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3/19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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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赵熹微愿意听,沈秀便也不介意给赵熹微分享自己的童年经历。

        “老付跟你说过没,我家还有个哥哥。”

        “提过一句。”

        “我哥比我大三岁,我是我们家第二个孩子,在当年算超生,交了好几千的罚款。”

        “跟你讲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我爷爷奶奶是农民,我爸结婚前,就是个大学保安,我外公是大学教授,我妈算是出生在高知家庭,你猜我妈为什么要跟我爸在一起”

        “因为他人好”赵熹微下意识地猜测道。

        “不,因为他长得好看。”沈秀吐槽。

        “我爸是真的好看,你要见过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就知道了,跟个明星似的,我算是没遗传好的,我爸的眉眼比我好看多了,明明我爷爷奶奶都长得一般,不知道为什么把我爸生的特别帅,如果我能完整继承到我爸的眉眼结构,我和你还得再像几分。”

        沈秀说到这儿,还不忘自我吐槽一番。

        她和赵熹微最有辨识度的地方,便在于两人的眉眼。

        赵熹微虽然不像赵传颂那般有着明显的混血感,但也是高眉深目,睫毛卷翘。

        沈秀的眉眼则更偏向于东方,加之她喜欢画长长的弯弯的眉毛,整体气质更古典一些。

        赵熹微没有沈秀的特殊能力,她透过沈秀的描述,想象出来的是一个赵传颂20的渣男。

        “都说男人长得好,软饭吃到老,我爸就是典型的软饭男。我有记忆里,我爸就没怎么上过班,偶尔打打零工,修个车什么的,挣的钱也只够自己花,我们一家人的开支,全靠我妈在学校门口摆的一个小摊”

        说是小摊,不如说是一家杂货店,占地不过十来平米的店铺,摆满了东西。

        有文具,有零食,有烤肠炸土豆等小吃,还早上吃泡面的桌子。

        沈秀的母亲往往要从早上六七点钟开摊,一直忙碌到晚上七八点才能收摊。

        在沈秀的描述中,那是个精明且能干的女人。

        她出生于高知家庭,却没有一般高知家庭孩子的娇气。

        一个人经营着一家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丈夫聊胜于无,只在开摊和收摊时会出现在摊位上帮帮忙,平日里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在和狐朋狗友聚会,没时间回家吃饭,只能靠一口电饭锅在摊位上将就,在煮饭的锅里蒸上两个素菜,便是母女俩的午饭。

        “一开始总是挺好的”

        “事情都是一点点变坏的。”

        一家人的收入虽然全靠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支撑,但因为店铺位置优越,沈秀母亲又勤劳,一个月下来的收入其实不低,完全够一家四口在县城里过上有滋有味的生活。

        如果沈秀的父亲没有染上赌瘾的话。

        “一开始只是打麻将,后来是炸金花,然后是地下赌马”

        “一开始只是几十上百,后来几百上千,然后是几千上万”

        沈秀的母亲不给,他便去借,去偷。

        “我妈本来给我攒了一笔嫁妆钱,是准备给我在城里买房子的,也被我爸给偷了。”

        若他单纯只是赌博便罢了,关键是他又赌又嫖,赢了钱便大把的在外面洒票子。

        全然不管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为他还债还的白了头发的发妻。

        “你一定不敢相信嫖娼的事情是怎么被发现的。”

        沈秀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语气轻松的像是在聊一场别人的八卦,“我爸买了马,上床之前觉得自己肯定能发财,上完床结果出来了,输的一干二净,他拿不出钱来,管发廊的打手见他是熟人,让他回去筹钱,我爸拿不出钱来,发廊就让小姐找到我妈的小卖部上,让她给钱。”

        她说的轻描淡写,赵熹微却很想抱一抱她。

        “这么看我做什么”沈秀注意到赵熹微的眼神,好笑道,“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可怜真没必要,我不可怜,可怜的是我妈,她才是那个可怜的女人。”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沈秀她已经七岁多,正是觉醒了第一世记忆的时候。

        她看她爸,根本不是在看一个父亲,而是在看一个狗东西。

        小小的七岁人格被前世二十多年的记忆冲散。

        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革命烈士看沈秀她爸。

        只觉得这人人渣到侮辱了她的抗战成果。

        倒是一点都没有父亲形象在孩子心目中崩塌的那种伤心。

        真要说的话,她对当时的母亲,还有一点纯纯作为旁观者的同情。

        赌博,嫖娼,酗酒,家暴

        说实话,最后一样,沈秀试图阻拦了,没拦得住。

        生理条件摆在那儿,一个七岁小孩,的确不太可能打得过一个三十几岁还是醉酒状态下的男人,不过当场打不过不代表事后打不过,当沈秀她爸在睡着以后被自己亲生女儿用铁锅咣咣咣对着头连敲好几十下之后,家暴的行为就有了大幅的改善。

        毕竟他不想哪天醒来发现脑袋和身体只连着脖子的一层皮。

        幸运的是,这样鸡毛蒜皮的生活,只持续到沈秀十岁那年。

        也就是沈秀去救顾平生的前一年。

        沈玉珠病倒了。

        去医院检查出来时,便是胃癌晚期,已经骨转移。

        治疗的意义已经不大,与其将钱浪费在医院里,不如好吃好喝,好好度过最后一段人生。

        沈秀的手突然被握住。从回忆中抽离的她看向赵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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