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麻酱拌馄饨

第(1/2)页

武侠小说里经常会有这样的台词——“这件事上,我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这种牛皮虽然听着不靠谱,但至少说明了说话人对自己的某项技能的确是信心十足。

        廖挽星曾非常煞有其事地思考过自己在哪些方面能有自信说出这种大话,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孤僻第一名,无聊第一名,还有惹人不快第一名。

        自己性格不好这种事情,用不着别人提醒她也知道。可是知道了又怎么样呢?都这么浑浑噩噩活了28年了,孤僻因子早已刻入dna,况且仔细想想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既没犯法又自得其乐,自在无比。每天得空刷刷剧追追小说,研究一下黑暗又美味的料理,看看书听听音乐,每年请个假来一场前往隔壁城市的,说走就走的旅行,虽然掀不起波澜壮阔的热情,却也没什么受挫受伤的机会。简简单单,没激情,没冲突,也没什么不好。于是自我说服结束,心满意足地滚回小窝,该不合群还是不合群。

        有道是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廖挽星在大学时期好歹也是辅修心理学的,对于自己这种人,她自己最有发言权。要是用社交障碍这个词来形容就有点夸张,毕竟要是有人逼一逼她,她还是能够很好地与人沟通的,不然工作的时候又怎么能拿得下那些个版权代理。但是你要是让她主动去跟人家交朋友吧,她就觉得没必要了,这种要花大量精力和时间来经营的关系,可不是意志力薄弱的她能够做到的。

        硬要说的话,她觉得自己属于回避型人格。当然,笼统的回避型人格又很难将她的个人情况形容清楚。就好比回避性人格的人很在意外界对他的□□,会因此感到自卑,情绪低落等等,但廖挽星不一样,别人说她坏话,她就会在心里骂“你懂个屁”,然后对那人视而不见或者避之不及。

        她既不是那种斗志昂扬、生命力超顽强的美式爆米花电影主人公,也不是善于勾心斗角、脸上笑嘻嘻暗地里捅刀子的国产宫斗剧大反派,别说和这个世界斗争了,就连买早饭被少找了一块钱她都没争过那脸涂得比面粉还白的包子店老板娘。

        争不过,那就躲呗,灰溜溜地逃进自己的小天地,看完一部喜剧放肆大笑一场,再把脸埋在橘猫笨猪软趴趴肥嘟嘟的肚皮上使劲蹭蹭,啥不开心的就都没了。

        顾城有一首小诗叫做《避免》,写的是为了避免看见花的凋零,便拒绝了种花。虽然廖挽星并不喜欢顾城,但不可置否的是,这首诗确实把她这种人描述得明明白白。

        大概是想象力太丰富了吧,所以花还没开,就能看见它枯萎的样子,人在身边,就能料到离别时自己会有多难过。所以仓皇躲进自己单薄的世界,那里虽然荒芜得可怜,却又什么都不会失去。

        不过说到底这种忧伤情怀也就偶尔出现片刻,大多时候,有猫又有爱好的廖挽星都觉得自己过得还不错。

        生活方面得过且过,恋爱方面更是觉得可有可无。算一算廖挽星最近一次被人正儿八经地表白,都已经是四年前了。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出版社工作,未满一年便升职加薪,从一位小小的图书编辑助理,摇身一变,变成了出版社旗下某知名时尚杂志社的编辑助理。

        你可能想问了,同样都是编辑助理,怎么还能说是升职呢?这点廖挽星也想不明白,反正当时的上司把她调去那家时尚杂志社前就是这么说的,工资也的确是涨了些。

        可廖挽星不懂什么时尚啊,刚被调去一个礼拜就往总编办公室跑了十几趟,不是批评她干活瞻前顾后不利索就是说她着装打扮太老土。

        一边要学着抛开在出版社时的严谨,另一边又要重新学习梳妆打扮,时刻有意识地追赶潮流。埋头苦学一个月,结果却意识到了总编对其的“不怀好意”。怎么说呢,就她这么一只看上去跟时尚没半毛钱关系的土包子,突然就被调去时尚杂志社,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但是廖挽星偏偏过了一个月才意识到其中有诈。

        不过你说总编那人坏吧,其实也不坏,人家虽然毒舌腹黑铁公鸡,成天没事找事爱挑刺,但却是正儿八经的单身,还年轻有为。也就廖挽星会觉得人家是心怀不轨,要隔其他人眼里,就是一见倾心加上正大光明的追求,都市恋爱剧标配啊。

        可廖挽星偏就不能接受,从隐约感到了总编喜欢她开始就躲着,单独吃饭拒绝也就算了杂志社聚餐也拒绝,挨训时头也不抬一下一个对视都不给,就连收到的礼物都原封不动给人寄了回去。总编追了她三个月,她就拒绝了三个月,最后冰山没被捂热,倒把捂冰山的人给冻死了。

        总编忍无可忍,直言道:“廖挽星,我大概是脑子被门挤了才会想追你。”

        廖挽星心里“啪”的一声就炸开了朵烟花,那个号称“绝对会让你爱上我”“没有我搞不定的女人”的总编大大终于要放弃了,实乃可歌可泣,可歌可泣啊。

        总编侧开目光,咬紧后槽牙,接着说:“你真的太不知好歹了。”

        这下廖挽星倒是乐不起来了,因为她觉得他说得实在是太到位了。

        她就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呀。既不是不可方物的女神,又不是腰缠万贯的富婆,她只是个平凡且挑剔的人,人群里毫不起眼的长相,勉强够养活自己的月薪,还有一只刚捡没多久的小橘猫,除此之外好像就什么也没有了。对方呢?三十岁晋升总编,年薪近百万,凭一己之力将这家原本濒临危机的杂志社经营得风生水起,要才干有才干,要钞票有钞票,至于长相嘛,廖挽星觉得是看得过去的,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人不都长这样吗。

        即便如此,她还是没能给对方及自己一个机会。不为什么,就因为,她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呀。她不止一次地想过,要是自己也是个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