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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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就已经破碎了,可是他们依然沉浸在梦里,根本醒不过来。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自然需要一个可以让他们把这个梦继续下去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来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卖唱算工作的话,他倒是勉强可以自称个流浪歌手什么的。

        “凑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答应了!”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聊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交往的最佳媒介,很快,原本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渐渐熟悉了起来。

        用郑均的话来说:“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身走了过去,他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之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之后也是一样。

        “唱歌!”

        就好像是专门告诉别人他要干什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许威的歌,宋铮一直都很喜欢,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觉,海阔天空,心情会突然变得十分愉悦,现在也一样。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唱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知道,推辞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什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那个小舞台走了过去。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打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身,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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