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烈酒换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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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虽然跑的不快,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
  刘盈与之交换的,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
  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是一种热血马,跑得快性子烈,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
  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刘盈自然也毫不含糊。
  在来之前,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
  这些,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
  中国乃礼仪之邦,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
  而且刘盈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
  丝绸这种东西,听起来各种高大上。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因为养蚕育种技术,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所以纺织出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但却不结实。
  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
  至于棉布,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探求通商的可能。
  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但亚洲棉,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
  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这时候的棉花,也是一种园林景观……
  其实最好的选择,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
  不过,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即便是找到了,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
  早期的玉米,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
  一人多高的植株上,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而最大的,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
  而西红柿,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不仅长相狰狞,而且味道感人。
  所以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家结网。
  将能拿到的物种,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才是王道。
  毕竟,早期的粟米水稻,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
  城外军营之中,前来换马,以及观看换马的乌桓鲜卑人和刘盈都很满意。
  前者在得到了更加优质的战马后,就足以抗衡匈奴人的小股袭扰了。
  而刘盈,则对尽快翻耕土地,抢种一季小麦更加有信心了。
  赵地和当初的韩国阳翟一样,在战乱过后,有着大量抛荒的土地。
  这些土地,只需要简单的除草施肥,亩产至少能达到平日里的一半以上!
  此时大军屯驻在赵地,迟迟不对齐国发动进攻的原因,就在于粮草不济。
  毕竟,士兵平日里消耗的粮食,和行军打仗时消耗的粮食,不可同日而语。
  至于鲜卑乌桓人在得到战马之后,南下劫掠的问题,刘盈则毫不担心。
  燕赵之地修筑有坚固的长城,足以让从前鼎盛时期的东胡人打消南下的想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森林和草甸子上的产出足够丰富,鲜卑人和乌桓人对于打劫他人的欲望不是很强。
  这些地方,在后世里,可是有着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美名!
  虽然冬天冷了一些,而因为积温和降雨的原因,再加上低下的生产力,他们无法大面积耕种,但仅靠捕鱼狩猎,还是足够养活自己,并且和别人兑换生活物资的。
  说白了,就是能吃饱的东胡人战斗欲望,比不过经常饿肚子的匈奴人。
  这也是他们一听说会盟通商,就带着大包小包的从老家跑来的原因。
  不过刘盈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另外一种渴望。
  对烈酒的渴望。
  越是苦寒之地的人,其实对于烈酒的消费就越大。
  但是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受限于关中的粮食产量,以及在楚汉全面战争时期,刘盈用来制作高度蒸馏酒的粮食配额自然受限。
  不过,等到种在汉中的甘蔗丰收了之后,就可以满足他们对于烈酒的需求了。
  嗯,反正他们要的是能麻痹自己的酒精,至于酒水的配料,究竟是粮食还是甘蔗,亦或是土豆或面包,都是没差的。
  朗姆酒,也是酒!
  在双方都对对方产生了很大好感,以及在自家首领都被酒精考验的郦食其接连放倒之后,刘盈和乌桓鲜卑人的会盟,也就开始了。
  城外的高台上,如同提线木偶般被礼官指挥的双方,在走完了所有流程后,正式缔结盟约。
  而烈酒换马匹的生意,也就此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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