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只撩不娶的血族女王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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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即便是原主不想要深究,但是两人分别的时候还是如期而至。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们渐渐地发现了原主不老的容颜,十几年如一日的长相,怎么能够不让人觉得害怕?
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都觉得,原主定然是将灵魂献祭给了魔鬼,换取了现在的不老的容颜。
他们都准备好了,要将原主架在火架上,在上帝的面前处置了原主这个将灵魂献祭给魔鬼的人。
原主不想和阿尔科隆要塞的居民起了争执,所以在他们行动之前,原主就打算离开阿尔科隆要塞。
临行的前一晚,原主想要去问一问,罗斯福·特纳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
只是,原主没有想到的是,当晚的罗斯福并没有在房间之后。
而原主,在罗斯福的房间之中,发现了一些,让她震惊的东西。
血猎的武器!!!
这个发现,让原主难以接受,原主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是血猎。
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察觉到的不对劲,居然是罗斯福的身份!!
自己因为自欺欺人,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居然一直都不知道罗斯福的真实身份是血猎。
自己养了血族的敌人十一年之久。
血族的女王,十一年来,居然和血猎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可笑的笑话!!
原主当时的情绪崩溃了,她没有想到,自己不想深究的秘密,居然会是这个!!
里斯一直都以为,原主不带罗斯福一起离开,是因为原主觉得,罗斯福是人类,不适合和跟血族一起生活。
其实这是假的,是原主欺骗里斯的。
真正的原因是,原主知道了,罗斯福是血猎。
血族与血猎之间的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当时原主知道了罗斯福的秘密之后,并没有立马离开,而是在罗斯福的房间里,等着罗斯福回来。
罗斯福回来,并没有发现躲在房间之中的原主。
原主亲眼看到,罗斯福带回来的东西,有血族的气息。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有血族死在了罗斯福的手中。
身为血族的女王,本就应当是血族的守护神。
而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居然在猎杀她的族人,相处这么多年,她居然因为自己不想知道,硬生生的错过了发现这是事情的机会十一年。
整整十一年!!
当时的原主,要不是还记得,罗斯福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说不定在看到了沾有血族血液的武器的时候,就应该亲手杀了罗斯福。
在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纠结之后,原主最终还是没有杀了罗斯福,不管怎么说都好,罗斯福都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
十一年的感情,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揭过去的,原主下不去手。
但是她不能再面对罗斯福。
她不能原谅自己的失误,到死了族人死在了罗斯福的手里,而她,却养了罗斯福十一年!!
这是一个错误,既然是错误,那就应该让所有的一切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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