(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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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朋友总说我的运气不太好。

        但我会说,不是的。

        那根本不能单纯用“不好”来形容。

        听说过“薛定谔的猫”么?

        在打开箱子前,猫可能生还,也可能死去。在人的思维中,猫就处于一种生与死的叠加状态。

        当然,我最初是在动漫作品上接触到这个理论的,也没有深入研究,所以接下来这个比喻可能不太对。

        我认为我的运气也许就像猫箱一样,在我最终打开前,它都处于好与坏之间。

        我这里说的运气不是抽奖日常当分母、抽卡日常坠机、吃饭老吃到奇怪的东西这种小事,我是指,在一些性命攸关的事情上,我的运气总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还没出国时,作为一个没有超能力者也没有超强体能的普通人,我可以在乘车出门时遭到连环车祸却安然无恙,或是乘地下铁时跟纵火狂徒同一列车也毫发无损。

        我也曾去别的学校考完试后,被告知校园后山埋着战前遗留的炸弹。当天回家的路上又遇上随机伤人魔,被刀子刺中前却获救了。

        说我不幸吧,我每回都能逃过一劫。说我幸运吧,我又老在生死边缘上走一趟。

        假如说过往的事件都能乐观地视为巧合,那来哥谭后,好运与厄运就天天在我命运线上打架,以至于我都觉得,我猫箱里的猫已经哭着举起牌子,上面写着“求给我个痛快吧”。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我来到哥谭的那天……嗯?我这阵子怎么常常想起这件事?

        那一天,提姆跟我会面后,跟我解释芭芭拉不方便外出,因此拜托他来接我去她的公寓。当时我还没翻阅过哥谭的旧报道,不知道芭芭拉身上发生过的案件,也还不是如今这个“小丑一生黑”的论坛写手,只是略感奇怪,打电话跟芭芭拉确认后就保持谨慎地跟着少年走——同时一直给朋友开着gps定位。

        后来提姆跟我说过,就算是有认识的人保证,也不能轻信,因为对方可能正遭威胁,也可能只是一段录音。另外开gps也不够保险,因为对方随时有屏蔽或篡改信号的装置。

        那时候,他领着我上了一辆看着就很高级但我认不出品牌的车。一起坐在车上后座后,他就跟我保持一定距离,让我安心。

        接下来,场面就沉默得尴尬了,他捧着笔记本电脑工作,而我则飞快地在手机上跟朋友来场文字直播。

        [格蕾森:我觉得我快窒息了,好尬,我想下车]

        [sakura︰你就当他不存在吧?]

        [格蕾森:同处一空间也好不自在qaq……而且他,真的,该死的好看]

        [sakura︰好家伙,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你!]

        我偷偷望了他几眼,在屏幕的光下,他的五官更显深邃,哪怕带着倦色也无损那俊美的容貌分毫。从我一看他就又羞又惧、冷汗直流这点来看,他确实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格蕾森:他帅我反而更怕啊!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怕!(可能这就是恐男吧jpg)]

        [sakura︰(抱抱jpg)那就,加油,忍一忍]

        我正快速按屏幕,蓦地听见他轻咳一声,吓得我一激灵。

        “芭芭拉说你是个写手,介意告诉我你写的是什么类型吗?我也喜欢看小说。”他表情看上去也有点紧张,这让我相对少了几分不安。

        “呃,粉丝向的二次创作?什么题材都有……就只是随便写写。”我尝试组织语言,脑袋却像像搅成一团,讲出来的英语都没文法可言了,幸好他能听懂,“呃,你平常喜欢看什么类型小说?”

        “我喜欢推理小说,但也不挑,跟你一样,什么题材都有。”他回答。

        我用食指挠挠脸,“像柯南·道尔和阿嘉莎那种?抱歉,我没认识很多传统推理小说大作,我关注日系作品比较多,像青春派的那种。”

        “例如赤川次郎?”

        “是的!《三姊妹》跟《三毛猫》系列都是我的童年。”

        我能感觉到他尝试跟我拉紧距离,缓和我的情绪,事实也证明这是有效的,至少我手心不再冒汗了。

        后面我们聊得愈来愈顺,让我对他有了初步认识,比如他叫提姆,最喜欢的是推理冒险向作品,对其他类型也有所涉猎,还知道hp洛夫克拉夫特——要知道我身边可以没几个人听说过这位恐怖小说家兼克苏鲁之父。

        正当我打算问问他对恐怖游戏有没有兴趣时,我发觉这段路特别堵塞,车都停在路上好一段时间了。我胃微微发疼,让我想起上一顿好像已是几小时前的事了。

        我看向窗外发现有间便利店,便问问他可否让我下车买点东西,他答应了。

        由于车门正对着店门,我也不会迷路,就婉拒了他陪我进去的建议,一溜烟地跑了进去。

        不得不承认,我还是太天真,是我高估了哥谭的治安。

        就在我进店后不到三十秒,我就被推了一下,踉踉跄跄地栽倒在地上。

        “别动!”

        我爬起来回头一看,便见高我好几个头的彪形大汉拿着枪朝天开了一发,幸好我及时掩着耳,不然就这距离,那巨响恐怕都能震得我耳呜了。

        同一时间,我跟那人的视线对上了。就这一眼,我猜我脑门上都写着个大大的“危”了。

        网友诚不欺我,哥谭果真“冥风淳朴”。

        (二十九)

        那次事件我荣获被枪抵着脑袋当人质的体验,但一如以往,除了摔倒时撞瘀了膝盖,还真没受伤,一滴血都没流。

        我以为初到哥谭就遭挟持已经够神奇了,没想到我在这里的生活才是“惊喜”连连。惊是我的,喜是那些疯子的,比如在蝙蝠侠把稻草人揍得只剩草、把双面人揍成凹面人、把小丑揍成超丑前,他们都笑得像个孩子——没有妈妈的那种。

        咳,不怪我突然祖安,是我确实深受其害。

        最特别的一个例子,就是我乘哥谭的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八成机率会碰见事故,包括并不限于:抛锚、车祸、路面被罪犯占据、因为罪犯出车祸或遇上爆炸等等。

        这也是提姆每次跟我出门都开车接我的原因,有时是他自己开,有时是韦恩家的司机。

        用芭芭拉的话说:“放过哥谭的公共交通吧,哥谭本地人一年碰上的事件都未必有你多。”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搬家。

        光从我这两个月在哥谭生活的日子来看,我租过的公寓先后已经历过被炸、被放恐惧毒气、成为阿卡姆兼黑门监狱逃犯的必经之地,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搬家了。

        在三度发现我住的公寓隔壁、楼上和天台都成为逃犯的据点后,提姆是最先提出让我搬离的人。本来他正帮我一起物色新公寓,但一接到联络便以要出差为由,让我先到芭芭拉的公寓暂住。到现在回来了,才接我去新家。

        事不过三,我只求没有第四次,不然我比较希望这些超级罪犯脑袋搬家。

        不过,这一刻我没空去想到底哥谭罪犯愿不愿意放过我住所的问题,我有更重要的事要跟提姆说。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直盯着正开车的提姆,“对于我新公寓的房东,你有什么看法?”

        “……芭芭拉跟你说了?”

        “先回答我的问题。”我轻哼一声,“你对那个到现在都不告诉我真相的神秘房东有什么想法?”

        “呃……我觉得他不是个坏人?”

        “嗯哼,还有呢?”

        “我觉得他很担心你。”他敛起笑容,表情认真起来地说:“因为你不太注意自己的安全。”

        这就犯规了!我双眉紧蹙,试着使自己看上去凶一点,“我不是指这个,我是在问你,你觉得那个瞒着女朋友当了她新房东的德雷克-韦恩先生,有没有什么话要对女朋友说?”

        他沉默了。

        半晌,久到我以为他不打算回应时,他把车子停泊在路边,转过身看着我,眉眼间满是凝重之色。

        “但我是认真的,格蕾。”他牵上我的手,扣着我五指之间,“哥谭比你想像中还要危险,你也无法否认,你自己是有一点容易遭遇危机的体质,对吧?但在我们看来,你却没把这当回事。”

        我是这样的吗?我想反驳,但兴许他是对的。

        人是有适应性的生物,当你长期活在凶险的生活中,而又每次都与生命危险擦身而过,这很自然就会令人产生一种“我定能逃过一劫”的错觉。久而久之,当有那么一次没逃过去,没准那天就是我的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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