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一百七十五)~(一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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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五)

        我承认,我一直对穿着红罗宾制服的提姆心怀不轨。

        我可能有错,但我能确定地说,这不全是我的错!我不会说“这都是世界的错”这种中二病的经典台词,毕竟世界真的很无辜。我想说的是,错的是那只……线条这么突出……不对……翘……不是!是穿得这么好看还来亲我的铁蛋!

        呃,虽然先说要亲他的是我……

        对不起,我自首,都是我的错,是我先起的歹心。

        但是,如果我有罪,应该让红罗宾来逮捕我,而不是让他把我吻得七荤八素、恨不得吸一大口氧气管的时候,就说要离开。

        好吧,就算留下来……不,什么都不会发生!我在心里拒绝承认想到了什么,可是正在生理期的小腹却一阵酸痛,打了我的脸。

        以上,都是那一吻结束后,我心慌意乱的瞎想。

        提姆退开后,原先一直在我耳垂上来回磨蹭的手指慢慢移到我脸上,指尖按了按我的脸颊肉,给我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双眼被他变红了的唇瓣吸引,在他勾起嘴角后,又不争气地移开了视线。

        “我该走了。”他低声说道,说罢,又在我额上啄了啄。

        他以为这样就能打发一个亲吻完脸红耳热的女朋友吗?……是的,确实可以。

        有时候,我会觉得不是我好应付,而是我变得贪心了。

        只待在他身边也许已经不太足够,我想要索取更多,想要沉溺在那时而深沉、时而狡黠、时而温柔的蓝色海洋里,想要紧贴着他源源不绝的温暖,想要被那双手臂结结实实、珍重无比地拥在怀里。

        想他用低沉柔和的声音在我耳边低喃我的名字,想用更浓厚的爱意去回应他。

        这是可以的,却也是不可以的。

        因为,“提姆”可以是我的贪念、我的欲望,但“红罗宾”不是,也不可以是。

        我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正如他之前所说:他是红罗宾,但不是一直都是。我没有把红罗宾当成救世的大英雄,即使如此,他也确实是救助他人的英雄。正因如此,在这种他明确要作为红罗宾行动的时候,我得尊重他的选择。

        不可以任性,格蕾。

        人可以有一部分交给谁,但不会完完全全属于他人。

        我的沉思和反省拖得有些久了,一时忘了回应他,直接他再喊我一声,我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

        我回望过去,他的眼神带着疑惑和一点担忧。我张了张嘴,下意识回道:“没什么,只是……”

        我该说些什么呢?“小心点,不要受伤”?人家可是身手比我灵活一百倍、训练有素的哥谭义警,我的提醒跟幼儿园孩子的童言童话一样,心意很足,但过于天真。

        “我等你回来”?不,他之前也说了,这几天很忙,今天大概是担心我才在夜巡中途过来的。

        这时候,不管是怎样的话,都似是在为人饯行,却又掩饰不住那份依依不舍。

        “我刚刚在想,我该怎么回答你比较好。”最后我决定坦白,却也藏起了一些情绪,“毕竟,就说‘好,你去吧’,好像是有些无情?”

        他喉咙溢出了一声愉快的气音,回道:“是的,我不能更赞同了。那么,你决定好说些什么了吗?”

        我想了想,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起身向前,在他眉心轻轻一啾。

        这不仅是为了回敬他刚刚在我额上留下的轻吻,也是一种……用言语难以表达的祝福。

        我注视着他因为惊讶而微微瞪大的眼睛,一丝困惑转瞬即逝,随即沉思起来,同时耐心地静候着我下一个动作。

        我知道,除了自己,这只小鸟不属于任何人。他的目光落在遥远的夜空,或许他能在这之中自由飞翔,又或许他不得不为了飞翔而披棘斩荆。

        他不是我的小鸟。

        可是,我仍然可以选择爱他。

        “去吧。”我低声说着,“我所爱的小鸟(mybelovedbirdie)。”

        (一百七十六)

        我用那句话为红罗宾送了行。

        可是,在他走后,我一个人在沙发上静心下来思考的时候,这句话也差点把我自己给送走了。

        我都说了些什么啊!

        “夜色醉人”这种形容原来是真的。

        中文里有“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日文中也有“今夜月色真美”,星月之下,情动之时,也不是不可以理解,对吧?

        尽管凌晨应该算是早上,但只要我还没睡,这一晚就还没结束,对吧?

        ……对个鬼,这就是为自己的表面浪漫、实则犯傻狡辩而已!

        我把脸深深埋在手掌里,嘴里开始发出意义不明的啊啊呜呜,想把害羞通过这些声音吐出去。

        以前我叫提姆“birdie”,好歹他也会回我一个“bunny”,但用“beloved”什么的……呜呜呜,真的好害羞。

        我深吸一口气,突然顿悟,都是提姆的错,是他没回我一句“belovedbunny”,我的心脏才会跳得这么快,像在该平静下来的夜里敲起了架子鼓。

        而且,在那之后,我一坐正身子,下腹不适感还加重了。对了,心跳加速就会带动血液循环,所以经血开始涌出来了。

        可恶,都是提姆的错!

        话虽如此,好了,推卸责任就到此为止,该回房间躺床休息了。明天会是一场硬仗,还是多拿几张暖贴出来好了。

        我把自己的头发乱揉一顿,镇定下来后,便去做准备了。姜味暖贴、热水袋、放在床头可随时饮用的保温热水瓶、软绵绵且有安全感的抱枕……很好,万事俱备,就差睡觉。

        最关键的一步,还是睡着。

        作为一个睡觉困难户,一丁点风吹草动都能把我当场吓醒。因为我在以前的租房里被蟑螂爬过床头,在这里怕的则是“八足先生”,让我对小生物爬行似的细微声响很敏感。

        之前我还试过半夜被喊醒,因为隔壁变成罪犯集中地;在上一个短暂住了下的房子里,也被红头罩大佬爬过阳台……这样一想,睡不着的原因又增加了。

        于是,在身体不适又因为生理期有些躁热的这个晚上,我不出所料地失眠了。

        我闭上眼,尝试放缓呼吸,在心里跟自己说:放轻松,什么都别想了,有事明天再算。

        然而,我脑中仿佛有一个失控地循环播放的简报档案,将一幅又一幅的画面不断闪现——今天那个有些可疑的红发女人,她给我的贴纸;关门的店,吃不到的柠檬挞;另一家的店碎掉的玻璃,受伤的人……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有没有去医院呢?还有,那个浑身冒火的女人……论坛上的帖子……矮小……阳台上的鸽子……

        疲累感慢慢涌上来,我的头微微生痛,思考也变得迟缓,但我依旧睡不着。

        那些画面愈发清晰,再也压抑不了,仿佛岩浆从地下迸发而出,流过我不听使唤的脑袋,同时炙热得似在燃烧,传来阵阵刺痛。

        对了,喷发到地表的是不是该叫熔岩来着……等等,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个?别胡思乱想了,快睡觉!

        我顽强地想给自己的脑子下达指令,但止不住的刺痛犹如自脑里溢出,渗出额头两侧的太阳穴,蔓延至眉心。

        好痛啊,快受不了了。

        我整个人似是分裂成两半,一边被重重疲劳包围,昏昏沉沉,一边却被疼痛弄得清醒,止不住地思考。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要使劲地闭上眼,却依然意识到自己在闭眼。

        我固执地继续阖眼躺着,可是,重现的幕幕画面和想法终是让我不得不睁开眼。

        应该说,是猛地睁开的。

        一开始的回想是在意,但反覆的再现,却令我后知后觉地反应到另一种我忽视了很久——或者该说,是刻意忽视了很久的情绪。

        原来,我有些害怕。

        这种恐惧也许是单纯因生命受威胁而产生的,也可能是诞生自今后会受到更多威胁的猜想。

        差一点,就被玻璃扎成刺猬,或者被烧成了碳。我怎么可能不怕?我这么胆小,连跟陌生人说话都得在鼓起勇气。

        这样的我,却偏偏自己选择来哥谭念书,还选了两次,我到底哪来的胆子呢?

        另一个我却在心里反驳道:话也不能这么说,超级罪犯如今快跟便利店一样遍地都是,在本地念书时也不见得平安无事。

        够了。

        我翻了个身,把手背贴在自己额前,遮上了大半的视线,重重吁了一口气。

        今天,或者说昨天,都能排在是我在哥谭最倒霉的日子前三位了吧?

        明明都不知第几次在生死边缘跳踢踏舞,此时此刻,我却有些分不清自己是怕得睡不着,还是睡不着才有时间去怕。

        完全静心不下来。

        求求你,不要再思考了,我的脑子!

        或许是过劳了,又或许是出了身冷汗后在警局吹空调受凉了,头才这么痛。还有,从刚刚起,膝盖的伤口也一直痒痒的,应该不会发炎了吧?

        行吧。

        我认命地坐起了身来,吃止痛药去,顺便看看要不要换纱布。

        每次走出客厅都会发生些什么,我都快要有心理阴影了,这次就决定在房间里处理就算了。

        我翻出了行李箱里一直常备的感冒药和止痛药,拿水服了后,再拿出了后备纱布和碘酒,坐在椅上弯下腰,谨慎地撕开了贴在外面的胶带。

        凌晨时分,背靠窗口,身后是快天亮时微熹的天色,眼前的是渗着血水的伤口,像胶水一样黏黏糊糊倒映着令人不快的微光。

        我仔细地用纸巾印在伤口上,顺便抹了抹边上闷出来的汗。

        一张,两张……抹不干了。

        我吸了吸鼻子,再抽了张纸去抹滴在大腿上的水珠,另一只手则在眼上拭泪。

        我知道的,来哥谭是我自己选的,今天走的路、乘的公交、迈出阳台,都是我自己选的,怪不得他人。

        可我就是憋不住。

        整个人都很困,头痛得像有人拿针在里面刺,膝上则像被人从外面刺,这就够难受了,脑子还有自己的想法,不停去回想那些让我痛苦的事。

        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啊?hello?代表我运气的猫箱里那只猫还活着吗?

        不,我为什么要为了这种事哭……我平常不都接受了这些吗?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上,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这不就很幸运、该知足了吗?

        这段日子里,我可能不知不觉积累太多压力了。

        但是,要把宣泄到一半的情绪压抑住并通通收回去,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试图把眼里坏掉的水龙头拧好,但我失败了,还是抽抽嗒嗒的。

        幸好,脑里想的不少,但动作却一点都不磨蹭,一边抹泪还能给自己上个碘酒,不愧是我。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的想法让心情放松了些,也可能是压力发泄出来了,哭声就慢慢缓了下来。我有条不紊地把用剩的东西放回原位,再用力擤了擤鼻,想把自己的脸清理得好一点。

        随手把纸巾团进垃圾箱里后,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嗯,果然不能更糟了。

        眼白周边满布血丝,眼周和鼻头也红肿一片,整张脸憔悴得不像即将开学的学生,反而像加班过度的社畜,也许还更糟。

        我依稀记得吸入恐惧毒气后做的那个梦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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