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玉米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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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更像是没动过一样。

        四周的人酒足饭饱,除了对面的张曦似乎还没吃饱,重复着夹菜吃菜的动作,其他人都纷纷放下筷子只顾着聊天,一桌的好菜剩下不少,廖挽星当即就转桌夹了一块玉米烙。

        低头准备吃的时候,视野里突然多了一只碗,碗里盛着一颗狮子头和几块拔丝红薯,一只手正将那碗推过来。

        廖挽星无需看到那人的脸,也知道这手是谁的,坐在自己右手边的,只能是蒋皓。

        她沉住气,抬头看向身侧,自以为很争气地牵起一个笑容。

        “给你留的,是你喜欢吃的吧。”蒋皓笑说。

        “谢谢。”

        道谢还是要说的,但廖挽星真没想起来自己有过哪个时期特别喜欢吃红烧狮子头和拔丝红薯的,虽然也并不讨厌吧。

        她垂着目光,觉得嘴里的玉米烙嚼着并不香甜,也不咸,没什么滋味。她讨厌大喜大悲,也不是个容易情绪激动的人,她觉得所有的情绪,无论好坏,都该是有延迟的,是缓慢涌上心头的。

        比如说现在,她嚼着那块干巴巴又糯唧唧口感无比诡异的玉米烙想起了一件事,拔丝红薯吧,是江莺曾经最喜欢吃的菜。

        她突然又觉得这个包间里未免有些吵闹了,惹人心烦。虽然四五十个人挤在一个会场里显得嘈杂是在所难免的,可毕竟在场的大家都是奔三的成年人了,应该到了什么事都喜欢藏着掖着的年纪了吧,哪来这么多谈笑可言。

        想罢,她抬头装作不经意似得寻找着吵闹的源头,隔壁桌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圆桌中央的酒瓶似乎转到了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男人面前,那人拍桌站起,撸起袖子,似乎很是兴奋:“我选大冒险!”

        廖挽星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那人的名字。

        远处的一桌似乎更加闹腾,半桌的人都站着,举着酒杯正你一言我一语,说着些恭维的话,由于距离稍远她听不清那些人在说什么,只能听到蜜蜂般嗡嗡的声音。

        视线最后才落回她自己这桌,虽然不知道这座位是谁排的,但不得不说,确实是下过功夫的。张曦李成溪,蒋皓林英,她认识的人大都聚在这一桌,除了江莺,她没有来,或许是没被邀请,又或许是被邀请了却不愿赴约,没人知道。

        大学毕业后不到一年,江莺和蒋皓就分手了,个中缘由什么的廖挽星就不清楚了,只记得看到江莺那条暗示分手的微博后去询问过,得到的回复是:“我和他的事情还需要跟你解释吗?”

        是的,不需要。

        于是当时已二十三岁高龄的廖挽星终于参透了一个道理:人这辈子最忌两件事情,一件是自作多情,另一件是多管闲事。

        一件是蒋皓教会她的,另一件就是江莺教会她的。这么想想,廖挽星倒也挺感谢他们的,毕竟能算得上人生导师了。

        “好久不见,差点就认不出来了。”蒋皓一手撑在桌上,侧着头看她。

        “是啊,有……五年了吧。”廖挽星附和道。

        “是六年。”蒋皓浅浅笑了一下,更正了她的回答。

        “是吗?记不清了。”廖挽星不敢与之对视,赶紧夹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作势费力地咀嚼着。

        省得说话。

        “对了,我们加下微信吧,之前一直联系不到你。”蒋皓说着就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废话!大哥您醒一醒,当年是我把你删除了啊,您不记得了吗?廖挽星心里吐槽声一刻不停,手上倒是不敢真给怠慢了,乖乖掏出手机准备扫二维码,毕竟什么愁什么怨要记恨个七□□十年呢是吧。

        而且当年蒋皓他做错什么了吗?他又不是脚踏两条船劈了腿,他甚至连备胎都没让自己当,堂堂正正地拒绝了自己。倒是自己脑子一热就把人给删了,没礼貌不说,还显得心眼小。

        那时候的廖挽星以为,真正喜欢过的人,再多看一眼还是会舍不得。明明是朋友的男朋友,却会想要拥有,那多难受啊,瞄一眼头像都是负罪感。于是为了让自己好受点,自私的廖挽星二话不说就把“别人的男朋友”给删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至少廖挽星觉得自己不一样了,她已经是个有自制力的成年人了,想喜欢上一个人还挺难做到的,但想不喜欢一个人可就太容易了。

        想想那人的缺点,想想经营好一段关系要耗去的金钱与精力,想想繁重的工作与生活,你就会觉得没有谁是真正不可或缺的了。

        说不在乎,就能真的不在乎。这是廖挽星为数不多的过人之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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