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章念奴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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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是何等的磅礴大气?全词意境开阔博大,感慨隐约深沉。起笔凌云健举。将浩荡江流与公瑾此人并收笔下,观我大郑,能写出此等气势的又有几人?老臣委实是不好评价此子啊!”



        “是啊!朕一生好文,可看了这首念奴娇之后,朕再也不敢说会作词了。公瑾谈笑间,强掳就已灰飞烟灭,这个公瑾,真乃国之栋梁也。可是公瑾是谁?哪朝哪代的?是微臣抹酱的自喻吗?三国又是什么?怎会有这么奇怪的国家名字?唉!这个微臣抹酱,给咱们带来的惊喜太多了,疑问也太多了。”



        “是啊!有很多疑问,还不能让他解释,老臣偶尔,也实在是憋不住好奇心。你看这两张纸。皇上,咱们大郑可是造不出这么好的纸张。”



        “房相有所不知,纸张里还有秘密,你看···”



        一个时辰之后,房炫普摇着头叹息着离去。皇上郑成拿起写着念奴娇的纸笺,重新开始逐字逐句地研究,希望能从这首词里,看出点什么。



        片刻后,郑成听见门口有动静,他抬眼一看,门口站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正手牵着手笑吟吟地看着他。大的大概十五六岁,小的只有五六岁,看到这两个女孩儿,他拧紧着的眉头顿时舒展开来。



        “哈!是朕的风奴和雪奴来了,快过来,让父皇看看,我的小雪奴又长高了没?”



        听到父皇的召唤,小女孩儿雪奴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扑进父皇的怀里揪着郑成的胡子问道。



        “父皇,天色已深,父皇别再为国事操心,也该早些歇息了。”



        这两个女孩儿,大的叫郑妽,洛阳公主,小名风奴,小的叫郑瑾,永安公主,小名雪奴,均是庞贵妃所生,两人还有个兄弟,今年十三岁,叫郑铭,爵封宁王。



        “雪奴说的是,父皇看完这篇诗词,这就安歇。哈哈,朕的雪奴长高了,也长胖了。”



        郑成是个勤勉的仁君,每日为国操劳,也只有在看到自己喜爱的子女时,才会这样开怀大笑。



        “我才不要长胖,母亲说,太胖了找不到好夫婿。”郑瑾稚嫩却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郑成被自己这个小女儿逗得更是开怀:“啊?哈哈哈哈,无妨,雪奴只管吃,就算再胖,父皇将来也给你找个好夫婿。”



        “父皇可是金口玉言,雪奴长大了要是嫁不出去,父皇可得给雪奴找一个雪奴喜欢的好夫婿。”郑瑾依旧一本正经地说道。她还小,还不懂得害羞二字。



        “好,父皇答应你。不过,你得先告诉父皇,你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好夫婿?”郑成童心渐起,也想逗自己这个可爱的小女儿玩,



        “嗯···”郑瑾咬着嘴唇转头思索,不经意间看到了书案上的那张写着念奴娇的纸笺,略通文字的她凝神一看,立即指着纸笺说道。



        “父皇,我要嫁周公瑾那样的夫婿。”



        “周公瑾?”郑成也扭头看去,瞬间就明白了他思索了半天,却始终弄不懂的难题之一。



        三国周郎赤壁···遥想公瑾当年,原来这个周郎,就是后面说的公瑾,周郎周公瑾。



        “是啊!周公瑾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父皇,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雪奴长大了,就嫁这个周公瑾。”



        “小妹,这个周公瑾,可是个古人,你是嫁不了他了,你要嫁,就嫁写词的这个人吧!”郑妽也已走近父皇的身边,她歪着头看了看那首念奴娇,越看红嘟嘟的小嘴儿张的越大,越看娥眉皱的越深。



        “姐,你怎么这么说?”郑瑾毕竟还小,念奴娇里的意境她大多还看不透。



        “风奴,说说你对此词的看法。”郑成也鼓励道。他知道自己这个女儿虽只十六七岁,可她自六岁起,便爱上了诗词字画,这些年来,她对诗词字画的研究,已经超过了自己这个父亲。



        “父皇,小妹,你们看,念奴娇是词牌名,赤壁怀古才是正题,词里所提到的周公瑾早已是古人了。小妹呀!你想找周公瑾做我妹婿,怕是做不成了。”



        郑妽也调笑小妹道。



        “那我就嫁写词的人,那人能写出这么好的词,应也是个体貌不凡言谈卓绝、倜傥风流见识卓越的奇男子。”



        “呵呵!此词借古抒怀,雄浑苍凉,大气磅礴,笔力遒劲,境界宏阔,将写景、咏史、抒情融为一体,给人以撼魂荡魄的艺术力量,被誉为“古今绝唱”也不为过。小妹,此词的作者若是周公瑾那般的人才,你便嫁他也不算亏。”



        此时的郑成,听到自己的这位女儿对念奴娇的评语,也不禁暗叹女儿诗词的造诣,已确实超过了自己。



        “那人虽不如词中所说的周公瑾,但也差不了太多。”郑成感叹道:“他今年尚不足二十四岁,勉强也算是风度翩翩体貌不凡,谈吐也不俗,见识更是异于常人,只可惜,那家伙稍显懒惰油滑了些,非是良人,万不可嫁。”



        此词是王铮那日闲来无事,练习书法所写,没有写上作者苏轼的名字,他的本意就是自娱自乐,哪知道一着不慎,竟然在搬家时太过忙乱,被窦伟窦县令看到后私藏了起来,后来又献给了皇上。现在,也就让郑成产生了误会,认为大郑唯一的硬笔书法只有王铮常写,这首词也就必是王铮所做了。



        “父皇认得写作此词的作者?”两女齐声问道。



        郑妽是醉心诗词,看到这首千古绝唱的念奴娇,她是真心膜拜情难自禁,很想认识作者共研诗词。而郑瑾却已把词作者幻想成了自己以后的夫婿,当然也很关心此人。



        “认得,他就是父皇曾和你们说过的微臣抹酱。”



        “哈!原来是他,怪不得,平日只听父皇作为笑料偶尔提起此人,说他写字太丑难得一见,说他不懂礼节自称微臣末将,说他见多识广屡有奇思妙想,但却又自甘平庸滑不溜手。没想到,他竟然还能写出这么好的诗词。”



        郑妽大喜,既然知道词人是谁?以后自然就能见到,向他讨教讨教还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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