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难楼王的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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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利润,原本按照2、2、4、2的比例分配,牵穆、刘玄德负责销售、收购各得2成,公孙瓒、祖茂分别提供2千、4千石粮食,分2成和4成。由于寇兰儿事件,祖茂在众人的声讨下,把4成降为3成,送1成给刘玄德作为补偿。至于刘玄德私下给牵穆、公孙瓒的好处就不足细说啦。

        祖茂和寇兰儿虽然有所疑惑,但始终认为,1成利润只值数千钱。

        其实,老道的牵穆,并未完全给祖茂说实话,上谷有约有50万汉人,10万左右乌桓人。6千石粮食,只够3千人吃一月,投入市场并不能使粮价短时间内跌到70钱以下。因为,鲜卑人入侵头几天,有什么抢什么,之后东西太多装不下,便不再抢劫铜钱,甚至大量丢弃,主要抢劫金银宝石等贵重品,粮食肉类,铁器等工具。以至于许多家庭仍有不少铜钱存货以购买粮食。

        按照牵穆和刘玄德的估计,粮食在上谷能卖到均价80钱每石。在涿郡、右北平,估计只需5、60钱每石就能买回、入库。毛利润12万到18万钱,扣除申请文书、通过关卡、买通仓库官员等公关费用,运费、人工等劳务费,赚到10万钱是没有问题的。

        祖茂让出的1成利润,价值超过1万钱,相当一个200石塞障尉一年的工资收入,相当于5到10个壮丁一年的生活费。如果日后祖茂搞清楚,为了爱情,为了下半身的冲动,一下花掉了一年的工资,相必他哭都哭不出来。

        。。。

        这几日,牵县令忙着卖粮食平抑市场,派出属吏、联系熟悉的商人,在下落县、涿鹿县、鸡鸣驿等城乡卖粮。6千石已经卖出1千多石,粮价不过刚刚回落到90多钱一石。州郡县的粮仓,有个重要的职责,是平抑粮价,在秋收等时节,收购粮食,在寒冷的冬天、青黄不接的春天,卖出。他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属吏、商人都以为粮食来自官仓,当然也确有一部分来自官仓,以便混淆视听。

        除掉6万钱成本,和部分备用金,先期产生的2万钱利润,牵县令直接按比例分给4人。

        祖茂自然拿着6千钱讨好寇兰儿去了。同时,牵穆、公孙瓒、刘玄德几乎都用来抚恤伤亡,在对待下属的态度上,与祖茂有很大的不同,或许这就是心性吧。

        刘玄德也很忙,有了乌敏英父母兄弟的关系,有了营救回来的乌桓人,几日以来,刘玄德在乌敏英父兄所处的山谷卖粮食,乌敏英父母兄长则作为中间人收取佣金、收取住宿、伙食费。

        一传十十传百,有了粮食这个硬通货,随之而起的,是更多的乌桓人到此以物易物,成了乌桓人最大的市场。日后乌敏英父兄竟因此做大,此是后话。

        乌桓人畜牧为生,能用毛皮和羊毛制作衣物、手套、鞋袜,善于制作辔头、马鞭、简易马鞍,弓箭,有少数还会锻造铜铁工具。汉朝限制铜铁流出塞外,给乌桓的铜铁也有严格限制。极端情况下,乌桓人甚至将铜制品和铜钱铸轧成刀剑、箭头、工具,以至于乌桓各部落之间以金银为贵币,小额贸易并无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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