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老公有钱不如我有钱

第(2/2)页

:“我做生意……”

        姐妹俩回一趟茅屋,又结伴去村里,谭冰清得知谭玉秀要买油脂、石灰等材料,说:“你还记得王月牙吗?她是我儿时的玩伴,嫁到下河镇了,她男人做的是石灰生意……”

        下河镇位于小河的下游,乘船可抵达。

        谭玉秀与王月牙不熟,不清楚她嫁到哪里,索性与谭冰清一同乘船前往下河镇。

        其实谭冰清嫁给萧承继也不是全无好处,谭冰清记忆力好,萧承继随口透露的一些信息她都能记得牢牢的,见识比谭玉秀这个村妇广。

        轻微晃动的船上,谭冰清说:“月牙的男人叫秦大头,咱们这几个镇,包括县里,基本是从他手里拿石灰石。听说他道上有关系,咱们两个女人去找他……”

        她有点害怕。

        这时代尽管允许女人上街,女人出远门的很少,毕竟治安条件不及现代,商队走南闯北都会遇到悍匪,要雇佣镖局的镖师护送。

        谭玉秀安慰了大姐几句,问她:“你有没有参与姐夫的生意?”

        谭冰清说没有:“生意是男人的事。”

        “女人手里是要有点钱的,不能什么都不懂。”谭玉秀把孟晓玲被王壮和甄家宗族盯上的事情告诉大姐,“如果孟晓玲和甄胖子一起打理酒楼,哪里会在甄胖子入狱后手忙脚乱,要求助龙大公子才能报官?”

        “她……”谭冰清看着向前流淌的河水,“她要是把甄胖子捞出来,王壮和甄家怎会打她的主意?”

        “对她来说,甄胖子也许比王壮和甄家宗族更讨厌。”谭玉秀除了鞋子,把双脚浸泡在水里,“老公有钱,不如自己有钱。我听说甄胖子极度吝啬,孟晓玲要买一支银簪,他都不愿意给钱。”

        “秀秀!”谭冰清盯住她的脚,急道,“你快把鞋穿好!”

        当朝没有缠足的陋习,可女人的脚不能随便露,露了便是伤风败俗。

        谭玉秀无奈地收起双脚,将鞋穿好,说:“这鬼地方臭规矩忒多,洗个脚都不行。”

        船停在一处渡口,谭冰清拉着谭玉秀下船,跺跺脚:“还是陆上好,我在船上总觉得晕乎乎的,想吐又吐不出来。”

        沿着小路,姐妹俩走到一个村子,在村口的榕树下见到和村人聊天的王月牙。这是个膀大腰粗的女人,圆脸盘,肤色较深,力气不弱于壮汉。

        谭冰清与王月牙说得上话,不是很熟。

        道明了来意,谭玉秀说:“我要买石灰石,长期买,量较大。”

        王月牙把两姐妹带去见她男人,笑声浑厚低沉:“谭二娘,我听说过你,你会做仙来楼的东坡肉,还会治病。对了,你给我看看,我有没有病?”

        谭玉秀睁开灵瞳打量王月牙,目光停在她的小腹,说:“你身上还真有病。”

        “你真会看病?”王月牙吃了一惊。

        病的现代名称是尖锐湿疣,一种程度轻但是很难治且会复发的性病。谭玉秀凑近王月牙说了几句话,谭冰清凑过来听,脸色刷地白了。

        昨天她才听谭玉秀科普花柳病,今天竟然见到染了病的王月牙!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